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簡上字第10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簡上字第109號
- 上訴人
- 曾馨誼
- 訴訟代理人
- 龔君彥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辛佩羿律師
- 被上訴人
- 李宗昌
- 訴訟代理人
- 葉銘功律師
鍾凱勳律師
陳君慧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於民國一百年二月十八日一百年度救字第五十三號准予上訴人訴訟救助之裁定,應予撤銷。
上訴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五日內,補繳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貳佰零叁萬壹仟元,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
理由
一、按當事人力能支出訴訟費用而受訴訟救助或其後力能支出者,法院應以裁定撤銷救助,並命其補交暫免之費用;前項裁定,由訴訟卷宗所在之法院為之,民事訴訟法第113 條定有明文。又聲請救助之要件,既以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為限,則法院認其救助要件欠缺,原得以職權撤銷之;而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固得聲請訴訟救助,然所謂無資力係指窘於生活,且缺乏經濟信用者而言,最高法院20年抗字第714 號、18年抗字第260 號、43年台抗字第152 號判例可資參照。
二、上訴人前以無資力繳納訴訟費用,聲請訴訟救助,經本院審酌上訴人於民國97、98年均無所得收入,名下財產除財產總額合計新臺幣(下同)87,110元之房屋及投資外,別無其他財產及所得資料,認定上訴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且上訴非顯無勝訴之望,於100 年2 月18日以100 年度救字第53號民事裁定准予訴訟救助在案。然查:
(一)上訴人曾於99年3 月2 日,持被上訴人所簽發,如附表所示票面金額合計高達新臺幣(下同)1 億6,000 萬元之本票2 紙(下稱系爭本票),向本院起訴請求被上訴人給付票款(另案案號:99年度北簡字第4552號給付票款事件),上訴人於另案99年9 月28日言詞辯論程序期日,自承系爭本票係替被上訴人瑞隆公司調度資金之報酬,調得約20餘億元,故與被上訴人約定以1 億6,000 萬元作為報酬,另上訴人曾以兒子房子借款1,000 萬元供被上訴人使用等語(見本院99年度北簡字第4552號卷第一第58頁背面),顯見上訴人可調度20餘億元資金,並可約得之佣金比例佔調度資金百分之五以上,具有調度資金之相當信用能力,另由其自承以兒子房產貸款千萬元供被上訴人使用,更徵其信用能力,非僅源於「被上訴人信用及經濟信用狀況」,其單憑己力經濟信用情形,亦可調度千萬元資金供人使用。
(二)另徵以上訴人在原審,於99年3 月11日言詞辯論期日到庭陳及:94年間,原告(即被上訴人)瑞隆公司有財務危機,原告(即被上訴人)請我幫忙調度資金,我當時在瑞隆公司沒有職務沒有領取薪水,調度資金是向銀行談延展資金,也有找金主,或是用自己財產清償債務;96年3 月時,我與原告(即被上訴人)、李宗學(被上訴人哥哥)成立廣昌公司,標到竹科案子,投標過程都是我去籌錢,我在廣昌公司沒擔任任何職務,也沒有領薪水,但有以自己、原告(即被上訴人)、我兒子、廣昌公司、我外甥王頌文公司名義借款16億元,以這麼多人名義籌措資金,沒有簽立任何票據,後來喬揚公司是94年7 月成立,喬揚公司董事長是被上訴人,該公司成立就是要為瑞隆公司還款,我在喬揚公司也沒有任何職務,也沒有領薪水,但我兒子在該公司占百分之三十股份,所以我用喬揚公司執行董事向銀行談資金的事情,不管是用瑞隆公司、喬揚公司、廣昌公司或是其他子公司,有用原告(即被上訴人)名義借款共計4,000 萬元,其他有以王頌文或其他子公司名義借款共計32億元等語(見原審卷第159 至162 頁),可見上訴人不論在上開各公司成立之前,或之後,未特別於公司擔任特定職務,未領取公司薪資,即可幫忙公司籌措調度資金,甚無庸簽發任何票據,以供擔保,且用以調度資金之擔保名義,亦不限於被上訴人名義,僅憑自身或親近親屬,即有可信之資金來源供以調度,更證縱令上訴人名下僅有上開財產所得資料,其調度資金之信用能力,仍無從小覷,確實具有相當經濟信用能力。
三、從而,本院前雖以上訴人無資力,准予訴訟救助,然未酌以上訴人非缺乏經濟信用情形,揆以首揭規定及判例說明,認上訴人應力能支出訴訟費用而受訴訟救助,爰裁定撤銷訴訟救助裁定,並命其補交暫免之費用。另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1 億6,000 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031,000 元,上訴人未據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4 條第1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繳納,逾期即駁回上訴,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號│發票日 │票面金額│到期日 │本票票號 │ │ │ │(新臺幣│ │ │ │ │ │) │ │ │ ├──┼──────┼────┼─────┼─────┤ │一 │98年1月20日 │8千萬元 │98年3月20 │BS0000000 │ │ │ │ │日 │ │ ├──┼──────┼────┼─────┼─────┤ │二 │98年1月20日 │8千萬元 │98年3月20 │BS0000000 │ │ │ │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