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上訴字第4947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潘建齊
上列上訴人因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審訴緝字第31號,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6287號、第45895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原判決關於潘建齊附表一編號5、26、34-36、41之刑部分暨定應執行之刑均撤銷。
前開撤銷部分,潘建齊處如附表一編號5、26、34-36、41「本院判決欄」所示之刑。
其餘上訴駁回。
第二項撤銷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理由
壹、按刑事訴訟法第348條規定「上訴得對於判決之一部為之(第1項)。對於判決之一部上訴者,其有關係之部分,視為亦已上訴。但有關係之部分為無罪、免訴或不受理者,不在此限(第2項)。上訴得明示僅就判決之刑、沒收或保安處分一部為之(第3項)」。本件被告潘建齊經原審判決後,於民國112年11月8日提起上訴繫屬本院(見本院卷第3頁)。被告經原審判處附表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共42罪,被告於本院審理程序中表示本案僅就量刑部分上訴(見本院卷第195頁),故本院以原審認定之犯罪事實及論罪為基礎,僅就原審判決量刑部分審理,且不包括沒收部分,先予敘明。
貳、駁回上訴部分(附表一編號5、26、34-36、41以外部分)
一、原審審酌被告潘建齊身為警務人員,就職務上蒐集、持有他人之個人資料應予保密不得洩漏,然其不思恪守保密義務、廉潔自守,僅因共犯謝汯展經營徵信社業務所需,竟利用其職務上之機會,未經被害人同意且未符合其他依法得蒐集個人資料之情形,任意查詢如除原判決附表二編號5、26、34-36、41以外所示應秘密之被害人個人資料洩漏予謝汯展,謝汯展並進而利用,侵害被害人之個人隱私,造成各被害人之困擾及可能衍生後續紛爭、惟考量被告潘建齊犯後並無推諉之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且其並無前科等一切情狀,量處如附表編號一1-4、6-25、27-33、37-40、42部分所示之刑,堪認妥適。
二、被告上訴意旨以:本件被告已認罪,目前育有2女,為家中經濟支柱,且已辭去警察職務,希望可撤銷原判決,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等語。按量刑輕重係屬事實審法院得依職權自由裁量之事項,苟已斟酌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情狀而未逾越法定刑度,不得遽指為違法(最高法院72年度台上字第6696號判決意旨參照),本件原審判決已經詳細記載量刑審酌各項被告犯罪情節及犯罪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並予以綜合考量,在法定刑內分別科處附表編號一1-4、6-25、27-33、37-40、42所示之刑(有期徒刑5月至6月),如合於規定尚可易服社會勞動,均已屬低度刑,難謂有何違反比例、平等原則過苛之情形。被告提起上訴,指摘原判決不當,請求此部分再予從輕量刑,並無理由。至宣告緩刑部分,被告雖坦認犯行,但無端造成被害人個資外洩,致損害無法預期,若不執行刑罰,難以維持法秩序,且被告並未與告訴人等達成和解,亦難認本件有不執行刑罰為當之情形,自不宜為緩刑宣告。是被告此部分上訴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參、撤銷原判決之理由(附表編號一5、26、34-36、41刑部分暨定應執行之刑部分)原審就此部分因予科刑固非無見,惟被告於本院審理程序中,業與被害人陳昌塏、石亦玲(即石安琪)、蔡文雄、顏一心、顏唯心、陳孟隆(下簡稱陳昌塏等6人)各1萬元,有各被害人簽寫之收據在卷足參(見本院卷第207至215頁),原審未及審酌此部分被告犯後態度予以量刑,容有未洽。被告上訴請求就原審認定之刑期再予減輕等語,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就此部分及定應執行之刑部分予以撤銷改判。
肆、量刑原審審酌被告潘建齊身為警務人員,就職務上蒐集、持有他人之個人資料應予保密不得洩漏,然其不思恪守保密義務、廉潔自守,僅因共犯謝汯展經營徵信社業務所需,竟利用其職務上之機會,未經被害人陳昌塏等6人同意且未符合其他依法得蒐集個人資料之情形,任意查詢被害人陳昌塏等6人應秘密之個人資料洩漏予謝汯展,謝汯展並進而利用,侵害被害人之個人隱私,造成被害人陳昌塏等6人之困擾及可能衍生後續紛爭、惟考量被告潘建齊犯後並無推諉之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且與被害人陳昌塏等6人達成和解,其並無前科等一切情狀,量處如附表一編號5、26、34-36、41號本院判決欄所示之刑,並與駁回上訴部分,定應執行之刑如主文第4項所示。另按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2年以上5年以下之緩刑,刑法第74條定有明文。本件宣告刑既逾有期徒刑2年,自不得宣告緩刑,併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邱健盛提起公訴,檢察官曾俊哲到庭執行職務。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6條第1項、第15條、第16條、第19條、第20條第1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21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編號 犯罪事實 罪名及宣告刑 本院判決欄 1 被害人周煥凱如附表二編號1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2 被害人施碧峻如附表二編號2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扣案之附表二編號2施碧峻警政署智慧型平台查詢基本資料貳張沒收。 上訴駁回 3 被害人李晟嘉如附表二編號3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扣案之附表二編號3李晟嘉警政署智慧型平台查詢基本資料壹張沒收。 上訴駁回 4 被害人許景珽如附表二編號4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5 被害人顏一心、顏唯心如附表二編號5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6 被害人張栢瑋、張睿峰張博凱、張瑀芯、張筑媗、楊素青、邱郁捷如附表二編號6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7 被害人周皓晨、周文賓如附表二編號7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8 被害人王建良如附表二編號8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9 被害人王建良、王雯昭如附表二編號9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10 被害人林家正、李秋嬌、林家慶如附表二編號10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11 被害人林柔潔、林姜、朱幼婷、林湘靖、孫亦桓如附表二編號11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12 被害人林家正如附表二編號12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13 被害人林柔潔如附表二編號13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14 被害人林柔潔如附表二編號14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15 被害人蔡子右如附表二編號15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16 被害人徐偉庭、朱淑雲如附表二編號16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17 被害人蔡子右、葉雅昕、蔡孟芷如附表二編號17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18 被害人洪孟億、許婷婷、洪椿閔、曾裕琇、洪宏靖如附表二編號18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19 被害人鄧永昌、鄧麗珠、吳怡沅如附表二編號19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20 被害人吳銘基、許秀雲、鄒玉惠如附表二編號20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21 被害人張奕鈞、張德光、彭琇梅如附表二編號21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22 被害人林家翔、林恩闊、旃應芳、林家麒、林佳慧如附表二編號22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23 被害人陳沛涵如附表二編號23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24 被害人王彥驊、王繼中、張麗芬、王彥文如附表二編號24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25 被害人胡瑀婷、黃麗璇、胡瑀玟、胡佳娜、黃耀德如附表二編號25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26 被害人蔡佳翰、蔡文雄、楊惠珍如附表二編號26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27 被害人黃崇祐如附表二編號27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28 被害人黃崇祐、黃建龍、黃梅、黃鼎傑、黃士源如附表二編號28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29 被害人周絡淳、鄭婉琍、周二郎、周峰旭、周紫綾如附表二編號29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30 被害人周炎綜如附表二編號30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31 被害人楊清男、李麗華、楊淑婷、楊予葳、楊雅萍如附表二編號31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32 被害人林政利、林政宏、林國忠、袁思寧如附表二編號32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33 被害人劉宥成、劉昌本、林秋滿、劉思漩、陳宛汝如附表二編號33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34 被害人石安琪如附表二編號34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35 被害人石安琪如附表二編號35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36 被害人陳孟隆如附表二編號36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37 被害人經查車主張示美如附表二編號37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38 被害人林進全如附表二編號38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39 被害人李昆芳李水利、郭素惠、黃惠君如附表二編號39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40 被害人黃惠君如附表二編號40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上訴駁回 41 被害人陳昌塏、張芝瑩、陳興隆如附表二編號41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42 被害人田國勤、田惠珍、田子雲如附表二編號42部分 潘建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上訴駁回 附表二 警員潘建齊犯罪事實一覽表 洩漏時序 個資編號 調閱時間及調閱者 洩密時間 洩密 地點 洩密行為 被害人 洩密內容 證據 筆錄案次 1 1 109年6月2日16時22分 (潘建齊) 109年6月2日16時22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周煥凱之國民身分證影像個資 周煥凱 國民身分證影像個資 謝汯展手機相簿檔存照片 他案1 2 2 110年4月14日17時00分 (潘建齊) 110年4月14日17時00分 桃園市八德埤塘公園 洩漏民眾施碧峻之國民身分證影像個資 施碧峻 國民身分證影像個資紙本一份(2張4頁) 中壢分局搜扣筆錄 案1 3 3 110年7月24日10時37分 (潘建齊) 110年7月24日10時37分 桃園市八德區某處 洩漏民眾李晟嘉之國民身分證影像個資 李晟嘉 國民身分證影像個資(1張2頁) 中壢分局搜扣筆錄 案2 4 4 110年8月11日15時32分 (潘建齊) 110年8月11日15時48分 本分局偵查隊 謝汯展儲存於手機相簿之民眾許景珽國民身分證影像個資 許景珽 國民身分證影像個資 謝汯展手機相簿檔存照片 案3 5 5 110年11月7日12時41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7日15時13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顏一心、顏唯心等2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顏一心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交通工具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107、122、124至134、140、144至149 案4 6 顏唯心 年籍資料、戶籍地、現住地、電話、交通工具 6 7 110年11月7日 12時34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7日15時31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張栢瑋、張睿峰、張博凱、張瑀芯、張筑媗、楊素青、邱郁捷等7人之之戶役政等個資 張栢瑋 年籍資料、戶籍地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104至106、108至115、117至121 案5 8 張睿峰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9 張博凱 年籍資料、戶籍地、現住地、交通工具 10 張瑀芯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11 張筑媗 年籍資料、戶籍地 12 楊素青 年籍資料、戶籍地 13 邱郁捷 年籍資料、戶籍地、現住地 7 14 110年11月10日20時7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0日20時17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周皓晨、周文賓等2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周皓晨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154至159、336至344 案6 15 周文賓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8 16 110年11月10日20時20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0日20時22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車號000-000普重機(車主民眾王建良)之車行軌跡個資 王建良 車行軌跡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162、165 案7 9 17 110年11月10日20時19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0日20時22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王建良、王雯昭等2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王建良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160至166 案8 18 王雯昭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10 19 000年11月10日22時42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0日22時53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林家正、李秋嬌、林家慶等3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林家正 年籍資料、戶籍地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183至194、198、254至258 案9 20 李秋嬌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21 林家慶 年籍資料、戶籍地、現住地 11 22 000年11月16日16時40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6日16時58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林柔潔、林姜、朱幼婷、林湘靖、孫亦桓等5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林柔潔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244至253、259至263、347至349 案10 23 林姜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24 朱幼婷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25 林湘靖 年籍資料、戶籍地、現住地、交通工具 26 孫亦桓 年籍資料、戶籍地 12 27 000年11月10日20時23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6日17時00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林家正之國民身分證影像個資 林家正 國民身分證影像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167、171至175 案11 13 28 000年11月16日16時40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6日17時00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林柔潔之國民身分證影像個資 林柔潔 國民身分證影像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243 案12 14 29 000年11月16日16時43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6日17時5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車號000-0000普重機(車主民眾林柔潔)之車行軌跡個資 林柔潔 車行軌跡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246、250、259、262、263 案13 15 30 000年11月16日18時17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6日18時18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蔡子右之刑案照片個資 蔡子右 刑案照片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274 案14 16 31 000年11月16日17時12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6日18時20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徐偉庭、朱淑雲等2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徐偉庭 年籍資料、戶籍地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267至273 案15 32 朱淑雲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17 33 000年11月16日18時17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6日18時31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蔡子右、葉雅昕(誤植蔡雅昕)、蔡孟芷等3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蔡子右 年籍資料、戶籍地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275、276、278至282 案16 34 葉雅昕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35 蔡孟芷 年籍資料、戶籍地 18 36 000年11月16日18時31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6日18時59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洪孟億、許婷婷、洪椿閔、曾裕琇、洪宏靖等5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洪孟億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283至291 案17 37 許婷婷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38 洪椿閔 年籍資料、戶籍地 39 曾裕琇 年籍資料、戶籍地 40 洪宏靖 年籍資料、戶籍地 19 41 000年11月16日19時2分 (陳松池) 110年11月16日19時19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鄧永昌、鄧麗珠、吳怡沅等3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鄧永昌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 案18 42 鄧麗珠 年籍資料、戶籍地、現住地、交通工具 43 吳怡沅 年籍資料、戶籍地 20 44 000年11月16日21時29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6日20時32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吳銘基、許秀雲、鄒玉惠等3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吳銘基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交通工具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328至335 案19 45 許秀雲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46 鄒玉惠 年籍資料、戶籍地、現住地、交通工具 21 47 000年11月16日20時43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6日20時48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張奕鈞、張德光、彭琇梅等3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張奕鈞 年籍資料、戶籍地、現住地、交通工具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292至301、303 案21 48 張德光 年籍資料、戶籍地 49 彭琇梅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22 50 000年11月16日21時13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6日21時28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林家翔、林恩闊、旃應芳、林家麒、林佳慧等5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林家翔 年籍資料、戶籍地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313至327 案22 51 林恩闊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52 旃應芳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53 林家麒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54 林佳慧 年籍資料、戶籍地 23 55 000年11月16日21時44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6日21時44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陳沛涵之戶役政等個資 陳沛涵 年籍資料、戶籍地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345、346 案23 24 56 000年11月16日23時9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16日23時19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王彥驊、王繼中、張麗芬、王彥文等4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王彥驊 年籍資料、戶籍地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350至357 案24 57 王繼中 年籍資料、戶籍地 58 張麗芬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59 王彥文 年籍資料、戶籍地 25 60 000年11月16日23時48分 (陳松池) 110年11月17日0時1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胡瑀婷、黃麗璇、胡瑀玟、胡佳娜、黃耀德等5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胡瑀婷 戶籍地、電話 案25 61 黃麗璇 戶籍地、電話、交通工具 62 胡瑀玟 戶籍地、交通工具 63 胡佳娜 戶籍地、電話、交通工具 64 黃耀德 戶籍地、電話 26 65 000年11月22日10時21分 (陳松池) 110年11月22日10時21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蔡佳翰、蔡文雄、楊惠珍等3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蔡佳翰 年籍資料、戶籍地、現住地、電話、交通工具 案26 66 蔡文雄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 67 楊惠珍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交通工具 27 68 000年11月28日21時39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28日21時41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黃崇祐之國民身分證影像個資 黃崇祐 國民身分證影像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540 案28 28 69 000年11月28日21時41分 (潘建齊) 110年11月28日22時6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黃崇祐、黃建龍、黃梅、黃鼎傑、黃士源等5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黃崇祐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交通工具 110年11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541至551 案29 70 黃建龍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71 黃梅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72 黃鼎傑 年籍資料、戶籍地 73 黃士源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29 74 000年12月1日21時18分 (潘建齊) 110年12月1日21時25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周絡淳、鄭婉琍、周二郎、周峰旭、周紫綾等5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周絡淳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110年12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19至26 案30 75 鄭婉琍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76 周二郎 年籍資料、戶籍地 77 周峰旭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78 周紫綾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30 79 000年12月1日21時31分 (潘建齊) 110年12月1日21時34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周絡淳、鄭婉琍、周二郎、周峰旭、周紫綾、周炎綜(誤植周炎緯)等6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周炎綜 年籍資料、戶籍地 110年12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27 案31 31 80 000年12月4日10時14分 (陳松池) 110年12月4日10時21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楊清男、李麗華、楊淑婷、楊予葳、楊雅萍等5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楊清男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 110年12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104、105 案32 81 李麗華 年籍資料、戶籍地 82 楊淑婷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交通工具 83 110年12月4日17時33分 (潘建齊復查詢) 楊予葳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 84 楊雅萍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 32 85 000年12月4日10時23分 (陳松池) 110年12月4日10時53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林政利、林政宏、林國忠、袁思寧等4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林政利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交通工具 案33 86 林政宏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交通工具 87 林國忠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 88 袁思寧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 33 89 000年12月4日10時25分 (陳松池) 110年12月4日11時3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劉宥成、劉昌本、林秋滿、劉思漩、陳宛汝等5人之戶役政等個資 劉宥成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交通工具 案34 90 劉昌本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交通工具 91 林秋滿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交通工具 92 劉思漩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 93 陳宛汝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 34 94 000年12月4日11時1分 (潘建齊) 110年12月4日11時39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石安琪(謝汯展實際所需)之國民身分證影像個資 石安琪 國民身分證影像 110年12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31、33至35、60 案36 35 95 000年12月4日11時1分 (潘建齊) 110年12月4日11時45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石安琪之戶役政個資 石安琪 戶籍地 110年12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31、33至35、60 案37 36 96 000年12月4日15時51分 (潘建齊) 110年12月4日15時54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陳孟隆(身分證Z000000000)之國民身分證影像個資 陳孟隆 國民身分證影像 110年12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89至93 案38 37 97 000年12月4日17時46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車號000-0000普重機之車行軌跡(資料來源待查) 經查車主張示美 車行軌跡 案39 38 98 000年12月6日16時52分 (陳松池) 110年12月6日17時3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林進全之戶役政個資 林進全 年籍資料、工廠地址、電話 案40 39 99 000年12月12日12時23分 (潘建齊) 110年12月12日13時13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李昆芳、李水利、郭素惠、黃惠君等4人之戶役政個資 李昆芳 年籍資料、戶籍地 110年12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176、177、187至201 案41 100 李水利 年籍資料、戶籍地、現住地、電話、交通工具 101 郭素惠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102 黃惠君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交通工具 40 103 000年12月12日13時3分 (潘建齊) 110年12月12日13時13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車號000-0000之車行軌跡 黃惠君 車行軌跡 110年12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197、198 案42 41 104 000年12月12日17時42分 (潘建齊) 110年12月12日17時55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陳昌塏、張芝瑩、陳興隆等3人之戶役政個資 陳昌塏 年籍資料、戶籍地 110年12月份電腦資料查詢紀錄序號208、210至213 案43 105 張芝瑩 年籍資料、戶籍地、交通工具 106 陳興隆 年籍資料、戶籍地 42 107 000年12月22日11時9分 (陳松池) 110年12月22日11時23分 本分局偵查隊 洩漏民眾田國勤、田惠珍、田子雲等3人之戶役政個資 田國勤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 案44 108 田惠珍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交通工具 109 田子雲 年籍資料、戶籍地、電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