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78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訴字第2379號

公共危險等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11 月 07 日

法官周煙平陳如玲林銓正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上訴字第2379號

上訴人
即被告
廖力廣
選任辯護人
扶助律師黃俊六律師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等上訴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廖力廣羈押期間,自民國101年11月20日起,延長2月。

理由

一、上訴人即被告廖力廣前經本院認為犯公共危險等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3款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於民國101年8月20日執行羈押,至民國101年11月19日,3個月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二、茲本院以前項原因依然存在,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民國101年11月20日起,延長羈押2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5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7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周煙平

法 官 陳如玲

法 官 林銓正

書記官 張淨卿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7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訴字第2379號於民國 101 年 11 月 07 日裁判,案由為公共危險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