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九十三年度上訴字第五七八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上訴字第五七八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X○○
右上訴人因常業竊盜案件,不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易字第八七號中華民國
九十三年三月十一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
字第八一五0號、第八四三七號、九0二四號、九一八六號、九一八七號、九二八0
號及移
:
主文
原判決撤銷。
X○○以犯竊盜罪為常業,累犯,處有期徒刑叁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叁年。
扣案之美工刀壹支、瑞士刀壹支、活動板手壹支、剪刀壹支、斜口鉗壹支、板手壹支、起子壹支、手電筒壹支、手套壹副及口罩壹個,均沒收。
事實
一、X○○前於民國八十八年間因竊盜案件,經原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確定,後入監服刑,嗣於九十一年十月七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所餘期間交付保護管束,甫於九十二年七月十一日因假釋期滿未經撤銷,視為業已執行完畢。猶不知悔改,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並基於常業之犯意,自九十二年五月十九日上午三時許起至同年十月十四日凌晨六時許止,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地點,以徒手或持客觀上足以對他人之生命、身體造成危險,可供兇器使用之美工刀、瑞士刀、活動板手、剪刀、斜口鉗、板手及起子等物品,竊取己○○等人所有或持有之財物(犯罪時間、犯罪地點、犯罪方法、所得財物、被害人姓名均詳如附表所示),得手後,現金部分供個人花用,其他值錢物品則持往不詳處所變賣後,所得款項即充做其日常生活所需,且恃此為生。嗣經警於同年十月十五日中午十二時許,持搜索票至其彰化縣員林鎮大峰里井仔巷八十八號住處,當場搜索查獲,並扣得X○○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美工刀一支、瑞士刀一支、活動板手一支、剪刀一支、斜口鉗一支、板手一支、起子一支、手電筒一支、手套一副及口罩一個。
二、案經彰化縣警察局、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及移送併案審理。
理由
一、訊據上訴人即被告X○○(下稱被告)於本院已為認罪,其於警詢、偵查中及原審對於附表所示之犯罪事實復已坦承不諱,核與如附表所示被害人己○○、H○○、G○○○、C○○、c○○、V○○、巳○○、m○○、戌○○、申○○○、黃○○、午○○、M○○、x○○、B○○、乙○○、辰○○、e○○、g○○、甲丙○、l○○、甲丁○、k○○、丁○○、T○○、d○○、天○○、甲戊○、楊政煇、辛○○、f○○、W○○、E○○、O○○、P○、q○○、R○○、J○○、v○○○、寅○○、甲甲○○、K○○、甲癸○、子○、甲乙○、玄○○、張良釗、j○○、黃朝權、Z○○、王朱淨雪、卯○○、n○○○、癸○○○、Y○○○、甲辛○、U○○、Q○○、y○○、z○○、戊○○、甲己○、甲庚○、i○○、庚○○、p○○(劉陳竭之子)、h○、o○○○、宇○○(張陳清花之子)、亥○○、張彭煌味、宙○○、甲壬○、S○、a○○、甲○○、酉○○、w○○、I○○、D○○、t○○、鄭崇善、F○○、b○○、A○○、未○○、u○○、丙○○、r○○、地○○(張永昇兄長)、丑○○、N○○、壬○○、L○○,及證人楊麗君(附表編號二十)於警詢或偵查中指陳失竊情節相符,並有贓物認領保管單、現場照片及車輛竊盜、車牌失竊資料個別查詢報表-查詢車輛認可資料、車籍作業系統-查詢認可資料等件附卷可稽,復有美工刀一支、瑞士刀一支、活動板手一支、剪刀一支、斜口鉗一支、板手一支、起子一支、手電筒一支、手套一副及口罩一個扣案可資佐證,足徵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可以採信。被告於原審固又辯稱其為自首云云,但被告於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行竊被害人b○○住處時,因b○○警覺異狀下樓查看,被告逃跑遭b○○追獲後,即提供身分證予b○○,表明願賠償之意,其後即趁隙脫逃,b○○遂於當日將其身分證提供警方,並指認被告之口卡、照片無誤(見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0000000000號警卷),足見被告該部分之犯罪事實當時已被發覺,被告於查獲後又陸續供出其他被未發覺之案件,核與自首要件不合,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按刑法上所謂常業犯,指反覆以同種類行為為目的之社會活動之職業性犯罪而言,至於犯罪所得之多寡,是否恃此犯罪為唯一之謀生職業,則非所問,縱令兼有其他職業,仍無礙於該常業犯罪之成立,此有最高法院八十五年臺上字第五一○號判例要旨可參。查被告X○○在本件多次竊盜犯罪時並無工作,而其本件竊得之財物賣得之金錢均係供其日常生活花費之用,此據被告於原審供稱明確,其於本院亦稱因為毒品所害,工作不穩定,又繳不起現金卡,才去偷竊賣掉東西維持生活(本院卷第六十三頁),顯見被告有賴竊盜所得維生之意,且客觀上亦有反覆多次竊盜之事實,是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之常業竊盜罪。公訴人認被告係觸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加重竊盜罪,容有未洽,惟基本事實相同,應變更其起訴法條,又被告所犯如附表編號
九、十二、二十一、二十五、三十三、三十四、四十六、五十八、六十二、七十
三、八十七所示之竊盜犯行部分,業據檢察官移送併案,惟該等部分與原起訴論罪部分,均屬常業竊盜之部分事實,具有實質上一罪之關係,本院自得併予審理。末查,被告前於八十八年間因竊盜案件,經原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確定,後入監服刑,嗣於九十一年十月七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所餘期間交付保護管束,甫於九十二年七月十一日因假釋期滿未經撤銷,視為業已執行完畢,有卷附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一份可稽,其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後,五年以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本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加重其刑。
三、原審因之予以論科固非無見,但關於①附表編號三十八、六十六,被告竊盜未遂,原審未予敘明,②又被害人張彭煌妹、宙○○,係同一住處,犯罪時間又密接,顯係同一犯罪行為之接續動作,另被害人S○、a○○係父子,住在同址,顯示被告應係逐房行竊,為單一竊盜行為之接續動作,就其二人之部分亦應論以接續犯,原審均誤為係獨立之數罪,尚有未洽。被告上訴意旨固未指摘及此,但原審判決既有可議之處,即屬無可維持,應予撤銷,爰審酌被告已有毒品及竊盜等犯罪前科,又值壯年,竟未從中記取教訓,努力重生,又不思循己力以正當方式賺取金錢花用,而以盜取他人財物為手段竊取生活所需,及其犯罪手段及情節雖尚稱平和,但其犯案次數多達八十餘件、竊得財物價值不低,暨犯後坦承犯行、配合警方查證並將部分贓物返還被害人,非無悔意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第二項所示之刑,以資懲儆。再查被告前於八十八年間,已因竊盜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確定,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一份在卷可參,本件被告又於短短五個月左右之期間內,密集行竊,先後高達八十餘次,顯以犯竊盜罪為業,僅藉刑之執行確實不足以徹底根絕惡性,應藉由保安處分之強制力,令其參與勞動,訓練其職業技能並養成勞動習慣,改正不良習性,使之將來能適應社會生活,爰依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併予諭知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三年,以收矯治之效。至扣案之美工刀一支、瑞士刀一支、活動板手一支、剪刀一支、斜口鉗一支、板手一支、起子一支、手電筒一支、手套一副及口罩一個,為被告所有且供其犯本案竊盜所用之物,已據被告陳明在卷(彰警二九六0一號卷第二頁、原審卷第一0一頁),爰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宣告沒收之。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三百條、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第四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s○○到庭執行職務。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七庭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論罪科刑條文: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
以犯竊盜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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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犯罪時間│ 犯罪地點 │ 犯罪方法 │被 害 人│ 所失財物(以新台幣計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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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九十二年│彰化縣大村鄉│破壞紗窗、│己○○ │一、行動電話一支 │
│ │五月十九│茄苳村十鄰茄│門鎖侵入行│ │ (廠牌NOKIA3310型│
│ │日凌晨三│苳路二段一三│竊 │ │ 門號0000-000000│
│ │時許 │九號 │ │ │ ,價值約肆仟捌佰元) │
│ │ │ │ │ │二、行動電話皮套一只 │
│ │ │ │ │ │ (價值約貳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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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九十二年│南投縣南投市│趁被害人大│H○○ │一、行動電話一支 │
│ │五月三十│福興里彰南路│門未上鎖,│ │二、照相機壹台 │
│ │日上午九│三段一四七○│侵入行竊 │ │三、約損失壹萬伍千元 │
│ │時許 │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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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九十二年│南投縣南投市│趁被害人大│G○○○│一、珍珠項鍊貳條 │
│ │五月三十│福興里彰南路│門未上鎖侵│ │二、金戒指貳只 │
│ │日上午十│三段一四七○│入行竊 │ │三、玉鐲貳只 │
│ │時許 │號 │ │ │四、金牌貳個 │
│ │ │ │ │ │五、約損失一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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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不│C○○ │一、行動電話一支(搭配門號09│
│ │六月五日│惠來里九鄰惠│在侵入行竊│ │ 00-000000) │
│ │左右 │明街一三六巷│ │ │二、約計損失伍仟元 │
│ │ │十二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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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九十二年│彰化縣埔心鄉│破壞鐵卷門│c○○ │一、茶葉十五斤 │
│ │六月上旬│瓦北村明聖路│門鎖侵入行│ │二、安全帽壹頂 │
│ │某日凌晨│四段一八七號│竊 │ │三、零用金肆仟元 │
│ │五時許 │ │ │ │四、約計損失柒仟伍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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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九十二年│彰化縣大村鄉│破壞鋁門門│V○○ │一、行動電話二支 (諾基亞、 │
│ │六月上旬│擺塘村擺塘巷│鎖侵入行竊│ │ 摩托羅拉牌行動電話各壹支)│
│ │某日凌晨│十七之二十號│ │ │二、現金肆、伍萬元 │
│ │五時許 │ │ │ │三、男、女用手錶拾支及 │
│ │ │ │ │ │ 女用裝飾品等 │
│ │ │ │ │ │四、約計損失捌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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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九十二年│彰化縣永靖鄉│趁被害人外│巳○○ │一、照相機壹台 │
│ │六月上旬│永南村八德巷│出運動住處│ │二、望眼鏡壹台 │
│ │某日上午│七○號 │門沒鎖侵入│ │三、王鐲(玉環)貳個 │
│ │六時許 │ │行竊 │ │四、三五牌香煙貳條 │
│ │ │ │ │ │五、約計損失一萬九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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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趁被害人住│m○○ │一、摩托羅拉廠牌行動電話壹支 │
│ │六月上旬│協和村山腳路│處門沒鎖侵│ │ (LF2000I型 、含 │
│ │某日上午│四段一○○巷│入行竊 │ │ 電池壹個、充電器一組) │
│ │九時許 │九弄二號 │ │ │二、約損失肆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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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不│r○○ │一、破壞車牌A5-8473 │
│ │六月十三│光明南街十八│在,破壞車│ │ 自小客車車門鎖,侵入該車,│
│ │日凊晨四│巷五十號 │門鎖侵入車│ │ 竊取車內的行動電話配件一批│
│ │、五時許│ │內行竊 │ │ (電池、液晶片、外殼、 │
│ │ │ │ │ │ 皮套等) │
│ │ │ │ │ │二、約損失貳拾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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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九十二年│彰化縣永靖鄉│趁被害人不│戌○○ │一、博美狗壹隻 │
│ │六月十三│永西村瑚連路│在時行竊 │ │二、約損失壹萬伍仟元 │
│ │日上午七│二四五巷一號│ │ │ │
│ │時許 │門前狗籠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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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九十二年│彰化縣花壇鄉│趁被害人不│申○○○│一、車牌為QA-3730裕隆牌│
│ │六月十五│三芬路與楓腳│注意時破壞│ │ 1270CC藍色自小客車壹│
│ │日上午七│路口自行搭建│車門鎖及電│ │ 部(已由田中分局社頭分駐所│
│ │時許 │車棚內 │門鎖行竊 │ │ 尋獲) │
│ │ │ │ │ │二、內音響壹部及高速公路回數票│
│ │ │ │ │ │ 七、八張 │
│ │ │ │ │ │三、更換被破壞電門鎖鎖頭,花費│
│ │ │ │ │ │ 新台幣貳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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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破壞門鎖侵│丙○○ │一、先竊得自小客車鑰匙,再行竊│
│ │六月十八│大榮街三十二│入屋內竊取│ │ 壹部車牌為OF-0118之│
│ │日凌晨五│巷五十六號 │車鑰匙再至│ │ 自小客車(已由田中分局朝興│
│ │時許 │ │屋前行竊小│ │ 派出所尋獲) │
│ │ │ │客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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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破壞大門門│黃○○ │一、望遠鏡壹台 │
│ │六月中旬│新生里福德街│栓侵入行 │午○○ │二、茶壺壹支 │
│ │某日凌晨│二九號 │竊 │ │三、水晶蓮花座五座、 │
│ │清晨五、│ │ │ │ 零星物品一箱 │
│ │六時許 │ │ │ │四、泥塑關公像壹座 │
│ │ │ │ │ │五、紫色水晶一座 │
│ │ │ │ │ │六、約損失五~六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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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破壞紗窗、│M○○ │一、獅子形狀藝品壹個 │
│ │六月二十│三和里三民東│門鎖侵入行│ │ (值新台幣壹仟捌佰元) │
│ │二日清晨│街三九三巷六│竊│ │二、手錶一支 │
│ │六時許 │號 │ │ │三、行動電話一支 │
│ │ │ │ │ │ (西門子廠牌858型) │
│ │ │ │ │ │四、隨身聽一台 │
│ │ │ │ │ │五、珍珠項鍊壹條 │
│ │ │ │ │ │六、茅台酒二瓶 │
│ │ │ │ │ │七、現金壹仟伍佰元 │
│ │ │ │ │ │八、共約損失參萬貳仟壹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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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趁被害人在│x○○ │一、山水牌VCD壹台 │
│ │七月五日│埤斗村清興路│工廠工作車│ │二、約損失陸佰元 │
│ │上午十時│一號 │窗未上鎖侵│ │ │
│ │許 │ │入行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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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破壞大門紗│B○○ │一、電腦壹台 │
│ │七月十五│南平里新生路│窗、門鎖侵│ │二、摩托羅拉行動電話貳支 │
│ │日凌晨六│五○四巷十九│入行竊 │ │三、金戒指參只 │
│ │時許 │弄二號 │ │ │四、金手鍊及零錢等 │
│ │ │ │ │ │五、約計損失捌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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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九十二年│南投縣南投市│趁被害人大│乙○○ │一、金戒指壹只 │
│ │七月十七│福山里八卦路│門未上鎖侵│ │二、玉環參只 │
│ │日上午十│四八五巷十號│入破壞房間│ │三、古錢幣及一些零錢硬幣等 │
│ │一時許 │ │門鎖行竊 │ │四、約計損失壹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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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九十二年│彰化縣花壇鄉│趁被害人不│辰○○ │一、三陽牌,車號MP3-528│
│ │七月十八│北口村中山路│注意時,以│ │ 、銀色、101CC機車一部│
│ │日上午十│二段七○二號│瑞士刀破壞│ │ (已由彰化分局花壇分駐所尋│
│ │時許 │前 │電門鎖行竊│ │ 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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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十二年│彰化縣永靖鄉│破壞電門鎖│e○○ │一、車牌為PT-6056裕隆牌│
│ │七月十九│光雲村路三段│行竊 │ │ 1597CC淺綠色自小客車│
│ │日凌晨 │一一二巷一號│ │ │ 壹部(已由彰化分局花壇分駐│
│ │一時許 │ │ │ │ 所尋獲) │
│ │ │ │ │ │二、共計損失新台幣 │
│ │ │ │ │ │ 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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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十二年│彰化縣花壇鄉│趁被害人機│g○○ │一、山葉牌,車號KVX-202│
│ │七月十九│北口村廖厝巷│車鑰匙插在│ │ 、綠色、82CC機車一部 │
│ │日上午十│二十五號 │電車上行竊│ │ │
│ │一時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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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趁被害人不│u○○ │一、電視機壹部、手提CD音響壹│
│ │七月中旬│清興路十四號│在,前門未│ │ 台 │
│ │某日上午│ │上鎖之機會│ │二、約損失叁仟元 │
│ │十一時 │ │侵入行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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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九十二年│彰化縣大村鄉│趁被害人門│甲丙○ │一、手提收音機壹台 │
│ │七月中旬│黃厝村山腳路│窗未上鎖,│ │二、豬形錢筒貳個 │
│ │某日凌晨│二十四號 │以闖空門而│ │ (內有約新台幣貳仟元左右)│
│ │許 │ │侵入行竊 │ │三、約計損失參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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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九十二年│彰化縣埔心鄉│破壞大門鎖│l○○ │一、水晶雕座、玉石獅型座各壹座│
│ │七月二十│埤霞村大溪路│侵入行竊 │ │ 、龍銀六個 │
│ │十五時許│一段一二二號│ │ │二、仿十八金勞力士手錶兩對 │
│ │ │ │ │ │三、美金、泰幣、港幣、新台幣伍│
│ │ │ │ │ │ 仟元 │
│ │ │ │ │ │四、仿象牙藝品壹座、八仙藝品壹│
│ │ │ │ │ │座、檀香藝品壹座、茶杯二組│
│ │ │ │ │ │ 、球型仿象牙藝品壹座、小飲│
│ │ │ │ │ │ 杯一組、吊飾藝品壹個等(已│
│ │ │ │ │ │ 起獲) │
│ │ │ │ │ │五、共損失約六萬元,起獲之贓物│
│ │ │ │ │ │ 約柒仟參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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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門│甲丁○ │一、車牌為M4-5142中華牌│
│ │七月二十│林厝里山腳路│窗未上鎖,│ │ 1094CC藍色自小客車壹│
│ │四日凌晨│一段四十八巷│以闖空門而│ │ 部(已由員林分局林厝派出所│
│ │一時二十│八十二號 │侵入行竊。│ │ 尋獲) │
│ │分許 │ │又破壞汽車│ │二、自小客車上竊得電子秤一台、│
│ │ │ │及電門鎖,│ │ 大型洋傘一支、硬幣新台幣伍│
│ │ │ │而竊走汽車│ │ 佰元、水果貳箱等 │
│ │ │ │ │ │三、倉庫處竊取大型電鑽一支、中│
│ │ │ │ │ │ 型電鑽二支、工業延長線參個│
│ │ │ │ │ │ 、瓦斯噴槍參支、工具帶貳個│
│ │ │ │ │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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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趁被害人不│未○○ │一、行動電話一支、 │
│ │七月下旬│東平巷十九號│在,前門未│ │ 新台幣貳佰元之硬幣等 │
│ │某日上午│ │上鎖侵入行│ │二、約計損失伍仟貳佰元 │
│ │十一時許│ │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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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破壞紗窗、│k○○ │一、金戒指貳只(重量各為五錢、│
│ │七月下旬│湳雅村進化巷│打開門鎖侵│ │ 二錢) │
│ │某日凌晨│七十二弄九號│入行竊 │ │二、電鋸一台 │
│ │三時 │ │ │ │三、硬幣(約新台幣三千元) │
│ │許 │ │ │ │四、約計損失貳萬貳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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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九十二年│彰化縣埔心鄉│趁被害人不│丁○○ │一、鑰匙圈(內置金箔壹片)壹個│
│ │七月下旬│埤霞村五通北│在,破壞窗│ │二、硬幣(約新台幣二百元) │
│ │凌晨五時│路一五三號 │戶侵入行竊│ │三、約損失伍百元 │
│ │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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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九十二年│彰化縣花壇鄉│趁被害人 │T○○ │竊取清香高梁酒壹箱、香皂約七盒│
│ │七月上午│中庄村車路街│門窗未上鎖│ │等物品後,因被害人之母發現竊盜│
│ │下旬某日│一六九巷 │侵入行竊 │ │未遂 │
│ │六時許 │三十五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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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九十二年│彰化縣花壇鄉│趁被害人 │d○○ │一、皮包壹個(內有新台幣陸佰元│
│ │七月上午│中庄村車路街│門窗未上鎖│ │ 、白金戒指價值新台幣參仟元│
│ │下旬某日│一六九巷 │侵入行竊 │ │ 等物 │
│ │六時三十│三十三號 │ │ │二、共計損失新台幣 │
│ │分許 │ │ │ │ 參仟陸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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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趁被害人後│天○○ │一、電鋸一支、電鑽一支、鑽頭柒│
│ │七月下旬│清水村山腳路│門未上鎖,│ │ 支、電動砂輪一台等 │
│ │某日十五│一段五五二號│侵入行竊 │ │二、女用手錶一只 │
│ │時許 │ │ │ │三、約計損失捌仟伍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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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趁被害人門│甲戊○ │一、洋酒參瓶 │
│ │七月中旬│協合村後路巷│窗未上鎖侵│ │二、茶壺貳支 │
│ │某日上午│十六號 │入行竊 │ │三、約計損失壹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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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九十二年│彰化縣花壇鄉│破壞玻璃門│楊政煇 │一、先竊取汽車鑰匙壹串後,再竊│
│ │八月六日│長沙村學前路│鎖侵入行 │ │ 車牌8H-3626馬自達牌│
│ │凌晨五時│二三二號 │竊 │ │ 1598CC綠色自小客車壹│
│ │許 │ │ │ │ 部(已由溪湖分局舊館派出所│
│ │ │ │ │ │ 尋獲) │
├──┼────┼──────┼─────┼────┼───────────────┤
│三三│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不│A○○ │一、行動電話一支 │
│ │八月上旬│萬年路二段七│在,後門未│ │二、約損失參仟元 │
│ │某日五時│十三巷三號(│上鎖侵入行│ │ │
│ │許 │房間) │竊 │ │ │
├──┼────┼──────┼─────┼────┼───────────────┤
│三四│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不│L○○ │一、現金陸佰元 │
│ │八月上旬│萬年路二段七│在,後門未│ │ │
│ │某日五時│十三巷三號 │上鎖侵入行│ │ │
│ │三十分許│(房間) │竊 │ │ │
├──┼────┼──────┼─────┼────┼───────────────┤
│三五│九十二年│南投縣草屯鎮│破壞紗窗、│辛○○ │一、行動電話一支 │
│ │八月上旬│敦和里仁愛街│鋁門門鎖侵│ │二、手錶壹只 │
│ │某日凌晨│二三○巷四五│入行竊 │ │三、硬幣(約叁仟元) │
│ │二時許 │弄十五號 │ │ │四、約計損失壹萬元 │
├──┼────┼──────┼─────┼────┼───────────────┤
│三六│九十二年│彰化縣永靖鄉│破壞玻璃門│f○○ │一、古式保溫瓶一座 │
│ │八月上旬│永靖鄉東寧村│鎖侵入行竊│ │ (檢附贓物認領保管單) │
│ │某日凌晨│浮圳路六二一│ │ │二、茶壺二支 │
│ │三時許 │號 │ │ │三、茶葉貳斤 │
│ │ │ │ │ │四、長壽香煙貳包 │
│ │ │ │ │ │五、約計損失叁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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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破壞鋁門門│W○○ │一、摩托羅拉行動電話一支 │
│ │八月上旬│員鹿路一○三│鎖侵入行竊│ │二、一些藝品 │
│ │某日凌晨│巷一二五號 │ │ │三、約計損失壹萬伍仟元 │
│ │五時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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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九十二年│南投縣草屯鎮│趁被害人不│E○○ │一、破壞自小客車駕駛座的車門鎖│
│ │八月上旬│仁愛街二一三│在,破壞車│ │ (F8-6531),侵入 │
│ │某日凌晨│巷二十弄二十│門門鎖侵入│ │ 行竊,因沒有值錢東西可偷,│
│ │五時許 │號附近空地 │行竊 │ │ 修車門鎖花費參仟元 │
│ │ │ │ │ │ (竊盜未遂) │
│ │ │ │ │ │二、約計損失叁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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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破壞後門烤│O○○ │一、定型襪板壹佰參拾打 │
│ │八月上旬│山湖村清興路│漆浪板侵入│ │二、約計損失拾貳萬伍仟元 │
│ │某日八時│一○七號 │行竊 │ │ │
│ │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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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十二年│彰化縣永靖鄉│破壞大門侵│P○ │一、大衛杜夫香煙拾條、 │
│ │八月上旬│湳墘村東畔路│入行竊 │ │ 峰牌香煙拾條 │
│ │某日八時│六十二號 │ │ │二、約計損失壹萬元 │
│ │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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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趁被害人 │q○○ │一、玉環壹只 │
│ │八月初 │橋頭村 │不在 │ │二、珍珠項鍊壹組 │
│ │某日 │媽祖廟街 │侵入行竊 │ │三、共計損失新台幣 │
│ │ │五十八巷 │ │ │ 壹萬陸仟元 │
│ │ │二十四之一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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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九十二年│彰化縣永靖鄉│破壞大門鎖│R○○ │一、攝影用長鏡頭望遠鏡壹支 │
│ │八月十二│東寧村萬壽巷│侵入行竊 │ │二、陶瓷器壹組 │
│ │日十六時│十七號 │ │ │三、零錢約壹仟元 │
│ │許 │ │ │ │四、約計損失壹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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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趁被害人不│J○○ │一、VCD壹台 │
│ │八月十三│山湖村鴻門巷│在,侵入行│ │二、約計損失壹萬元。 │
│ │日十一時│十一弄三十四│竊 │ │ │
│ │許 │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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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趁被害人破│v○○○│一、金項鍊壹條、金戒指肆只、 │
│ │八月十五│龍井村水井巷│壞後門鎖侵│ │ 金牌參個、金耳飾壹對等 │
│ │日上午十│十二號 │入行竊 │ │二、約計損失叁萬元 │
│ │一時十分│ │ │ │ │
│ │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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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撬開電門鎖│寅○○ │一、三陽牌,車號YBY-313│
│ │八月十八│山腳路三段一│行竊 │ │、銀色、125CC機車一部│
│ │日上午八│四七巷三十號│ │ │ (已由田中分局朝興派出所尋│
│ │時四十分│ │ │ │ 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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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趁被害人不│壬○○ │一、女用金錶壹只、玉戒及 │
│ │八月中旬│廣興村社斗路│在,門未上│ │ 黃金飾品(項鍊及金戒子) │
│ │某日十一│一段六四二號│鎖,以螺絲│ │ 共貳兩伍錢 │
│ │時三十分│ │起子撬開抽│ │二、約計損失伍萬元 │
│ │許 │ │屜侵入行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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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九十二年│彰化縣大村鄉│趁被害人 │甲甲○○│一、釣魚竿十五支 │
│ │八月中旬│擺塘村擺塘巷│不在時 │ │二、約計損失柒萬伍仟元 │
│ │某日凌晨│四號前 │行竊 │ │ │
│ │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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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九十二年│彰化縣埔心鄉│趁被害人門│K○○ │一、VCD壹台 │
│ │八月中旬│南館村新館路│未上鎖時,│ │二、電鋸壹台 │
│ │某日凌晨│五四四巷 │侵入行竊 │ │三、釣具參支 │
│ │零時許 │一號 │ │ │四、水平儀、經緯儀各壹台 │
│ │ │ │ │ │五、白金戒指壹只 │
│ │ │ │ │ │六、約計損失壹拾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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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九十二年│南投縣草屯鎮│趁被害人不│甲癸○ │一、盆栽六盆(針柏、油杉、雞榴│
│ │八月中旬│碧峰里碧山路│注意時行竊│ │ 、五葉松、發財樹) │
│ │某日凌晨│八六五號 │ │ │二、約損失捌仟元 │
│ │五時 │旁空地 │ │ │ │
│ │許 │ │ │ │ │
├──┼────┼──────┼─────┼────┼───────────────┤
│五十│九十二年│南投縣草屯鎮│趁被害人不│子○ │一、抽水馬達一具 │
│ │八月中旬│碧峰里碧山路│注意時行竊│ │二、約損失伍仟元 │
│ │某日凌晨│八六二之一號│ │ │ │
│ │五時許 │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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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九十二年│彰化縣大村鄉│趁被害人無│甲乙○ │一、電鋸一台 │
│ │八月中旬│南勢村南勢巷│人在家,以│ │二、約計損失壹萬貳仟元 │
│ │某日凌晨│九號 │闖空門方式│ │ │
│ │五時許 │ │入屋行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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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 │玄○○ │一、大陸茶壺四隻 │
│ │八月 │溝皂里溝皂巷│不在時 │張良釗 │二、共計損失新台幣 │
│ │中旬某日│十九號 │侵入行竊 │ │ 捌仟元 │
│ │凌晨五時│ │ │ │ │
│ │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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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自被害人住│j○○ │一、發電機壹台 │
│ │八月中旬│龍井村水井巷│處後面爬牆│ │ (價值柒仟元) │
│ │某日上午│十三號 │翻過行竊 │ │二、行動電話貳支 │
│ │六時許 │ │ │ │ (價值叁仟元) │
│ │ │ │ │ │三、約損失壹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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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九十二年│彰化縣埔心鄉│趁被害人不│黃朝權 │一、古錢幣、古物等 │
│ │八月中旬│埤霞村大溪路│在時侵入行│ │二、約計損失叁仟元 │
│ │某日十時│一段一三八號│竊 │ │ │
│ │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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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九十二年│彰化縣芬園鄉│破壞大門紗│Z○○ │一、存錢筒二個(內有硬幣) │
│ │八月中旬│同安村大彰路│窗門門鎖行│ │二、約計損失伍仟元 │
│ │某日十二│二段九六三巷│竊 │ │ │
│ │時許 │三弄十三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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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九十二年│彰化縣大村鄉│趁被害人無│王朱淨雪│一、硬幣(含壹、拾、伍拾元) │
│ │八月中旬│加錫村旗田巷│人在家,以│ │ 共二千元 │
│ │某日 │一三一弄九十│闖空門方式│ │二、圓形項鍊二條一大一小 │
│ │ │五號 │入屋行竊 │ │ 值五千元 │
│ │ │ │ │ │三、鑲玉手鍊一條、手錶一只 │
│ │ │ │ │ │四、約計損失壹萬壹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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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九十二年│南投縣草屯鎮│破壞一樓落│卯○○ │一、茶葉貳台斤 │
│ │八月二十│仁愛街二一三│地玻璃門侵│ │二、洋酒、藥酒共五瓶 │
│ │日凌晨三│巷五十六弄二│入行竊 │ │三、NOKIA3350型 │
│ │時許 │十號 ││ │ 行動電話貳支 │
│ │ │ │ │ │四、約計損失壹萬肆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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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八│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以螺絲起子│b○○ │為被害人當場發現而未遂 │
│ │八月二十│三和里成功路│破壞住處門│ │ │
│ │一日五時│三十七巷九弄│鎖侵入行竊│ │ │
│ │十五分許│一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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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門│n○○○│一、行動電話一支 │
│ │八月月底│中央里田中央│未上鎖時侵│ │二、硬幣約壹佰元 │
│ │某日五時│巷九號之三 │入行竊 │ │三、約計損失伍仟元 │
│ │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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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大│癸○○○│一、洋酒壹瓶(放在門邊沒拿走)│
│ │八月月底│員鹿路一○三│門未上鎖侵│ │二、鑰匙一串(含住家及車鑰匙)│
│ │某日凌晨│巷五十六弄二│入行竊 │ │ │
│ │六時許 │十四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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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門│Y○○○│一、硬幣約二百元 │
│ │九月一日│湖水里湖水巷│窗未上鎖,│ │二、VCD音樂片二片及一些筆等│
│ │十五時許│三號 │以闖空門方│ │三、約計損失捌佰元 │
│ │ │ │式入屋行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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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趁被害人不│N○○ │一、手錶壹只、手環壹只、VCD│
│ │九月 │東興村東平巷│在,門未上│ │ 一台、藝品壹批、三、四佰元│
│ │四日凌晨│二十一號 │鎖侵入行竊│ │ 硬幣等 │
│ │三時許 │ │ │ │二、約計損失叁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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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門│甲辛○ │一、照相機一台 │
│ │九月六日│湖水里湖水巷│窗未上鎖,│ │二、手錶一支 │
│ │十六時許│三十二號 │以闖空門方│ │三、電子辭典一台 │
│ │ │ │式入屋行竊│ │四、電話卡二張 │
│ │ │ │ │ │五、皮包(現金約二千五百元) │
│ │ │ │ │ │六、共約損失壹萬伍仟肆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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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破壞紗窗、│U○○ │一、電腦一組 │
│ │九月七日│湳雅村山腳路│門鎖侵入行│ │二、電腦磁碟、點歌簿等及一些 │
│ │凌晨許 │三段三八八號│竊 │ │ 零用金硬幣等 │
│ │ │ │ │ │三、約損失貳萬伍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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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九十二年│彰化縣永靖鄉│趁被害人不│Q○○ │一、手錶二支(每只價值約肆仟元│
│ │九月九日│崙子村九分路│在,破壞紗│ │ 左右) │
│ │上午十時│一六二巷四十│窗門侵入行│ │二、硬幣壹佰元 │
│ │許 │一號 │竊 │ │三、約損失捌仟壹佰元 │
├──┼────┼──────┼─────┼────┼───────────────┤
│六六│九十二年│彰化縣大村鄉│破壞大門門│y○○ │翻箱倒櫃後未竊取任何物品 │
│ │九月十日│大村村茄苳路│鎖,侵入行│ │(竊盜未遂) │
│ │十四時許│一段一七九巷│竊 │ │ │
│ │ │五一號 │ │ │ │
├──┼────┼──────┼─────┼────┼───────────────┤
│六七│九十二年│彰化縣大村鄉│破壞紗窗、│z○○ │一、現金新台幣二萬四千元 │
│ │九月十日│大村村茄苳路│門鎖侵入行│ │二、美金、日幣、韓幣等外幣 │
│ │十五時許│一段一七九巷│竊 │ │ (價值新台幣貳萬陸仟元) │
│ │ │四一號 │ │ │三、約計損失新台幣伍萬元 │
├──┼────┼──────┼─────┼────┼───────────────┤
│六八│九十二年│彰化縣大村鄉│破壞大門門│戊○○ │一、電腦一組 (含螢幕、主機) │
│ │九月十日│大村村茄苳路│鎖侵入行竊│ │ 價值新台幣參萬元 │
│ │十五時三│一段一七九巷│ │ │二、金飾(項鍊四條、戒指五只 │
│ │十分許 │四七號 │ │ │、手鍊一條、紀念幣貳枚等)│
│ │ │ │ │ │三、玉環一個、珍珠項鍊一條 │
│ │ │ │ │ │四、玉珮三塊 │
│ │ │ │ │ │五、硬幣(含壹、拾、伍拾元) │
│ │ │ │ │ │ 約新台幣三千五百元 │
│ │ │ │ │ │六、約損失陸萬捌仟伍佰元 │
├──┼────┼──────┼─────┼────┼───────────────┤
│六九│九十二年│南投縣草屯鎮│自被害人住│甲己○ │一、自小客車鑰匙一串 │
│ │九月上旬│上林里草溪路│屋後面爬窗│ │ (含遙控器) │
│ │某日四時│五二七巷二十│侵入行竊 │ │二、約損失伍佰元 │
│ │四十分許│五弄三十二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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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十二年│南投縣草屯鎮│破壞門鎖 │甲庚○ │一、茶葉一台斤 │
│ │九月上旬│上林里草溪路│侵入行竊 │ │二、約損失陸佰元 │
│ │九月上旬│上林里草溪路│入行竊 │ │ │
│ │某日五時│五二七巷六十│ │ │ │
│ │許 │一號 │ │ │ │
├──┼────┼──────┼─────┼────┼───────────────┤
│七一│九十二年│南投縣草屯鎮│破壞紗窗、│i○○ │一、因被害人發現,竊盜未遂 │
│ │九月上旬│上林里草溪路│門鎖侵入行│ │二、約損失參佰元(修理紗窗、門│
│ │某日五時│五六九巷一弄│竊 │ │ 鎖) │
│ │許 │二十一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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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二│九十二年│彰化縣埔心鄉│趁被害人門│庚○○ │一、人民幣約捌佰元 │
│ │九月上旬│油車村忠義北│未上鎖,侵│ │二、硬幣約新台幣一千元 │
│ │某日六時│路三○八號 │入行竊 │ │三、電子血壓計壹組 │
│ │許 │ │ │ │四、共計損失新台幣捌仟元 │
├──┼────┼──────┼─────┼────┼───────────────┤
│七三│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不│丑○○ │一、電視機壹部 │
│ │九月中旬│三橋街一○二│在,以瑞士│ │二、約損失貳仟元 │
│ │某日五時│號 │刀撬開門鎖│ │ │
│ │許 │ │侵入行竊 │ │ │
├──┼────┼──────┼─────┼────┼───────────────┤
│七四│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趁被害人門│劉陳竭 │一、金戒指一只 │
│ │九月中旬│龍井村水井巷│未上鎖,侵│ │二、金耳環一只 │
│ │某日凌晨│十七號之五 │入行竊 │ │三、金髮釵一只 │
│ │五時許 │ │ │ │四、二百元 │
│ │ │ │ │ │五、約計損失貳仟元 │
├──┼────┼──────┼─────┼────┼───────────────┤
│七五│九十二年│彰化縣大村鄉│趁被害人不│h○ │一、三線型電纜線(五十英呎) │
│ │八月下旬│黃厝村山腳路│注意時行竊│ │二、電線(五十公尺) │
│ │某日五時│四十五號旁 │ │ │三、約損失壹萬參仟元 │
│ │許 │ │ │ │ │
├──┼────┼──────┼─────┼────┼───────────────┤
│七六│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趁被害人不│o○○○│一、金戒指壹只 │
│ │八月月底│湳雅村進化巷│在,破壞房│ │二、茶壺參支 │
│ │某日六時│七二弄五十號│間門侵入行│ │三、旅行袋壹只 │
│ │許 │ │竊 │ │四、約計損失叁仟元 │
├──┼────┼──────┼─────┼────┼───────────────┤
│七七│九十二年│彰化縣埔心鄉│破壞大門鎖│張陳清花│一、新台幣捌仟多元 │
│ │九月二十│明聖路四段一│門鎖,侵入│ │二、美金參肆佰元 │
│ │三日十一│巷五號 │行竊 │ │三、日幣約貳萬伍仟元 │
│ │時許 │ │ │ │四、金項鍊五條 │
│ │ │ │ │ │五、木製佛珠參條、藝品時鐘一個│
│ │ │ │ │ │ (檢附贓物認領保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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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不│亥○○ │一、行動電話一支 │
│ │九月二十│華成市場內衣│注意時行竊│ │ 國際牌GD-75型式 │
│ │五日十二│攤位 │ │ │ (檢附贓物認領保管單) │
│ │時許 │ │ │ │二、約計損失捌仟元 │
├──┼────┼──────┼─────┼────┼───────────────┤
│七九│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無│張彭煌味│一、現金新台幣貳仟元 │
│ │九月二十│中央里田中央│人在家以闖│宙○○ │二、金戒指一只約值貳仟伍佰元 │
│ │七日下午│巷二十三號 │空門方式入│ │ (一、二為張彭煌味所有) │
│ │十五時四│ │屋行竊 │ │三、木雕佛像壹尊 │
│ │十分許 │ │ │ │ (值約幣伍仟元,已起獲) │
│ │ │ │ │ │ (該木雕為宙○○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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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門│甲壬○ │一、摩托羅拉牌行動電話壹支 │
│ │九月二十│民族街七巷二│未上鎖侵入│ │ (約值肆仟元) │
│ │九日十四│十一號 │行竊│ │二、皮包壹個 │
│ │時許 │ │ │ │ (內有壹仟捌佰元) │
│ │ │ │ │ │三、約計損失伍仟捌佰元 │
├──┼────┼──────┼─────┼────┼───────────────┤
│八一│九十二年│彰化縣大村鄉│趁被害人不│S○ │一、皮箱一只 │
│ │九月月底│擺塘村擺塘巷│在時,門未│a○○ │二、硬幣新台幣參佰元 │
│ │某日五時│五號 │上鎖侵入行│ │ (一、二為S○所有) │
│ │許 │ │竊 │ │三、錫器壹組(兩支) │
│ │ │ │ │ │ 仿古茗壺壹個 │
│ │ │ │ │ │四、古銅器壹只(古酒器) │
│ │ │ │ │ │ (檢附贓物認領保管單) │
│ │ │ │ │ │五、高梁酒(四瓶) │
│ │ │ │ │ │六、茶葉(烏龍茶二斤)、茶壼一│
│ │ │ │ │ │ 組 │
│ │ │ │ │ │ (三至六為a○○所有) │
├──┼────┼──────┼─────┼────┼───────────────┤
│八二│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門│甲○○ │一、電腦壹台 │
│ │九月月底│民生里四平街│未上鎖侵入│ │二、錢包壹個 │
│ │某日凌晨│二二巷十一號│行竊 │ │ (內有貳仟元) │
│ │許 │ │ │ │三、約損失貳萬伍仟元 │
├──┼────┼──────┼─────┼────┼───────────────┤
│八三│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破壞大門鎖│酉○○ │一、硬幣約十枚(壹佰元左右) │
│ │九月初某│萬年里員水路│侵入行竊 │ │ │
│ │日八時許│二段二四七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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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四│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以破壞門窗│w○○ │一、電腦主機壹台 │
│ │九月下旬│平和村山腳路│方式入屋行│ │ (含硬碟、主機板等) │
│ │十二時許│三段三二二巷│竊 │ │二、鍵盤壹個、ADSL寬頻器一│
│ │ │十二號 │ │ │ 個 │
│ │ │ │ │ │三、約計損失貳萬元 │
├──┼────┼──────┼─────┼────┼───────────────┤
│八五│九十二年│彰化縣埔心鄉│趁被害人無│I○○ │一、CD伴唱機三台 │
│ │九月三十│埔心村武昌路│人在家,以│ │二、約計損失壹萬伍仟元 │
│ │日四時許│七三巷二八號│闖空門方式│ │ │
│ │ │ │入屋行竊 │ │ │
├──┼────┼──────┼─────┼────┼───────────────┤
│八六│九十二年│彰化縣秀水鄉│趁被害人門│D○○ │一、VCD主機壹部 │
│ │十月二日│陝西村水尾巷│窗未上鎖,│ │ (約值幣伍仟元) │
│ │五時許 │一之五號 │侵入行竊 │ │ 茶壺貳支(約值叁仟元) │
│ │ │ │ │ │ (檢附贓物認領保管單) │
│ │ │ │ │ │二、洋酒、大陸酒等 │
│ │ │ │ │ │三、約計損失叁萬元 │
├──┼────┼──────┼─────┼────┼───────────────┤
│八七│九十二年│彰化縣員林鎮│趁被害人不│張永昇 │一、車牌TCW-829,光陽牌│
│ │十月三日│四維街二十四│在時,以瑞│ │ 49CC機車一部 │
│ │五時許 │號 │士刀撬開車│ │ (已由員林分局員林派出 │
│ │ │ │鎖侵入行竊│ │ 所尋獲) │
├──┼────┼──────┼─────┼────┼───────────────┤
│八八│九十二年│彰化縣社頭鄉│自被害人住│t○○ │一、金牌貳拾柒面 │
│ │十月三日│山腳路三段三│處後面爬過│ │ (約值叁萬元) │
│ │十時許 │六○巷二十一│冷氣孔入屋│ │二、理光廠牌照相機一台 │
│ │ │號 │行竊 │ │ (約值肆萬元) │
│ │ │(鳳化宮) │ │ │三、古錢幣二個 │
│ │ │ │ │ │ (約值叁仟元) │
│ │ │ │ │ │四、玉墜一個 │
│ │ │ │ │ │ (約值幣捌佰元) │
│ │ │ │ │ │五、共約損失柒萬叁仟捌佰元 │
├──┼────┼──────┼─────┼────┼───────────────┤
│八九│九十二年│彰化縣埔心鄉│趁被害人無│F○○ │一、鑰匙一串 │
│ │十月十四│埔心村武昌路│人在家,以│ │ (含機車、大門、房間鑰匙)│
│ │日六時許│七三巷五七號│闖空門方式│ │二、被竊後被害人換鎖共計損失壹│
│ │ │ │入屋行竊 │ │ 仟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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