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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9年度聲字第1024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5 月 06 日

法官紀文勝賴妙雲姚勳昌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聲字第1024號

聲請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
受刑人
施易昇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聲請案號:109年度執聲字第38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施易昇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施易昇因詐欺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亦有明定。另按刑事訴訟法第370條原僅規定:「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此即所謂「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增訂第2項:「前項所稱刑,指宣告刑及數罪併罰所定應執行之刑」、第3項:「第1項規定,於第一審或第二審數罪併罰之判決,一部上訴經撤銷後,另以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時,準用之」等規定,據以規範第一審法院所受理一人犯數罪之案件,於第二審法院以同一判決為數個宣告刑(上訴後全部或一部經撤銷自為判決)並定應執行之刑,或因一部已先行判決確定,一部上訴經撤銷後自為判決,嗣後另以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時,亦有本條不利益變更禁止之適用,以保障被告之上訴權。又為貫澈本條規範目的,凡係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如無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1項但書之情形,則無論係循一般救濟程序而經第二審法院、本院(指最高法院)判決,抑係循特別救濟程序而經本院非常上訴判決,以同一判決為數個宣告刑並定其應執行刑,或另以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在法理上均應同受「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拘束,不得諭知較前定之刑為重之執行刑(最高法院105年度台抗字第127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經查,本件受刑人施易昇因犯如附表所示數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刑事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就受刑人施易昇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並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7所示各罪,與附表編號8所示經最高法院撤銷之罪,曾由本院以107年度原上訴字第72號、107年度上訴字第2268號判決判處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4年6月在案;本件裁量定應執行刑,自不得更重於上開判決原定應執行刑4年6月的法律內部界限上限;暨受刑人犯案類型雷同,其行為態樣、手段、動機均相似,衡諸受刑人犯上開各罪之法律目的、違反之嚴重性及貫徹刑法量刑公平正義理念之內部限制等一切情狀,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受刑人施易昇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1 │ 2 │ 3 │├────────┼───────────┼───────────┼────────────┤│罪 名│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11月 │有期徒刑2年 │有期徒刑2年2月 ││ │(共3罪) │(共3罪) │(共4罪) │├────────┼───────────┼───────────┼────────────┤│犯 罪 日 期 │107年1月3、14、15日 │107年1月6、16、17日 │107年1月6、12、15、16日 ││ │ │ │ │├────────┼───────────┼───────────┼────────────┤│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署107年度偵字 │苗栗地檢署107年度偵字 │苗栗地檢署107年度偵字 ││年 度 及 案 號│第2371、2401、5777號 │第2371、2401、5777號 │第2371、2401、5777號 ││ │ │ │ │├───┬────┼───────────┼───────────┼────────────┤│ │法 院│臺中高分院 │臺中高分院 │臺中高分院 ││ │ │ │ │ ││ ├────┼───────────┼───────────┼────────────┤│最 後│案 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72號 │107年度原上訴字第72號 │107年度原上訴字第72號 ││ │ │、107年度上訴字第2268 │、107年度上訴字第2268 │、107年度上訴字第2268 ││ │ │號 │號 │號 ││ ├────┼───────────┼───────────┼────────────┤│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3月27日 │108年3月27日 │108年3月27日 ││ │ │ │ │ │├───┼────┼───────────┼───────────┼────────────┤│確 定│法 院│臺中高分院 │臺中高分院 │臺中高分院 ││ │ │ │ │ ││ ├────┼───────────┼───────────┼────────────┤│ │案 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72號 │107年度原上訴字第72號 │107年度原上訴字第72號 ││ │ │、107年度上訴字第2268 │、107年度上訴字第2268 │、107年度上訴字第2268 ││ │ │號 │號 │號 ││判 決├────┼───────────┼───────────┼────────────┤│ │判決確定│108年4月19日 │108年4月19日 │108年4月19日 ││ │日 期│ │ │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 │否 │否 ││之案件 │ │ │ │├────────┼───────────┴───────────┴────────────┤│備 註 │編號1至編號6業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度聲字第2041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 ││ │刑4年3月並發監執行,編號7、編號8尚未執行。 ││ │ ││ │ │└────────┴────────────────────────────────────┘受刑人施易昇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4 │ 5 │ 6 │├────────┼───────────┼───────────┼────────────┤│罪 名│詐欺 │詐欺 │詐欺未遂 │├────────┼───────────┼───────────┼────────────┤│宣 告 刑│有期徒刑2年5月 │有期徒刑2年7月 │有期徒刑10月 ││ │(共3罪) │(共3罪) │(共16罪) │├────────┼───────────┼───────────┼────────────┤│犯 罪 日 期 │106年12月12日起至同年 │107年1月2日起至同年月 │106年12月29日起至107年1 ││ │月25日止、106年12月28 │4日止、106年12月24日起│月17日止 ││ │日起至107年1月9日止、 │至107年1月12日止、107 │ ││ │106年12月28日起至107年│年1月4日起至同年月17日│ ││ │1月15日止 │止 │ │├────────┼───────────┼───────────┼────────────┤│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署107年度偵字 │苗栗地檢署107年度偵字 │苗栗地檢署107年度偵字 ││年 度 及 案 號│第2371、2401、5777號 │第2371、2401、5777號 │第2371、2401、5777號 ││ │ │ │ │├───┬────┼───────────┼───────────┼────────────┤│ │法 院│臺中高分院 │臺中高分院 │臺中高分院 ││ │ │ │ │ ││ ├────┼───────────┼───────────┼────────────┤│最 後│案 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72號 │107年度原上訴字第72號 │107年度原上訴字第72號 ││ │ │、107年度上訴字第2268 │、107年度上訴字第2268 │、107年度上訴字第2268 ││ │ │號 │號 │號 ││ ├────┼───────────┼───────────┼────────────┤│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3月27日 │108年3月27日 │108年3月27日 ││ │ │ │ │ │├───┼────┼───────────┼───────────┼────────────┤│確 定│法 院│臺中高分院 │臺中高分院 │臺中高分院 ││ │ │ │ │ ││ ├────┼───────────┼───────────┼────────────┤│ │案 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72號 │107年度原上訴字第72號 │107年度原上訴字第72號 ││ │ │、107年度上訴字第2268 │、107年度上訴字第2268 │、107年度上訴字第2268 ││ │ │號 │號 │號 ││判 決├────┼───────────┼───────────┼────────────┤│ │判決確定│108年4月19日 │108年4月19日 │108年4月19日 ││ │日 期│ │ │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 │否 │否 ││之案件 │ │ │ │├────────┼───────────┴───────────┴────────────┤│備 註 │編號1至編號6業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度聲字第2041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 ││ │刑4年3月並發監執行,編號7、編號8尚未執行。 ││ │ ││ │ │└────────┴────────────────────────────────────┘受刑人施易昇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7 │ 8 │ │├────────┼───────────┼───────────┼────────────┤│罪 名│詐欺 │詐欺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2年5月 │有期徒刑2年8月 │ ││ │(共1罪) │(共1罪) │ │├────────┼───────────┼───────────┼────────────┤│犯 罪 日 期 │106年12月7日起至同年月│106年11月28日起至106年│ ││ │10日之期間 │12月15日止 │ ││ │ │ │ │├────────┼───────────┼───────────┼────────────┤│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署107年度偵字 │苗栗地檢署107年度偵字 │ ││年 度 及 案 號│第2371、2401、5777號 │第2371、2401、5777號 │ ││ │ │ │ │├───┬────┼───────────┼───────────┼────────────┤│ │法 院│臺中高分院 │臺中高分院 │ ││ │ │ │ │ ││ ├────┼───────────┼───────────┼────────────┤│最 後│案 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72號 │108年度原上更一字第7號│ ││ │ │、107年度上訴字第2268 │、108年度上更一字第31 │ ││ │ │號 │號 │ ││ ├────┼───────────┼───────────┼────────────┤│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3月27日 │109年1月22日 │ ││ │ │ │ │ │├───┼────┼───────────┼───────────┼────────────┤│確 定│法 院│臺中高分院 │臺中高分院 │ ││ │ │ │ │ ││ ├────┼───────────┼───────────┼────────────┤│ │案 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72號 │108年度原上更一字第7號│ ││ │ │、107年度上訴字第2268 │、108年度上更一字第31 │ ││ │ │號 │號 │ ││判 決├────┼───────────┼───────────┼────────────┤│ │判決確定│108年4月19日 │109年3月2日 │ ││ │日 期│ │ │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 │否 │ ││之案件 │ │ │ │├────────┼───────────┴───────────┴────────────┤│備 註 │編號1至編號6業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度聲字第2041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 ││ │刑4年3月並發監執行,編號7、編號8尚未執行。 ││ │ ││ │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6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紀文勝

法 官 賴妙雲

法 官 姚勳昌

書記官 許肇顯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6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9年度聲字第1024號於民國 109 年 05 月 06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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