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9年度聲字第2999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聲字第2999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賴建佑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聲請案號:109年度執聲字第138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賴建佑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數罪中雖有刑法第50條第1 項但書所列情形,惟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應依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之;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若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0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受刑人賴建佑因犯附表所示之罪,分別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判決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有各該案件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 份在卷可稽。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4 至11所示之罪係處以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罪則係處以得易科罰金之刑,受刑人已就上開各罪請求檢察官向本院聲請定應執行刑乙情,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 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在卷足稽。另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3 、4至11所示之罪,曾經分別定應執行之刑如附表1至3 、4至11備註列所示,是本件更定執行刑時,應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本院應以受刑人所犯原各罪之宣告刑為基礎而裁量刑期,惟仍不得較上開各罪曾定之應執行刑與其他宣告刑之總和為重(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778號裁定意旨參照)。茲聲請人以本院為上開案件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為前揭聲請,本院審核各案卷無誤,並衡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之犯罪類型,其犯罪態樣、手段、所侵害法益及受刑人犯上開各罪之犯罪時間是否相近等情,以判斷受刑人所受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再斟酌受刑人犯數罪所反應人格特性,暨權衡各罪之法律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而為整體評價後,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 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賴建佑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1 │ 2 │ 3 │├────────┼───────────┼───────────┼───────────┤│罪 名│ 施用第二級毒品 │ 施用第二級毒品 │ 施用第二級毒品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 │ 有期徒刑5月 │ 有期徒刑5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06月01日 │ 108年05月09日 │ 108年05月23日 │├────────┼───────────┼───────────┼───────────┤│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8年度毒偵字 │臺中地檢108年度毒偵字 │臺中地檢108年度毒偵字 ││年度案號 │第2951號 │第2226、2407、2453號 │第2226、2407、2453號 │├─┬──────┼───────────┼───────────┼───────────┤│最│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後├──────┼───────────┼───────────┼───────────┤│事│案 號│108年度中簡字第2773號 │ 108年度易字第3502號 │ 108年度易字第3502號 ││實├──────┼───────────┼───────────┼───────────┤│審│判 決 日 期│ 108年12月11日 │ 108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確│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定├──────┼───────────┼───────────┼───────────┤│判│案 號│108年度中簡字第2773號 │ 108年度易字第3502號 │ 108年度易字第3502號 ││決├──────┼───────────┼───────────┼───────────┤│ │判決確定日期│ 108年12月30日 │ 109年02月05日 │ 109年02月0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科罰金 │得易科罰金 │得易科罰金 ││、易服社會勞動之│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服社會勞動 ││案件 │ │ │ │├────────┼───────────┼───────────┼───────────┤│備 註│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 │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 │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 ││ │1055號 │2945號 │2945 │├────────┼───────────┴───────────┴───────────┤│ │臺中地檢109年度執更字第1416號 ││ │(編號1至3,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 │└────────┴───────────────────────────────────┘受刑人賴建佑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4 │ 5 │ 6 │├────────┼───────────┼───────────┼───────────┤│罪 名│ 販賣第二級毒品 │ 販賣第二級毒品 │ 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8月 │ 有期徒刑3年7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05月03日 │ 108年04月29日 │ 108年04月30日 │├────────┼───────────┼───────────┼───────────┤│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 ││年度案號 │14685、19105、19108、 │14685、19105、19108、 │14685、19105、19108、 ││ │21029、23568號 │21029、23568號 │21029、23568號 │├─┬──────┼───────────┼───────────┼───────────┤│最│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後├──────┼───────────┼───────────┼───────────┤│事│案 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實│ │1356、1357號 │1356、1357號 │1356、1357號 ││審├──────┼───────────┼───────────┼───────────┤│ │判 決 日 期│ 109年09月08日 │ 109年09月08日 │ 109年09月08日 │├─┼──────┼───────────┼───────────┼───────────┤│確│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定├──────┼───────────┼───────────┼───────────┤│判│案 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決│ │1356、1357號 │1356、1357號 │1356、1357號 ││ ├──────┼───────────┼───────────┼───────────┤│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10月05日 │ 109年10月05日 │ 109年10月0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科罰金 ││、易服社會勞動之│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案件 │ │ │ │├────────┼───────────┴───────────┴───────────┤│備 註│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5892號 ││ │(編號4至11,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8月) ││ │ │└────────┴───────────────────────────────────┘受刑人賴建佑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7 │ 8 │ 9 │├────────┼───────────┼───────────┼───────────┤│罪 名│ 販賣第二級毒品 │ 販賣第二級毒品 │ 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8月 │ 有期徒刑3年7月 │ 有期徒刑3年7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04月30日 │ 108年05月01日 │ 108年05月03日 │├────────┼───────────┼───────────┼───────────┤│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 ││年度案號 │14685、19105、19108、 │14685、19105、19108、 │14685、19105、19108、 ││ │21029、23568號 │21029、23568號 │21029、23568號 │├─┬──────┼───────────┼───────────┼───────────┤│最│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後├──────┼───────────┼───────────┼───────────┤│事│案 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實│ │1356、1357號 │1356、1357號 │1356、1357號 ││審├──────┼───────────┼───────────┼───────────┤│ │判 決 日 期│ 109年09月08日 │ 109年09月08日 │ 109年09月08日 │├─┼──────┼───────────┼───────────┼───────────┤│確│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定├──────┼───────────┼───────────┼───────────┤│判│案 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決│ │1356、1357號 │1356、1357號 │1356、1357號 ││ ├──────┼───────────┼───────────┼───────────┤│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10月05日 │ 109年10月05日 │ 109年10月0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科罰金 ││、易服社會勞動之│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案件 │ │ │ │├────────┼───────────┴───────────┴───────────┤│備 註│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5892號 ││ │(編號4至11,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8月) ││ │ │└────────┴───────────────────────────────────┘受刑人賴建佑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10 │ 11 │ 以下空白 │├────────┼───────────┼───────────┼───────────┤│罪 名│ 販賣第二級毒品 │ 轉讓禁藥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7月 │ 有期徒刑7月 │ │├────────┼───────────┼───────────┼───────────┤│犯 罪 日 期│ 108年05月05日 │ 108年05月03日 │ │├────────┼───────────┼───────────┼───────────┤│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 │ ││年度案號 │14685、19105、19108、 │14685、19105、19108、 │ ││ │21029、23568號 │21029、23568號 │ │├─┬──────┼───────────┼───────────┼───────────┤│最│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後├──────┼───────────┼───────────┼───────────┤│事│案 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 ││實│ │1356、1357號 │1356、1357號 │ ││審├──────┼───────────┼───────────┼───────────┤│ │判 決 日 期│ 109年09月08日 │ 109年09月08日 │ │├─┼──────┼───────────┼───────────┼───────────┤│確│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定├──────┼───────────┼───────────┼───────────┤│判│案 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109年度上訴字第1343、 │ ││決│ │1356、1357號 │1356、1357號 │ ││ ├──────┼───────────┼───────────┼───────────┤│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10月05日 │ 109年10月05日 │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科罰金 │ ││、易服社會勞動之│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 ││案件 │ │ │ │├────────┼───────────┴───────────┼───────────┤│備 註│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5892號 │ ││ │(編號4至11,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8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