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重訴字第二一六九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重訴字第二一六九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甲○○
- 選任辯護人
- 廖志堯律師
- 被告
- 乙○○
- 選任辯護人
- 張柏山律師
- 選任辯護人
- 羅淑菁律師
- 選任辯護人
- 洪煌村律師
- 被告
- 丙○○
- 選任辯護人
- 張富慶律師
右列被告等因擄人勒贖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重訴字第二一六九號
右列被告等因擄人勒贖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