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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5年度聲字第1181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7 月 31 日

法官張意聰蘇品樺周瑞芬

聲請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
受刑人
周雪麗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5年度執聲字第80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周雪麗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周雪麗因違反農業金融法等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於是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刑法第50條於民國102年1月23日修正公布,並自同年月25日施行,修正前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修正後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經核,本件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均為不得易科罰金,修正前、後關於併合處罰之規定並無不同,對於受刑人尚無何有利或不利之影響。

三、又刑法第51條於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並自95年7月1日施行,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款原規定「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左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20年」,修正後則規定「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經比較新舊法結果,以修正前規定應執行刑之上限為20年,較有利於受刑人,自應適用95年7月1日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另刑法第51條固於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並自105年7月1日起施行,惟僅刪除沒收部分之規定,刑法第51條第5款之內容並未更動,並無有利、不利可言,自無新舊法比較適用問題

四、經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違反農業金融法等罪,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該刑事判決、法院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其聲請為合法適當,應予准許。又定應執行刑,不僅攸關國家刑罰權之行使,於受刑人之權益亦有重大影響,除顯無必要或有急迫情形外,法院於裁定前,允宜予受刑人以言詞、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陳述意見之機會,程序保障更加周全。本院因而發函請受刑人於文到5日內具狀陳述意見,受刑人回覆就本件定刑無意見等情,有本院刑事庭115年7月6日115中分堂刑和115聲1181字第7432號函(稿)、送達證書、本院陳述意見調查表各1份在卷可憑(見本院卷第287至291頁);並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部分,均係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如附表編號3至10、16、25、26所示之部分,均係犯侵占相關案件,如附表編號11、27所示之部分,均係犯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如附表編號12至15、17至24所示之部分,均係犯詐欺取財罪,如附表編號28至42所示之部分,均係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項前段之背信罪等犯罪態樣、犯罪時間間隔、侵犯法益,各罪依其犯罪情節所量定之刑,及比例原則、罪刑相當原則等自由裁量權限等情,而為整體評價後,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周雪麗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31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張 意 聰

               法 官 蘇 品 樺

               法 官 周 瑞 芬

               書記官 華 鵲 云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3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    號  1 2 3 罪    名  犯偽造有價證券罪 犯偽造有價證券罪 犯侵占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年2月 有期徒刑4年2月 有期徒刑2年6月 犯 罪 日 期  107年6月初某日起至107年6月20日 105年間某日 97年間某日起至107年4月間某日 偵查(自訴) 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判決 日期 111年1月20日 111年1月20日 111年1月20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判   決 確定 日期 113年5月15日 113年5月15日  113年5月1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506號
編    號  4 5 6 罪    名  犯侵占罪 犯侵占罪 犯侵占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0月 犯 罪 日 期  102年某日起至107年8月21日 不知期間某時起至107年8月21日 105年10月21日日起至105年11月16日 偵查(自訴) 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判決 日期 111年1月20日 111年1月20日 111年1月20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判   決 確定 日期 113年5月15日 113年5月15日  113年5月1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506號
編    號  7 8 9 罪    名  犯侵占罪 犯業務侵占罪 犯侵占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8月 犯 罪 日 期  106年起至111年間 106年初某日起至107年8月底某日 80年間某日起至107年8月21日 偵查(自訴) 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判決 日期 111年1月20日 111年1月20日 111年1月20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判   決 確定 日期 113年5月15日 113年5月15日  113年5月1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506號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犯侵占罪 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 犯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1年9月 犯 罪 日 期  不知期間某時起至107年8月21日 105年5月5日起至105年5月20日 98年9月9日 偵查(自訴) 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決 日期 111年1月20日 111年1月20日 113年10月1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   決 確定 日期 113年5月15日 113年5月15日  113年11月1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506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505號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犯詐欺取財罪 犯詐欺取財罪 犯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犯 罪 日 期  96年11月2日 94年10月27日 98年11月10日 偵查(自訴) 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決 日期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   決 確定 日期 113年11月19日 113年11月19日 113年11月1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505號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犯侵占罪 犯詐欺取財罪 犯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犯 罪 日 期  104年3月18日 100年11月18日 102年11月26日 偵查(自訴) 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決 日期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   決 確定 日期 113年11月19日 113年11月19日 113年11月1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505號
編    號  19 20 21 罪    名  犯詐欺取財罪 犯詐欺取財罪 犯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犯 罪 日 期  104年12月3日 102年10月17日起至102年11月1日 104年10月23日 偵查(自訴) 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決 日期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   決 確定 日期 113年11月19日 113年11月19日 113年11月1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505號
編    號  22 23 24 罪    名  犯詐欺取財罪 犯詐欺取財罪 犯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9月 有期徒刑1年9月 有期徒刑1年9月 犯 罪 日 期  94年8月31日 96年8月31日 100年9月14日 偵查(自訴) 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決 日期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   決 確定 日期 113年11月19日 113年11月19日 113年11月1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505號
編    號  25 26 27 罪    名  犯侵占罪 犯侵占罪 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犯 罪 日 期  99年10月12日 99年10月12日 101年5月11日起至101年6月6日 偵查(自訴) 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決 日期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判   決 確定 日期 113年11月19日 113年11月19日 115年2月2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505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5年度執字第2097號
編    號  28 29 30 罪    名  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項前段之背信罪 共同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項前段之背信罪 共同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 項前段之背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10月 有期徒刑3年6月 有期徒刑3年4月 犯 罪 日 期  90年9月9日 96年5月18日起至96年9月26日 103年5月15日 偵查(自訴) 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決 日期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判   決 確定 日期 115年2月25日 115年2月25日 115年2月2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5年度執字第2097號
編    號  31 32 33 罪    名  共同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項前段之背信罪 共同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項前段之背信罪 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 項前段之背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4月 有期徒刑3年4月 有期徒刑3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5月24日 100年12月2日 92年9月22日 偵查(自訴) 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決 日期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判   決 確定 日期 115年2月25日 115年2月25日 115年2月2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5年度執字第2097號
編    號  34 35 36 罪    名  共同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項前段之背信罪 共同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項前段之背信罪 共同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 項前段之背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3年2月 犯 罪 日 期  97年1月3日 99年1月15日 101年1月18日 偵查(自訴) 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決 日期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判   決 確定 日期 115年2月25日 115年2月25日 115年2月2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5年度執字第2097號
編    號  37 38 39 罪    名  共同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項前段之背信罪 共同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項前段之背信罪 共同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 項前段之背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3年2月 犯 罪 日 期  103年1月28日 105年2月16日 102年12月10日 偵查(自訴) 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決 日期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判   決 確定 日期 115年2月25日 115年2月25日 115年2月2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5年度執字第2097號
編    號  40 41 42 罪    名  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項前段之背信罪 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項前段之背信罪 共同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 項前段之背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1年7月 有期徒刑1年7月 犯 罪 日 期  104年12月18日 101年8月22日 101年8月22日 偵查(自訴) 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18、13105至13110、13113、13115至131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判決 日期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113年10月1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408號( 經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3號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判   決 確定 日期 115年2月25日 115年2月25日 115年2月2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5年度執字第2097號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5年度聲字第1181號於民國 115 年 07 月 31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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