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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聲字第1838號

保護管束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6 月 12 日

法官劉壽嵩廖紋妤張育彰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聲字第1838號

聲請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郭建新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聲請人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108年度執聲付字第64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郭建新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郭建新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經本院以104年度上訴字第2553號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復經最高法院以105年度台上字第2574號判決上訴駁回確定,現在監獄執行中。茲於民國108年6月6日核准假釋在案,依刑法第93條第2項之規定,在假釋中應付保護管束,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本院審核法務部矯正署108年6月6日法授矯字第10801665901號函及所附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假釋出獄人交付保護管束名冊,認聲請人之聲請為正當,爰裁定如主文所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6條但書、第93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2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劉壽嵩

法 官 廖紋妤

法 官 張育彰

書記官 黃璽儒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2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聲字第1838號於民國 108 年 06 月 12 日裁判,案由為保護管束,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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