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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5年度審易字第481號

妨害名譽等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02 月 09 日

法官鍾佩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5年度審易字第481號

公訴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蘇子棠(原名:蘇品婕)

      林鈺玲

      陳雅鈴

      黃品瑄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 年度偵字

第693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蘇子棠(原名蘇品婕,下稱蘇子棠)曾在告訴人林煒家所經營位於屏東縣潮州鎮海康街之經絡推拿套房工作室任職,告訴人陳冠予(暱稱為「陳芯予)為告訴人林煒家之女,陳思蒨(所涉妨害名譽等部分,由本院另行判決)、被告林鈺玲則分別為告訴人陳冠予之朋友及國中同學。緣被告蘇子棠自上開工作室離職後,因故與告訴人林煒家、陳冠予母女心生嫌隙,被告蘇子棠先於民國104年1月20日下午11時21分許,在其FACEBOOK(下稱臉書)動態消息張貼「這年頭小人還真多,是仙人跳嗎?無故的參與了也無故的變事主!呵呵,敬遠之」之起頭文章,而後為被告林鈺玲、陳雅鈴、黃品瑄見聞後,渠等4 人均明知臉書社群網站網頁係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上網瀏覽之網頁,竟基於意圖散布於眾之誹謗、公然侮辱之犯意,於如附表所示時間,以如附表所示暱稱,在如附表所示臉書網頁發表如附表所示留言,供不特定多數網友觀覽而散布之,公然以此客觀上足以貶抑名譽及社會評價之文字誹謗並侮辱告訴人林煒家及陳冠予。因認被告蘇子棠、林鈺玲、陳雅鈴及黃品瑄均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同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嫌。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又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第303條第3款及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本件被告蘇子棠、林鈺玲、陳雅鈴及黃品瑄因涉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認其等均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同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嫌,依同法第314條之規定均須告訴乃論。茲因被告蘇子棠等4人與告訴人林煒家、陳冠予業於本院審理中成立調解,告訴人2 人並具狀聲請撤回告訴,有本院調解筆錄與聲請准予撤回告訴事狀各1 份附卷可稽,揆諸前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 條,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9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鍾佩真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9 日

書記官 賀燕花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號│發表人│暱  稱│留言處│訊息時間  │傳    送    內    容│出處      │
│    │      │      │      │          │【告訴人】          │          │
├──┼───┼───┼───┼─────┼──────────┼─────┤
│ 1  │黃品瑄│黃瑄瑄│蘇品婕│104年1月21│蕭尬無春!看你換男人│(他案卷第 │
│    │      │      │臉書留│日上午4 時│的速度就知道妳有多髒│37、81頁) │
│    │      │      │言板  │42分許    │~還敢在此撒野  根本│          │
│    │      │      │      │          │就是無鬧腦麻妳~    │          │
│    │      │      │      │          │【陳冠予】          │          │
│    ├───┼───┼───┼─────┼──────────┼─────┤
│    │同上  │同上  │同上  │104年1月21│嘴巴講的根聖人一樣做│(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4 時│出來都胎哥鬼、、哩麻│37、81頁) │
│    │      │      │      │53分許    │咖拜託欸凍蔗哩耶蘇膩│          │
│    │      │      │      │          │,耶蘇若像你這樣她媽│          │
│    │      │      │      │          │聖母瑪利亞攏靠系。  │          │
│    │      │      │      │          │好好反省一下妳自己的│          │
│    │      │      │      │          │行為,別走到哪人家都│          │
│    │      │      │      │          │嫌妳髒。            │          │
│    │      │      │      │          │【陳冠予】          │          │
│    ├───┼───┼───┼─────┼──────────┼─────┤
│    │同上  │同上  │同上  │104年1月21│鮑魚送華僑市場我想還│(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8 時│會被嫌髒            │35、85頁) │
│    │      │      │      │47分許    │【陳冠予】          │          │
│    │      │      │      ├─────┼──────────┼─────┤
│    │      │      │      │104年1月21│沒錯!髒兮兮呃…    │(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陳冠予】          │86頁)     │
│    │      │      │      │2分許     │                    │          │
│    │      │      │      ├─────┼──────────┼─────┤
│    │      │      │      │104年1月21│她女兒男人換那麼大,│(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當媽媽的還不覺得丟臉│37頁)     │
│    │      │      │      │4分許     │,我女兒以後若這樣早│          │
│    │      │      │      │          │就被我打死了, 還有辦│          │
│    │      │      │      │          │法在外風騷。        │          │
│    │      │      │      │          │【林煒家、陳冠予】  │          │
│    │      │      │      ├─────┼──────────┼─────┤
│    │      │      │      │104年1月21│哈哈哈哈!愛幹工作室│(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林煒家、陳冠予】  │37頁)     │
│    │      │      │      │11分許    │                    │          │
│    │      │      │      ├─────┼──────────┼─────┤
│    │      │      │      │104年1月21│打兩泡我怕客人還嫌髒│(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了!過期的鮑魚      │37頁)     │
│    │      │      │      │12分許    │【陳冠予】          │          │
│    │      │      │      ├─────┼──────────┼─────┤
│    │      │      │      │104年1月21│想當潮州之花馬恩系安│(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餒!可以去火車站發送│37頁)     │
│    │      │      │      │14分許    │號碼牌了!我最討厭亂│          │
│    │      │      │      │          │七八糟的女人了~~【│          │
│    │      │      │      │          │陳冠予】            │          │
│    │      │      │      ├─────┼──────────┼─────┤
│    │      │      │      │104年1月21│歸潮州攏變成她女婿了│(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林煒家、陳冠予】  │87頁)     │
│    │      │      │      │19分許    │                    │          │
│    │      │      │      ├─────┼──────────┼─────┤
│    │      │      │      │104年1月21│十年不夠  雖三十年拉│(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他們功力太強了!難怪│87頁)     │
│    │      │      │      │20分許    │都在說淫水濕源      │          │
│    │      │      │      │          │【林煒家、陳冠予】  │          │
│    │      │      │      ├─────┼──────────┼─────┤
│    │      │      │      │104年1月21│金價求系郎!哈哈哈哈│(他案卷第 │
│    │      │      │      │日下午8 時│自己髒裝什麼清高?啊│107頁)    │
│    │      │      │      │許        │不是很會講怎麼不來留│          │
│    │      │      │      │          │言呢?都還沒過年這隻│          │
│    │      │      │      │          │年獸就在發瘋~真的是│          │
│    │      │      │      │          │有病                │          │
│    │      │      │      │          │【陳冠予】          │          │
│    │      │      ├───┼─────┼──────────┼─────┤
│    │      │      │陳芯予│104年1月21│蕭告母!蕭咩退      │(他案卷第 │
│    │      │      │臉書留│日下午7 時│                    │35頁)     │
│    │      │      │言板  │19分許    │【陳冠予】          │          │
├──┼───┼───┼───┼─────┼──────────┼─────┤
│2   │蘇子棠│蘇品婕│蘇品婕│104年1月21│我看我不用再忍了!  │(他案卷第 │
│    │      │      │臉書留│日上午10時│要灣家都來!        │35頁、85頁│
│    │      │      │言板  │57分      │我忍不代表能欺負,飲│)         │
│    │      │      │      │          │水思源你他媽的幹……│          │
│    │      │      │      │          │一看你們露奶程度就知│          │
│    │      │      │      │          │道你們的坎到哪了!本│          │
│    │      │      │      │          │來不想理瘋子了~一直│          │
│    │      │      │      │          │刺激別人是怎樣!要瘋│          │
│    │      │      │      │          │我沒時間~但要直接輸│          │
│    │      │      │      │          │贏我倒是有!問我媽怎│          │
│    │      │      │      │          │麼教女兒的,我才問你│          │
│    │      │      │      │          │怎麼教女兒的。      │          │
│    │      │      │      │          │【林煒家】          │          │
│    │      │      │      ├─────┼──────────┼─────┤
│    │      │      │      │104年1月21│連自己都這樣了,一個│(他案卷第 │
│    │      │      │      │日上午11時│模子印出來,難怪同一│35、86頁) │
│    │      │      │      │1分許     │種這樣的人,社會敗類│          │
│    │      │      │      │          │群                  │          │
│    │      │      │      │          │【林煒家、陳冠予】  │          │
│    │      │      │      ├─────┼──────────┼─────┤
│    │      │      │      │104年1月21│那你特地打電話去罵我│(他案卷第 │
│    │      │      │      │日下午4 時│媽幹嘛?我媽是你可以│37、90頁) │
│    │      │      │      │33分許    │罵的嗎?要人家尊重你│          │
│    │      │      │      │          │就必需先尊重別人, 我│          │
│    │      │      │      │          │媽只是不想跟瘋子計較│          │
│    │      │      │      │          │,再說回來~我媽說要│          │
│    │      │      │      │          │吵架她沒時間~但看要│          │
│    │      │      │      │          │怎樣就儘管來        │          │
│    │      │      │      │          │【陳冠予】          │          │
│    │      │      │      ├─────┼──────────┼─────┤
│    │      │      │      │104年1月21│嘴賣秋!全民公敵    │(他案卷第 │
│    │      │      │      │日下午7 時│走出去只有被笑的份  │40、99頁) │
│    │      │      │      │14分許    │【陳冠予】          │          │
│    │      │      ├───┼─────┼──────────┼─────┤
│    │      │      │陳芯予│104年1月21│你這個女人, 真的太破│(他案卷第 │
│    │      │      │臉書留│日之不詳時│了!怎麼還能活到現在│35頁)     │
│    │      │      │言板  │間        │~                  │          │
│    │      │      │      │          │【陳冠予】          │          │
│    │      │      ├───┼─────┼──────────┼─────┤
│    │      │      │蘇品婕│104年1月21│另外假猩猩的母女檔臭│(他案卷第 │
│    │      │      │之新動│日之不詳時│嘴最厲害,我的忍讓已│32頁)     │
│    │      │      │態    │間        │經到極限了!敢打電話│          │
│    │      │      │      │          │來罵我媽,老虎不發威│          │
│    │      │      │      │          │當我是病貓!管你叫誰│          │
│    │      │      │      │          │就是出來灣家~幹伶娘│          │
│    │      │      │      │          │婆麻這句話我起馬五年│          │
│    │      │      │      │          │之久沒罵過了,看你們│          │
│    │      │      │      │          │多破就好!人情一直討│          │
│    │      │      │      │          │,不要臉的東西~你們│          │
│    │      │      │      │          │瘋久了,大家都看在眼│          │
│    │      │      │      │          │裡,出來丟人現眼    │          │
│    │      │      │      │          │【林煒家、陳冠予】  │          │
│    │      │      │      │          ├──────────┼─────┤
│    │      │      │      │          │你我不必再忍,今我們│(他案卷第 │
│    │      │      │      │          │同心,阿傻這個破麻講│39頁)     │
│    │      │      │      │          │兩句都是使弄我們的話│          │
│    │      │      │      │          │,四處說我們的不是,│          │
│    │      │      │      │          │不必再留情,不客氣對│          │
│    │      │      │      │          │他剛好而已          │          │
│    │      │      │      │          │【陳冠予(綽號阿傻)】│          │
├──┼───┼───┼───┼─────┼──────────┼─────┤
│ 3  │林鈺玲│林鈺玲│蘇品婕│104年1月21│請搞清楚!如果要說到│(他案卷第 │
│    │      │      │臉書留│日下午7 時│別人那去離過婚生過小│105 頁)   │
│    │      │      │言板  │50分許    │孩又怎樣,哪像你無辜│          │
│    │      │      │      │          │的生命就這樣拿掉!真│          │
│    │      │      │      │          │的是撒旦魔鬼的女兒,│          │
│    │      │      │      │          │不要臉,全民公敵。  │          │
│    │      │      │      │          │【陳冠予】          │          │
├──┼───┼───┼───┼─────┼──────────┼─────┤
│ 4  │陳雅鈴│Ya    │蘇品婕│104年1月21│為什麼連她在說什麼我│(他案卷第 │
│    │      │Ling  │臉書留│日上午2 時│都不清楚了可見她の說│77頁)     │
│    │      │Chen  │言板  │25分許    │說謊の功力跟挑撥離間│          │
│    │      │      │      │          │の辦法真的很嚇了人可│          │
│    │      │      │      │          │不可以好好做為何就是│          │
│    │      │      │      │          │要當鬼# 小鬼動作可真│          │
│    │      │      │      │          │多另人討厭          │          │
│    │      │      │      │          │【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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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同上  │104年1月21│坐台沒有可悲        │(他案卷第 │
│    │      │      │      │日下午7 時│可悲の事做黑怎麼有辦│104頁)    │
│    │      │      │      │43分許    │法媽叫自己の朋友去吹│          │
│    │      │      │      │          │喇叭如果做了不就整個│          │
│    │      │      │      │          │就黑了              │          │
│    │      │      │      │          │【陳冠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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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5年度審易字第481號於民國 106 年 02 月 09 日裁判,案由為妨害名譽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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