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8 分鐘讀完全文 2,649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1213號

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5 月 27 日

法官黃佳琪

聲請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陳義偉

(現在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臺北分監執

行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1年度執字第4087號、111年度執聲字第85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陳義偉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理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二、受刑人陳義偉因犯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之8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下稱彰化地院)、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嗣其中如附表編號1至7號所示之罪,業經彰化地院以111年度聲字第214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予准予。爰衡酌受刑人所犯各罪侵害法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暨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及本院函知受刑人得於文到5日內就本件定應執行刑具狀陳述意見,受刑人具狀表示無意見,有本院陳述意見調查表在卷可稽等情狀,而為整體評價後,定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陳義偉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27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黃佳琪

書記官 顏偉林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0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號         1        2        3 罪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   編號1至3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    犯罪日期  109年12月27日 109年12月28日 110年1月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235號、第1748號、第2519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235號、第1748號、第2519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235號、第1748號、第2519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364號 110年度訴字第364號 110年度訴字第364號  判決日期 110年8月25日 110年8月25日 110年8月25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364號 110年度訴字第364號 110年度訴字第36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10月5日 110年10月5日 110年10月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附表編號1至7號所示之罪,業經彰化地院以111年度聲字第214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
編號         4        5        6 罪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   編號4至7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    犯罪日期  109年12月30日 109年12月30日 109年12月3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5314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5314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5314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508號 110年度訴字第508號 110年度訴字第508號  判決日期 110年11月12日 110年11月12日 110年11月12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508號 110年度訴字第508號 110年度訴字第50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12月23日 110年12月23日 110年12月2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附表編號1至7號所示之罪,業經彰化地院以111年度聲字第214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
編號         7        8  罪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3月    編號4至7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    犯罪日期  109年12月30日 109年12月2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5314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8026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508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074號   判決日期 110年11月12日 110年12月3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508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07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12月23日 111年3月2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備註  附表編號1至7號所示之罪,業經彰化地院以111年度聲字第214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聲字第1213號於民國 111 年 05 月 27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