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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聲字第2119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8 月 26 日

法官鄭永玉許文碩周莉菁

聲請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
受刑人
林祐任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0年度執聲字第101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林祐任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理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 項前段、第53條及第51條第5 款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受刑人林祐任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高等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檢察官聲請書所附附表之錯誤,更正如本裁定附表所示)。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之犯罪態樣、時間間隔、侵害法益、各罪依其犯罪情節所量定之刑等情,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林祐任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因疫情而遲誤不變期間,得向法院聲請回復原狀。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6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鄭 永 玉

法 官 許 文 碩

法 官 周 莉 菁

書記官 王 朔 姿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號  1 2 3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詐欺 洗錢防制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4年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7月 (併科新臺幣10000元) 犯罪日期  108年5月5日 108年4月14日 108年6月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 108年度偵字第18563號等 新北地檢 109年度偵字第13325號 臺中地檢 109年度偵字第16998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新北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512號 109年度審訴字第1611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369號  判決日期 109年7月1日 109年9月8日 109年11月18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新北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512號 109年度審訴字第1611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36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8月4日 109年10月14日 109年12月1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否,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否,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註  臺灣高等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68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4427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475號
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08年5月1日 108年5月1日 108年4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 108年度偵字第13765號 臺中地檢 108年度偵字第13765號 桃園地檢 108年度偵字第2316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09年度訴字第1090號 109年度訴字第1090號 109年度審原金訴字第27號  判決日期 109年8月13日 109年8月13日 110年2月19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09年度訴字第1090號 109年度訴字第1090號 109年度審原金訴字第2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9月15日 109年9月15日 110年3月2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否,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否,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註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4544號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  桃園地檢110年度執字第4844號 (編號6-8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
編號  7 8 9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08年4月20日 108年4月20日 108年4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 108年度偵字第23160號 桃園地檢 108年度偵字第23160號 臺中地檢 108年度偵字第29012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09年度審原金訴字第27號 109年度審原金訴字第27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670號  判決日期 110年2月19日 110年2月19日 110年5月25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09年度審原金訴字第27號 109年度審原金訴字第27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67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3月24日 110年3月24日 110年6月2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否,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否,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註  桃園地檢110年度執字第4844號 (編號6-8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469號 (編號9-11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
編號  10 11  罪名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  108年4月20日 108年4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 108年度偵字第29012號 臺中地檢 108年度偵字第29012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670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670號   判決日期 110年5月25日 110年5月25日  確定判決 法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670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67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6月28日 110年6月2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否,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註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469號 (編號9-11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0年度聲字第2119號於民國 110 年 08 月 26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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