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簡字第3216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9年度簡字第3216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鄭人鐖
- 選任辯護人
- 陳雅珍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8年度
偵字第23178 號),經本院訊問被告後,被告自白犯罪,認宜以
簡易判決處刑,經合議庭裁定改行簡易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如下:
主文
鄭人鐖連續主辦會計人員,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減為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叁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鄭人鐖曾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94年度簡字第107 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5 月確定,並於民國95年2 月16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鄭人鐖為樹達實業有限公司(下稱樹達公司,址設臺北市○○區○○路20號7 樓之5)之實際負責人,負責樹達公司業務之執行及會計帳冊之處理,即係商業會計法所規定之主辦會計人員,以製作會計憑證為其業務,明知樹達公司並無實際營業行為,未與如附表一所示之伍陸捌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伍陸捌公司)等營業人有實際交易及出貨之情形,竟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自94年1 月間起至95年6 月間止,連續虛偽開立銷項發票210 紙,金額共計新臺幣(下同)9,570 萬7,345 元,供伍陸捌公司等營業人充當進項憑證,再由如附表二所示伍陸捌公司等營業人持上開不實發票中之202 紙,銷售額共計9,310 萬7,573 元,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方式幫助該等營業人逃漏營業稅共計465 萬5,381 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課稅之公平性及正確性。
二、案經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經本院訊問被告後,被告自白犯罪,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經合議庭裁定改依簡易程序審理。
理由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鄭人鐖坦承不諱,並經證人黃高振、孫楓凌於偵查中證述綦詳,且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審查三科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書、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暨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98年12月31日財北國稅審字第0980256852號函文及附件、樹達公司變更登記表等件在卷可稽,足認定被告前揭出於任意性之自白與事實相符。綜上,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查被告行為後,刑法部分條文已於94年2 月2 日修正公布,並自95年7 月1 日施行。依修正後刑法第2 條第1項 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此條規定與刑法第1 條罪刑法定主義契合,係規範行為後法律變更所生新舊法律比較適用之準據,是刑法第2 條本身雖經修正,尚無比較新舊法之問題,應一律適用裁判時之現行刑法第2 條,以決定適用之刑罰法律,合先敘明。又本次修正涵蓋之範圍甚廣,故比較新舊法時,應就罪刑有關之共犯、牽連犯、連續犯、有無累犯加重、自首減輕暨其他法定加減原因與加減例等一切情形,綜其全部罪刑之結果而為比較,復有最高法院95年5 月23日95年第8 次刑庭會議決議可資參照。茲就本案有關之法條修正比較適用如下:
(一)被告行為後,商業會計法業於95年5 月24日修正公布,其中第71條第1 款關於商業負責人或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之處罰規定,法定刑由「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經比較修正前後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規定之結果,以適用行為時即修正前商業會計法之規定,對被告較為有利。
(二)修正後刑法第33條第5 款規定罰金刑為新臺幣1 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修正前該條款則規定罰金刑為銀元1 元即新臺幣3 元以上,比較新、舊法結果,以適用修正前之法律,對被告較為有利。
(三)修正後刑法已刪除第56條連續犯之規定,被告之數犯罪行為,於新法施行後,應予分論併罰,顯較修正前規定「以一罪論,並依法加重其刑」不利於被告,此刪除雖非犯罪構成要件之變更,但顯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法律有變更,依修正後刑法第2 條第1 項規定,應適用修正前刑法之規定。
(四)修正後刑法亦已刪除刑法第55條關於牽連犯之規定,被告所犯各罪即應予分論併罰,顯較修正前規定「從一重處斷」,不利於被告,而此刪除雖亦非犯罪構成要件之變更,但顯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法律有變更,依修正後刑法第2 條第1 項規定,應適用修正前刑法之規定。
(五)本件被告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於5 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無論依修正前刑法第47條或修正後第47條第1 項之規定均構成累犯,即無有利或不利之情形,於刑法修正施行後本院為裁判時,無庸為新、舊法之比較,附此敘明。
三、論罪科刑部分:
(一)按統一發票乃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始憑證,商業負責人如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該罪為刑法第215 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無論以刑法第215 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餘地(最高法院92年度臺上字第6792號、94年度臺非字第98號裁判意旨參照);又依營業稅法第32條之規定,統一發票係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予買受人之會計憑證;再被告係樹達公司之實際負責人,負責樹達公司業務之執行及會計帳冊之處理等情,業據被告自承在卷,則被告即係商業會計法所規定之主辦會計人員,有據實填載會計憑證及記入帳冊之義務,為從事業務之人。又該款所謂「商業負責人」之定義,依同法第4 條所定,應依公司法第8 條、商業登記法第10條及其他法律有關之規定。而公司法第8 條規定:「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公司之經理人或清算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商業登記法第10條規定:「本法所稱商業負責人,在獨資組織,為出資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合夥組織者,為執行業務之合夥人。經理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商業負責人。」,均無明文將實際負責人列為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難認實際負責人,亦屬商業會計法上所稱之「商業負責人」,故檢察官起訴認被告係樹達公司之實際負責人,屬商業會計法所列之商業負責人一節,容有誤會,特此敘明。是核被告所為,係犯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主辦會計人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
(二)被告先後多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之犯行,均時間緊接,所犯各係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顯係各基於概括犯意為之,均為連續犯,均應依修正前刑法第56條之規定,各以一罪論,並均依法加重其刑。而被告以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之方式幫助他人逃漏稅捐,所犯上開兩罪間有方法、目的之牽連關係,依修正前刑法第55條之規定,應從一重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論處。
(三)按連續行為之一部行為係在另一犯罪之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 年以內,仍無解於累犯之成立(最高法院83年度臺上字第2813號判決意旨參照)。經查,被告前曾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94年度簡字第107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5 月確定,並於95年2 月16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憑,是被告自94年1 月間起至95年6 月間止,連續為上開犯行,則其犯行之一部行為,既在其前揭案件執行完畢之後5 年之內,揆之前揭說明,應依刑法第47條第1 項規定,論以累犯,並依法加重其刑。
(四)爰審酌被告以開立上揭不實發票之方式,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行為,嚴重影響國家稅捐稽徵之正確性及公平性,且其協助逃漏稅之金額達4,655,381 元,本應予以嚴懲;惟慮及被告犯罪後已坦承犯行,深感悔悟,且業已向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為公益捐款5 萬元,有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捐款收據3 紙、郵政劃撥儲金存款收據2 紙等件在卷可佐,足認已有悔意,是其態度堪稱良好,暨被告為本件犯罪之動機、目的及被告之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四、再按犯罪於中華民國96年4 月24日以前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減其刑期或金額2 分之1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定有明文。查本件被告上開犯罪時間,係於96年4 月24日之前,復核無同條例所定不予減刑之情形,茲依同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規定,均減其刑期2 分之1 。並查於被告行為時即94年2 月2 日修正公布前刑法第41條第1 項前段規定:「犯最重本刑為5 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因身體、教育、職業、家庭之關係或其他正當事由,執行顯有困難者,得以1 元以上3 元以下折算1 日,易科罰金」,又依95年5 月17日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 條規定,就其原定數額提高為100 倍折算1 日,則被告行為時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應以銀元300 元折算1 日,經折算為新臺幣後,應以新臺幣900 元折算為1日。另94年2 月2 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41條第1 項前段則規定:「犯最重本刑為5 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1 千元、2 千元或3 千元折算1 日,易科罰金」;比較修正前後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可知以94年2 月2 日修正公布前之刑法規定,較有利於被告,則於被告依上開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後,本院亦依刑法第2 條第1 項前段,適用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 項前段及95年5 月17日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 條等規定,定其折算標準,併諭知銀元折算新臺幣之標準。
五、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第3 項、第454條第1 項,95年5 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刑法第2 條第1 項前段、第11條前段、第47條第1 項,修正前刑法第56條、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55條前段,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 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 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7 條、第9 條,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得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一)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000 元以下罰金:一 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
二 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帳簿報表滅失毀損者。
三 意圖不法之利益而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內容或撕毀其頁數者。
四 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五 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二)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0,000 元以下罰金。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 │編號│公司名稱 │發票開立期間│發票張數│銷售額 │稅額 │ ├──┼────────┼──────┼────┼──────┼──────┤ │ 1 │伍陸捌公司 │94.1-94.4 │18 │916萬元 │45萬8,000元 │ ├──┼────────┼──────┼────┼──────┼──────┤ │ 2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94.10 │2 │28萬7,619元 │1萬4,381元 │ │ │有限公司 │ │ │ │ │ ├──┼────────┼──────┼────┼──────┼──────┤ │ 3 │譚俊彥建築事務所│95.1 │1 │5萬元 │2,500元 │ ├──┼────────┼──────┼────┼──────┼──────┤ │ 4 │大豐建築企業股份│94.1-94.12 │22 │1,142萬91元 │57萬1,007元 │ │ │有限公司 │ │ │ │ │ ├──┼────────┼──────┼────┼──────┼──────┤ │ 5 │中國青年救國團劍│94.2 │1 │9萬476元 │4,524元 │ │ │潭海外青年活動中│ │ │ │ │ │ │心 │ │ │ │ │ ├──┼────────┼──────┼────┼──────┼──────┤ │ 6 │升皓工程有限公司│95.1-95.4 │4 │21萬9,617元 │1萬980元 │ ├──┼────────┼──────┼────┼──────┼──────┤ │ 7 │台拓營造股份有限│94.2 │1 │315萬元 │15萬7,500元 │ │ │公司 │ │ │ │ │ ├──┼────────┼──────┼────┼──────┼──────┤ │ 8 │功丞國際貿易有限│94.10 │1 │150萬元 │7萬5,000元 │ │ │公司 │ │ │ │ │ ├──┼────────┼──────┼────┼──────┼──────┤ │ 9 │皇儀工程有限公司│94.1-94.4 │9 │643萬元 │32萬1,500元 │ ├──┼────────┼──────┼────┼──────┼──────┤ │ 10 │華程營造股份有限│94.7-94.9 │3 │60萬1,040元 │3萬52元 │ │ │公司 │ │ │ │ │ ├──┼────────┼──────┼────┼──────┼──────┤ │ 11 │松青營造有限公司│94.10 │1 │27萬5,145元 │1萬3,757元 │ ├──┼────────┼──────┼────┼──────┼──────┤ │ 12 │佳翰營造有限公司│94.7-94.12 │40 │1,695萬7,500│84萬7,875元 │ │ │ │ │ │元 │ │ ├──┼────────┼──────┼────┼──────┼──────┤ │ 13 │伯昇營造股份有限│94.2 │1 │7萬5,680元 │3,784元 │ │ │公司 │ │ │ │ │ ├──┼────────┼──────┼────┼──────┼──────┤ │ 14 │綠原工程有限公司│94.9 │1 │69萬7,314元 │3萬4,866元 │ ├──┼────────┼──────┼────┼──────┼──────┤ │ 15 │酩虎有限公司 │94.10 │2 │115萬元 │5萬7,500元 │ ├──┼────────┼──────┼────┼──────┼──────┤ │ 16 │豪豐營造股份有限│94.5 │1 │15萬9,497元 │7,975元 │ │ │公司 │ │ │ │ │ ├──┼────────┼──────┼────┼──────┼──────┤ │ 17 │永磬營造工程有限│94.4 │1 │23萬4,381元 │1萬1,719元 │ │ │公司 │ │ │ │ │ ├──┼────────┼──────┼────┼──────┼──────┤ │ 18 │皇喬營造有限公司│95.1 │2 │94萬5,674元 │4萬7,284元 │ ├──┼────────┼──────┼────┼──────┼──────┤ │ 19 │劦鑫營造有限公司│95.3 │1 │23萬2,750元 │1萬1,638元 │ ├──┼────────┼──────┼────┼──────┼──────┤ │ 20 │德寶營造股份有限│94.4-95.5 │36 │635萬1,528元│31萬7,579元 │ │ │公司 │ │ │ │ │ ├──┼────────┼──────┼────┼──────┼──────┤ │ 21 │捷成營造有限公司│95.3 │2 │35萬1,000元 │1萬7,550元 │ ├──┼────────┼──────┼────┼──────┼──────┤ │ 22 │秉璋營造有限公司│94.9 │1 │80萬元 │4萬元 │ ├──┼────────┼──────┼────┼──────┼──────┤ │ 23 │亞鴻國際有限公司│94.7-94.8 │2 │9萬250元 │4,512元 │ ├──┼────────┼──────┼────┼──────┼──────┤ │ 24 │大棟營造股份有限│94.4-94.5 │2 │85萬7,449元 │4萬2,872元 │ │ │公司 │ │ │ │ │ ├──┼────────┼──────┼────┼──────┼──────┤ │ 25 │旭盛營造有限公司│94.9-94.10 │2 │36萬6,600元 │1萬8,330元 │ ├──┼────────┼──────┼────┼──────┼──────┤ │ 26 │才眾企業有限公司│94.5-95.6 │12 │608萬5,900元│30萬4,295元 │ ├──┼────────┼──────┼────┼──────┼──────┤ │ 27 │俊貿營造有限公司│94.11 │1 │2萬2,500元 │1,125元 │ ├──┼────────┼──────┼────┼──────┼──────┤ │ 28 │慶和營造有限公司│94.9-94.10 │2 │14萬1,500元 │7,075元 │ ├──┼────────┼──────┼────┼──────┼──────┤ │ 29 │棟和營造有限公司│94.10 │1 │100萬元 │5萬元 │ ├──┼────────┼──────┼────┼──────┼──────┤ │ 30 │偉唐營造有限公司│94.11 │2 │50萬元 │2萬5,000元 │ ├──┼────────┼──────┼────┼──────┼──────┤ │ 31 │納米營造股份有限│94.10 │1 │7萬4,250元 │3,713元 │ │ │公司 │ │ │ │ │ ├──┼────────┼──────┼────┼──────┼──────┤ │ 32 │磊盛企業社 │94.10 │1 │50萬元 │2萬5,000元 │ ├──┼────────┼──────┼────┼──────┼──────┤ │ 33 │喬申企業社 │94.9-94.10 │2 │120萬元 │6萬元 │ ├──┼────────┼──────┼────┼──────┼──────┤ │ 34 │璉嶸營造有限公司│94.11 │3 │136萬2元 │6萬8,000元 │ ├──┼────────┼──────┼────┼──────┼──────┤ │ 35 │長城園藝有限公司│94.11-95.6 │6 │207萬6,000元│10萬3,800元 │ ├──┼────────┼──────┼────┼──────┼──────┤ │ 36 │鑫陽國際開發工程│94.5-94.9 │10 │1,537萬5,999│76萬8,798元 │ │ │有限公司 │ │ │元 │ │ ├──┼────────┼──────┼────┼──────┼──────┤ │ 37 │中國青年救國團復│94.1 │2 │211萬1,333元│10萬5,567元 │ │ │興青年活動中心 │ │ │ │ │ ├──┼────────┼──────┼────┼──────┼──────┤ │ 38 │象形營造股份有限│94.10 │1 │37萬8,000元 │1萬8,900元 │ │ │公司 │ │ │ │ │ ├──┼────────┼──────┼────┼──────┼──────┤ │ 39 │清隆營造有限公司│94.11 │2 │45萬7,000元 │2萬2,850元 │ ├──┼────────┼──────┼────┼──────┼──────┤ │ 40 │中國青年救國團直│94.7 │1 │90萬4,762元 │4萬5,238元 │ │ │屬臺灣省臺南市團│ │ │ │ │ │ │務指導委員會 │ │ │ │ │ ├──┼────────┼──────┼────┼──────┼──────┤ │ 41 │宏華營造股份有限│94.7-95.5 │6 │106萬6,488元│5萬3,324元 │ │ │公司 │ │ │ │ │ ├──┼────────┼──────┼────┼──────┼──────┤ │總計│ │ │210 │9,570萬7,345│478萬5,370元│ │ │ │ │ │元 │ │ └──┴────────┴──────┴────┴──────┴──────┘ 附表二: ┌──┬────────┬──────┬────┬──────┬──────┐ │編號│公司名稱 │發票開立期間│發票張數│銷售額 │稅額 │ ├──┼────────┼──────┼────┼──────┼──────┤ │ 1 │伍陸捌工程股份有│94.1-94.4 │18 │916萬元 │45萬8,000元 │ │ │限公司 │ │ │ │ │ ├──┼────────┼──────┼────┼──────┼──────┤ │ 2 │大豐建築企業股份│94.1-94.12 │20 │1,010萬9,100│50萬5,457元 │ │ │有限公司 │ │ │元 │ │ ├──┼────────┼──────┼────┼──────┼──────┤ │ 3 │中國青年救國團劍│94.2 │1 │9萬476元 │4,524元 │ │ │潭海外青年活動中│ │ │ │ │ │ │心 │ │ │ │ │ ├──┼────────┼──────┼────┼──────┼──────┤ │ 4 │升皓工程有限公司│95.1-95.4 │4 │21萬9,617元 │1萬980元 │ ├──┼────────┼──────┼────┼──────┼──────┤ │ 5 │台拓營造股份有限│94.2 │1 │315萬元 │15萬7,500元 │ │ │公司 │ │ │ │ │ ├──┼────────┼──────┼────┼──────┼──────┤ │ 6 │功丞國際貿易有限│94.10 │1 │150萬元 │7萬5,000元 │ │ │公司 │ │ │ │ │ ├──┼────────┼──────┼────┼──────┼──────┤ │ 7 │皇儀工程有限公司│94.1-94.4 │9 │643萬元 │32萬1,500元 │ ├──┼────────┼──────┼────┼──────┼──────┤ │ 8 │華程營造股份有限│94.7-94.9 │3 │60萬1,040元 │3萬52元 │ │ │公司 │ │ │ │ │ ├──┼────────┼──────┼────┼──────┼──────┤ │ 9 │松青營造有限公司│94.10 │1 │27萬5,145元 │1萬3,757元 │ ├──┼────────┼──────┼────┼──────┼──────┤ │ 10 │佳翰營造有限公司│94.7-94.12 │40 │1,695萬7,500│84萬7,875元 │ │ │ │ │ │元 │ │ ├──┼────────┼──────┼────┼──────┼──────┤ │ 11 │伯昇營造股份有限│94.2 │1 │7萬5,680元 │3,784元 │ │ │公司 │ │ │ │ │ ├──┼────────┼──────┼────┼──────┼──────┤ │ 12 │綠原工程有限公司│94.9 │1 │69萬7,314元 │3萬4,866元 │ ├──┼────────┼──────┼────┼──────┼──────┤ │ 13 │酩虎有限公司 │94.10 │2 │115萬元 │5萬7,500元 │ ├──┼────────┼──────┼────┼──────┼──────┤ │ 14 │豪豐營造股份有限│94.5 │1 │15萬9,497元 │7,975元 │ │ │公司 │ │ │ │ │ ├──┼────────┼──────┼────┼──────┼──────┤ │ 15 │永磬營造工程有限│94.4 │1 │23萬4,381元 │1萬1,719元 │ │ │公司 │ │ │ │ │ ├──┼────────┼──────┼────┼──────┼──────┤ │ 16 │皇喬營造有限公司│95.1 │2 │94萬5,674元 │4萬7,284元 │ ├──┼────────┼──────┼────┼──────┼──────┤ │ 17 │劦鑫營造有限公司│95.3 │1 │23萬2,750元 │1萬1,638元 │ ├──┼────────┼──────┼────┼──────┼──────┤ │ 18 │德寶營造股份有限│94.4-95.5 │34 │630萬5,128元│31萬5,259元 │ │ │公司 │ │ │ │ │ ├──┼────────┼──────┼────┼──────┼──────┤ │ 19 │捷成營造有限公司│95.3 │2 │35萬1,000元 │1萬7,550元 │ ├──┼────────┼──────┼────┼──────┼──────┤ │ 20 │秉璋營造有限公司│94.9 │1 │80萬元 │4萬元 │ ├──┼────────┼──────┼────┼──────┼──────┤ │ 21 │亞鴻國際有限公司│94.7-94.8 │2 │9萬250元 │4,512元 │ ├──┼────────┼──────┼────┼──────┼──────┤ │ 22 │大棟營造股份有限│94.4-94.5 │2 │85萬7,449元 │4萬2,872元 │ │ │公司 │ │ │ │ │ ├──┼────────┼──────┼────┼──────┼──────┤ │ 23 │旭盛營造有限公司│94.9-94.10 │2 │36萬6,600元 │1萬8,330元 │ ├──┼────────┼──────┼────┼──────┼──────┤ │ 24 │才眾企業有限公司│94.5-95.6 │12 │608萬5,900元│30萬4,295元 │ ├──┼────────┼──────┼────┼──────┼──────┤ │ 25 │俊貿營造有限公司│94.11 │1 │2萬2,500元 │1,125元 │ ├──┼────────┼──────┼────┼──────┼──────┤ │ 26 │慶和營造有限公司│94.9-94.10 │2 │14萬1,500元 │7,075元 │ ├──┼────────┼──────┼────┼──────┼──────┤ │ 27 │棟和營造有限公司│94.10 │1 │100萬元 │5萬元 │ ├──┼────────┼──────┼────┼──────┼──────┤ │ 28 │偉唐營造有限公司│94.11 │2 │50萬元 │2萬5,000元 │ ├──┼────────┼──────┼────┼──────┼──────┤ │ 29 │納米營造股份有限│94.10 │1 │7萬4,250元 │3,713元 │ │ │公司 │ │ │ │ │ ├──┼────────┼──────┼────┼──────┼──────┤ │ 30 │磊盛企業社 │94.10 │1 │50萬元 │2萬5,000元 │ ├──┼────────┼──────┼────┼──────┼──────┤ │ 31 │喬申企業社 │94.9-94.10 │2 │120萬元 │6萬元 │ ├──┼────────┼──────┼────┼──────┼──────┤ │ 32 │璉嶸營造有限公司│94.11 │3 │136萬2元 │6萬8,000元 │ ├──┼────────┼──────┼────┼──────┼──────┤ │ 33 │長城園藝有限公司│94.11-95.6 │6 │207萬6,000元│10萬3,800元 │ ├──┼────────┼──────┼────┼──────┼──────┤ │ 34 │鑫陽國際開發工程│94.5-94.9 │10 │1,537萬5,999│76萬8,798元 │ │ │有限公司 │ │ │元 │ │ ├──┼────────┼──────┼────┼──────┼──────┤ │ 35 │中國青年救國團復│94.1 │2 │211萬1,333元│10萬5,567元 │ │ │興青年活動中心 │ │ │ │ │ ├──┼────────┼──────┼────┼──────┼──────┤ │ 36 │象形營造股份有限│94.10 │1 │37萬8,000元 │1萬8,900元 │ │ │公司 │ │ │ │ │ ├──┼────────┼──────┼────┼──────┼──────┤ │ 37 │清隆營造有限公司│94.11 │2 │45萬7,000元 │2萬2,850元 │ ├──┼────────┼──────┼────┼──────┼──────┤ │ 38 │宏華營造股份有限│94.7-95.5 │6 │106萬6,488元│5萬3,324元 │ │ │公司 │ │ │ │ │ ├──┼────────┼──────┼────┼──────┼──────┤ │總計│ │ │202 │9,310萬7,573│465萬5,381元│ │ │ │ │ │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