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審金訴字第152號
- 公訴人
-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王琇萱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追加起訴(112年度偵緝字第15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本件追加起訴公訴不受理。
理由
一、追加起訴意旨略以:被告王琇萱經由共犯黃昱銨(已經檢察官以111年度偵字第22111號案件提起公訴,而以111年度審金訴字第1352號繫屬本院)招攬加入真實姓名年籍不詳暱稱「味味」等人所組織,對他人實施詐欺犯罪為目的,具有常習性、牟利性之結構性組織,以提款金額之4%作為報酬擔任車手,渠等即與所屬詐欺集團成員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與洗錢之犯意聯絡,先由其他詐欺集團成員向附表所示黃程偉等人施用詐術,致渠等陷於錯誤,於附表所示匯款時間,匯款如附表所示匯款金額至臺灣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臺銀帳戶)、土地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土銀帳戶),共犯黃昱銨則於同日晚間某時許,將前開帳戶之提款卡及密碼交予被告,由被告於附表所示提領時、地,提領如附表所示之提領金額,再將款項層轉所屬詐欺集團成員,以此方式掩飾、隱匿該等款項與犯罪之關聯性。因認被告涉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等罪嫌,並以其上開犯罪與在前繫屬本院之111年度審金訴字第1352號詐欺等案件,具有數人共犯數罪(追加起訴書誤載為「數人共犯一罪」)之相牽連案件關係,依刑事訴訟法第7條第2款、第265條第1項規定追加起訴云云。
二、按起訴程序違背規定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1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又刑事訴訟法第265條之追加起訴,係就與已經起訴之案件、無單一性不可分關係之相牽連犯罪(指刑事訴訟法第7條所列案件),在原起訴案件第一審辯論終結前,藉原訴之便而加提獨立之新訴,俾與原起訴案件合併審判,以收訴訟經濟之效。故起訴之追加,須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始得為之,此為追加起訴時間上之限制。而起訴之追加既係利用舊訴之訴訟程序提起,自以有本案之存在為前提,其已無本案之訴可資附麗者,即無許其追加之餘地。違反上開之規定而追加起訴者,顯屬不合,其追加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無所謂追加起訴祇須具備刑事訴訟法第264條第2項規定之法定記載程式,即可不論是否合法,均應以實體判決終結其訴訟關係之可言(最高法院100年度台非字第107號判決參照)。
三、本件檢察官以被告王琇萱所涉上開詐欺等犯嫌,與本院111年度審金訴字第1352號被告即共犯黃昱銨被訴詐欺等案件(下稱前案),係數人共犯數罪之相牽連案件,認宜追加起訴,於民國112年1月5日作成追加起訴書,並於112年2月8日繫屬本院,此有檢察官追加起訴書及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2年2月8日士檢卓氣112偵緝156字第1129006697號函上之本院收文戳章在卷可稽。又因前案被告黃昱銨於準備程序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本院乃於112年1月12日合議裁定改由受命法官行簡式審判程序,並於同日言詞辯論終結,定於112年2月15日宣判,亦有前案準備程序筆錄、刑事裁定書及審判筆錄各1份在卷可稽,足認為前案業經辯論終結。是檢察官既於前案辯論終結(112年1月12日)後,再於112年2月8日就本案追加起訴,依上說明,追加起訴部分並無前案訴訟可資附麗,其追加起訴之程序即屬違背規定,而應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1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吳建蕙追加起訴。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 官 陳彥宏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被害人 施用詐術 匯款時間 匯款金額 (新臺幣) 匯款帳戶 提領時、地 提領金額 (新臺幣) 1 黃程偉 假冒迪卡儂客服佯稱:系統異常重複刷卡云云,再假冒銀行客服指示操作提款機匯款。 111年6月7日晚間8時35分許止 2萬9,989元 臺銀帳戶 同日晚間8時46分許起至48分許止,在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臺灣銀行 10萬元 2萬1,000元 2 余佩怡 (提告) 假冒博客來客服佯稱:操作錯誤致多刷卡云云,再假冒銀行客服指示操作提款機匯款。 同日晚間8時35分許起至36分許止 2萬9,983元 2萬1,987元 臺銀帳戶 3 蕭力壬 (提告) 假冒迪卡儂客服佯稱:遭駭客入侵,有人盜刷信用卡云云,再假冒銀行客服指示操作提款機匯款。 同日晚間8時40分許 9,108元 臺銀帳戶 4 賴欣 假冒電商客服佯稱:錯誤設定云云,再假冒銀行客服指示操作手機Taiwan Pay程式匯款。 同日晚間6時41分許 2萬8,127元 土銀帳戶 同日晚間6時55分許起至56分許止,在臺北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福澤門市 2萬0,005元 8,0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