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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聲字第552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4 月 21 日

法官華澹寧

聲請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曾頴川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0年度執聲字第33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上列受刑人甲○○犯詐欺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

二、經查,本件受刑人前犯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42所示之罪,均已分別確定在案,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決及本院105年度易字第338號宣示判決筆錄附卷可按。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

三、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若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同法第53條亦規定甚明。另按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2項、第3項,已針對第二審上訴案件之定應執行之刑,明定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分屬不同案件之數罪併罰,倘一裁判宣告數罪之刑,曾經定其執行刑,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時,在法理上亦應同受此原則之拘束(最高法院103年度第1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可資參照);又按數罪併罰,應依分別宣告其罪之刑為基礎,定其應執行刑,此觀刑法第51條規定自明,故一裁判宣告數罪之刑,雖曾經定其執行刑,但如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時,前定之執行刑當然失效,仍應以其各罪宣告之刑為基礎,定其執行刑,上開更定之應執行刑,不應比前定之應執行刑加計其他裁判所處刑期後為重,否則即與法律秩序理念及法律目的之內部界限有違,難認適法。(最高法院93年度台非字第192號判決意旨亦可參照)。又刑法第51條就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採行加重單一刑之方式,除著眼於緩和多數有期徒刑合併執行所造成之苛酷外,更重在避免責任非難之重複,蓋有期徒刑之科處,不僅在於懲罰犯罪行為,更重在矯治犯罪行為人、提升其規範意識、回復社會對於法律規範之信賴,是應併合處罰之複數有期徒刑,倘一律合併執行,將造成責任重複非難。具體言之,行為人所犯數罪倘屬相同之犯罪類型者(如:複數竊盜犯行或複數施用毒品犯行),於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較高,自應酌定較低之應執行刑;然行為人所犯數罪雖屬相同之犯罪類型,但所侵犯者為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可回復性之個人法益(如殺人、妨害性自主)時,於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則較低,而可酌定較高之應執行刑。另行為人所犯數罪,其犯罪類型相同,且行為態樣、手段、動機均相似者,於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更高,更應酌定較低之應執行刑;反之,行為人所犯數罪各屬不同之犯罪類型者,於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較低,當可酌定較高之應執行刑。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41所示之罪,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度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確定,依前說明,前揭判決之執行刑當然失效,本院自應以其所犯各罪宣告刑為基礎,並應受前開裁判所為定應執行刑內部界限之拘束,而在上開曾定應執行刑加計未定應執行刑9月後,而在上開曾定應執行刑加總後之20年9月總和範圍內,考量受刑人本件詐欺之犯罪類型、行為態樣、手段、動機之相類或相同,則於併合處罰時,因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較高,揆諸上揭說明,應於酌定應執行刑之際,考量上情並反映於所定刑度,俾貫徹罪刑相當原則,以維護公平正義、法律秩序之理念及目的等總體情狀,綜合判斷,裁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行刑。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21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華澹寧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21  日

書記官 吳羽君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0月。(註)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1年。(註) 所犯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犯罪日期  103年3月13日至103年4月29日 102年11月28日至103年3月21日 102年12月20日至103年3月1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判 決 日 期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確 定 日 期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備 註  附表編號1至編號41所示有期徒刑,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編    號  4 5 6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註)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1年。(註) 所犯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犯罪日期  100年11月23日至102年7月31日 102年1月22日至103年4月25日 90年6月1日至102年5月1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判 決 日 期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確 定 日 期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備 註  附表編號1至編號41所示有期徒刑,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編    號  7 8 9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1年。(註) 所犯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犯罪日期  99年2月26日至103年4月8日 99年5月17日至103年4月22日 101年9月10日至103年4月2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判 決 日 期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確 定 日 期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備 註  附表編號1至編號41所示有期徒刑,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3年。(註) 所犯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犯罪日期  98年6月11日至103年3月25日 97年9月7日至103年4月22日 99年11月19日至103年4月1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判 決 日 期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確 定 日 期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備 註  附表編號1至編號41所示有期徒刑,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註)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10月。(註) 所犯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犯罪日期  100年4月25日至103年3月18日 102年7月12日至103年4月25日 103年2月12日至103年4月1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判 決 日 期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確 定 日 期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備 註  附表編號1至編號41所示有期徒刑,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1年。(註) 所犯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犯罪日期  100年1月26日至103年4月29日 103年3月12日至103年4月24日 103年3月17日至103年4月2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判 決 日 期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確 定 日 期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備 註  附表編號1至編號41所示有期徒刑,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編    號  19 20 21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10月。(註) 所犯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犯罪日期  102年5月14日至103年2月18日 101年1月20日 102年12月1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判 決 日 期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確 定 日 期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備 註  附表編號1至編號41所示有期徒刑,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編    號  22 23 24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1年。(註) 所犯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犯罪日期  103年3月11日至103年4月28日 102年6月21日至103年4月28日 99年11月5日至101年5月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判 決 日 期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確 定 日 期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備 註  附表編號1至編號41所示有期徒刑,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編    號  25 26 27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0月。(註)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4年。(註) 所犯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犯罪日期  102年12月13日 102年5月16日至103年4月25日 93年6月10日至103年4月1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判 決 日 期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確 定 日 期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備 註  附表編號1至編號41所示有期徒刑,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編    號  28 29 30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註)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1年。(註) 所犯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犯罪日期  102年7月22日至103年4月22日 102年4月18日至103年4月15日 100年11月30日至103年4月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判 決 日 期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確 定 日 期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備 註  附表編號1至編號41所示有期徒刑,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編    號  31 32 33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註)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1年。(註) 所犯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犯罪日期  101年9月4日至101年12月26日 101年5月22日至102年11月27日 101年5月22日至102年4月1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判 決 日 期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確 定 日 期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備 註  附表編號1至編號41所示有期徒刑,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編    號  34 35 36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註)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3年。(註) 所犯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犯罪日期  102年6月10日至103年3月25日 101年5月22日至103年2月24日 102年4月15日至103年4月2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判 決 日 期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確 定 日 期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備 註  附表編號1至編號41所示有期徒刑,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編    號  37 38 39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註) 有期徒刑4年。(註) 有期徒刑3年。(註) 所犯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犯罪日期  99年間至103年4月29日 97年6月5日至103年4月28日 99年9月28日至103年4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判 決 日 期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確 定 日 期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備 註  附表編號1至編號41所示有期徒刑,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4年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編    號  40 41 42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註) 有期徒刑1年。(註) 有期徒刑9月。 所犯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 犯罪日期  102年2月21日至102年11月27日 98年11月6日至103年1月15日 103年1月起至103年4月3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611號,第8997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 22925號,第22926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5年度易字第338號  判 決 日 期 104年10月29日 104年10月29日 106年10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 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4年度金上重訴第12號 105年度易第338號  確 定 日 期 105年1月21日 105年1月21日 106年10月27日 備 註  附表編號1至編號41所示有期徒刑,經臺 灣高等法院以104年金上重訴字第12號判 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聲字第552號於民國 110 年 04 月 21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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