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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2658號

聲明異議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11 月 30 日

法官陳芃宇余銘軒陳俞伶

聲明異議人
即受刑人
全世明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聲明異議人因定應執行刑案件,對本院107年度聲字第657號、109年度聲字第2623號裁定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明異議駁回。

理由

一、聲明異議意旨略以:

㈠聲明異議人即受刑人全世明(下稱受刑人)分別經本院107年度聲字第657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確定(下稱A裁定)、109年度聲字第2623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6月確定(下稱B裁定)。然受刑人所犯多為竊盜及施用毒品罪,前開2裁定若接續執行,刑期長達27年6月之久,與殺人、販賣毒品、強盜等重罪刑期相同,甚至更久,已有明顯罪責不相當,輕重罪失衡及違反比例原則之情形。定應執行刑時應考量行為人復歸社會之可能性,詳細審酌各罪間之關係,綜合考量數罪侵害法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及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並注意輕重罪間刑罰體系之平衡,不宜重複評價。受刑人所犯各罪係在民國104年至000年00月00日間,態樣相同,多為竊盜、施用毒品等案,因審理過程快慢而影響最終定應執行刑之結果,造成輕罪重刑,應屬特定具體個案,為一事不再理原則之特殊例外情形,若能將數罪包括視為一體,擇其中一個或數個確定判決日期為基準,應較符合恤刑之刑事政策。又受刑人已50歲,所犯案件皆非重罪,倘接續執行27年6月刑期,屆時刑滿獲釋時已達70歲,再復歸社會已失去刑法最終本意。

㈡另受刑人所犯如B裁定附表編號1之加重竊盜罪,犯罪時間為104年9月25日,係在A裁定附表所示各罪最先判決確定日105年6月13日前(即A裁定附表編號1),符合定應執行刑之要件,且B裁定編號1、2所示之罪前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105年度審易字第4885、4889號、106年度審易字第48、714、716號同一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檢察官理應將此1年10月刑期與A裁定附表所示各罪刑合併定應執行刑,對受刑人較為有利。前開2裁定僅以簽署「同意」、「不同意」部分為判斷,認定受刑人已勾選同意,卻未詳查簽署表中所載事項是否明確,是否提供詳細資訊供受刑人參考,顯然不利受刑人之最終選擇權。再者,若可就最先判決確定日之案件先不予定其應執行之刑,待行為人所犯各罪於最終判決時,再選擇判決確定日較往後延之案件為基準,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則最終甚至可能將2裁定中之多數案件納入同一裁定,對受刑人顯較為有利,避免因檢察官逐次分批聲請定執行刑而造成不利益之雙重危險。

㈢又受刑人曾因106年執更助離字第586號定刑為有期徒刑17年,再與1年有期徒刑之案件合併定為18年,然定刑結果只以累加方式將17年與1年相加,並未重新審視,亦有違反定刑規範云云。

二、按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當者,得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刑罰執行,由檢察官依指揮書附具之裁判書為之,刑事訴訟法第484條、第457條第1項前段、第458條前段定有明文。執行機關對於審判機關所為之裁判,並無審查內容之權,故裁判是否違法,並非執行機關所得過問,是聲明異議之對象,應係檢察官之執行指揮行為,而非檢察官據以指揮執行之裁判,故所稱「檢察官執行之指揮不當」,係指檢察官有積極執行指揮之違法及其執行方法有不當等情形而言;檢察官如依確定判決、裁定指揮執行,即無執行之指揮違法或其執行方法不當之可言,至於原確定判決、裁定,是否有認定事實錯誤或違背法令之不當,應循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以資救濟,尚無對之聲明異議之餘地;倘受刑人並非針對檢察官執行之指揮認有不當,而係對檢察官執行指揮所依憑之刑事確定裁判不服,卻對該刑事確定裁判聲明異議或聲請重新定應執行刑者,即非適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79、1717號、111年度台抗字第614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查受刑人前因竊盜等案件,經本院於107年3月21日以107年度聲字第657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即A裁定),嗣經最高法院以107年度台抗字第376號裁定抗告駁回確定;復因竊盜案件,經本院於109年7月27日以109年度聲字第2623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6月確定(即B裁定),有上開各該刑事裁定、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足參(見本院卷第47、79頁)。依前開說明,檢察官依據本院上開確定裁定指揮執行,自無執行之指揮違法或其執行方法不當之可言。受刑人固曾於111年9月28日向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請求就A、B裁定聲請重新定其應執行刑,而遭該署以111年10月20日新北檢增鞠111執聲他3513字第1119110936號函覆否准,惟受刑人其後即迭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本院具狀聲明異議,分別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聲字第2799號、本院112年度聲字第1529號、1546號、2625號裁定聲明異議駁回等情,有前開函文、各該裁定附卷為憑;且被告於112年9月23日具狀向本院提起本件聲明異議前,並未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先為否准其聲請之執行指揮在案,業經本院調閱執行案卷全卷核閱無誤,被告再次於112年9月23日具狀向本院提起本件聲明異議,而觀諸其聲明異議意旨,僅係重申對於A、B裁定分別定應執行刑之結果表示不服,認上開2裁定應重新排列組合,嗣再合併定應執行刑,方對受刑人較為有利云云,核其文意無非係就本院定應執行刑之裁定有所爭執,並非具體指摘本件執行檢察官有何執行指揮之違法,或其執行方法有何不當之處,顯與刑事訴訟法第484條規定之要件不符。準此,本案聲明異議顯非適法,應予駁回。至於A、B裁定有無聲明異議意旨所指之違法或不當,乃非常上訴程序所應審酌者,非屬得聲明異議之事由。

四、綜上,受刑人所執前詞,係就不得聲明異議之事項聲明異議,核與刑事訴訟法第484條規定之要件不符,顯非適法,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86條,裁定如主文。

A裁定附表(即本院107年度聲字第657號)

B裁定附表(即本院109年度聲字第2623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30  日

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陳芃宇

法 官 余銘軒

法 官 陳俞伶

書記官 朱家麒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4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號  1 2 3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8月(共3罪,確定判決附表編號2、4、6) 有期徒刑9月(確定判決附表編號5) 犯罪日期  104年12月24日 104年9月10日、104年9月24日、104年10月13日  104年10月5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3700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緝字第166、170號、105年度偵字第534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緝字第166、170號、105年度偵字第534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772號 105年度上易字第1308號        105年度上易字第1308號   判決日期 105年5月4日 105年10月12日 105年10月12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5年度上易第1114號 105年度上易字第1308號  105年度上易字第130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年6月13日 105年10月12日 105年10月12日 備註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5388號(已執行在案) 新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18644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18644號   編號1至22前經本院以106年度聲字第281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新北地檢106年執更字第4932號)
編號  4 5 6 罪名  竊盜 竊盜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7月(共2罪,確定判決附表編號1、3) 有期徒刑3月(確定判決附表編號7) 有期徒刑6月  犯罪日期  104年8月27日、104年9月15日 104年11月6日  104年8月2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緝字第166、170號、105年度偵字第534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緝字第166、170號、105年度偵字第534號 新北地檢104年度毒偵字第6397號、105年度偵字第4979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5年度上易字第1308號  105年度上易字第1308號  105年度審訴字第379號  判決日期 105年10月12日  105年10月12日  105年4月13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5年度上易字第1308號  105年度上易字第1308號  105年度審訴字第37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年10月12日 105年10月12日 105年12月1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18644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18645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19400號   編號1至22前經本院以106年度聲字第281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新北地檢106年執更字第4932號)
編號  7 8 9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0月  犯罪日期  104年11月4日 104年12月27日 104年10月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1380號、105年度毒偵緝字第48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7060號 桃園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385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號 105年度上訴字第1913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4723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2218號  判決日期 105年10月26日 106年1月24日 105年12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號 105年度上訴字第1913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4723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221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6年1月3日 106年3月1日  106年2月2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536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4096號  桃園地檢106年度執字第3632號    編號1至22前經本院以106年度聲字第281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新北地檢106年執更字第4932號)
編號  10 11 12 罪名  竊盜 傷害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8月 犯罪日期  104年7月23日 104年6月20日 104年7月1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18139、23102、26145號、104年度毒偵字第6511、6902、7636號、105年度毒偵字第619號 新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18139、23102、26145號、104年度毒偵字第6511、6902、7636號、105年度毒偵字第619號 新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18139、23102、26145號、104年度毒偵字第6511、6902、7636號、105年度毒偵字第619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5年度上訴字第2192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3號、105年度訴字第199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3號、105年度訴字第199號  判決日期 106年3月22日 105年7月1日 105年7月1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5年度上訴字第2192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3號、105年度訴字第199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3號、105年度訴字第19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6年3月22日  105年12月29日  105年12月29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7281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7282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7282號     編號1至22前經本院以106年度聲字第281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新北地檢106年執更字第4932號)
編號  13 14 15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0月  犯罪日期  104年7月24日 104年10月6日  104年10月2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18139、23102、26145號、104年度毒偵字第6511、6902、7636號、105年度毒偵字第619號 新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18139、23102、26145號、104年度毒偵字第6511、6902、7636號、105年度毒偵字第619號 士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09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3號、105年度訴字第199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3號、105年度訴字第199號 106年度上易字第356號  判決日期 105年7月1日  105年7月1日  106年4月13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3號、105年度訴字第199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3號、105年度訴字第199號 106年度上易字第35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年12月29日  105年12月29日  106年4月13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7282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7282號 士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2806號   編號1至22前經本院以106年度聲字第281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新北地檢106年執更字第4932號)
編號  16 17 18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10月(共3次)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104年10月23日  104年6月18日、104年10月19日、104 年12月8日 104年7月1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士林地檢105年度偵緝字第987號  士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2347號、105年度偵緝字第172、173、174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緝字第168號、105年度偵字第4833、750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6年度審易字第311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1536號 106年度上易字第1007 號  判決日期 106年3月24日 105年12月30日 106年7月27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6年度審易字第311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1536號 106年度上易字第100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6年5月1日 106年3月23日 106年7月27日 備註  士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2865號 士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3776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3661號    編號1至22前經本院以106年度聲字第281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新北地檢106年執更字第4932號)
編號  19 20 21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10月(共2罪,確定判決附表編號4、5 ) 有期徒刑8月(確定判決附表編號3) 有期徒刑7月(共2罪,確定判決附表編號1、2) 犯罪日期  104年11月11日、104年11月17日 104年10月14日  104年9月12日、104年9月1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緝字第168號、105年度偵字第207、3193、4114、4155、4833、7501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緝字第168號、105年度偵字第207、3193、4114、4155、4833、7501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緝字第168號、105年度偵字第207、3193、4114、4155、4833、750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5年度易字第786、787號 105年度易字第786、787號 105年度易字第786、787號  判決日期 106年3月24日 106年3月24日 106年3月24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5年度易字第786、787號 105年度易字第786、787號 105年度易字第786、78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6年6月12日 106年6月12日 106年6月12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3663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3663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3663號   編號1至22前經本院以106年度聲字第281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新北地檢106年執更字第4932號)
編號  22 23 24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11月 有期徒刑10月(共4罪,確定判決附表一編號1、2、6、8) 有期徒刑1年(共4罪,確定判決附表一編號5、7、9、10) 犯罪日期  104年11月30日  104年8月26日、104年9月3日、104年11月26日、104年12月20日 104年10月30日、104年12月4日、104年12月23日、104年12月2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緝字第168號、105年度偵字第207、3193、4114、4155、4833、7501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531、7458、7852、8065、9644、14721、15075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531、7458、7852、8065、9644、14721、15075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6年度上易字第1007號 105年度易字第1347號 105年度易字第1347號  判決日期 106年7月27日  106年3月13日  106年3月13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6年度上易字第1007號 105年度易字第1347號 105年度易字第134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6年7月27日  106年4月24日 106年4月24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3662 號(不得易科罰金,聲請書誤載為得易科罰金,應予更正) 新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2108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2108號    編號1至22前經本院以106年度聲字第281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新北地檢106年執更字第4932號)
編號  25 26 (以下空白) 罪名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5月(確定判決附表一編號4)  犯罪日期  104年9月28日  104年10月5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531、7458、7852、8065、9644、14721、15075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531、7458、7852、8065、9644、14721、15075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6年度上易字第1744號 105年度易字第1347號(附表一編號4)   判決日期 106年12月14日 106年3月13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6年度上易字第1744號  105年度易字第134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6年12月14日 106年4月24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2108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2109號
編號  1 2 3 罪名  加重竊盜罪  竊盜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9月(共2罪)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5月(共2罪) 犯罪日期  ①104年9月25日 ②105年9月1日 105年9月27日 ①105年8月26日 ②105年9月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30442號等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30442號等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30442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4885、4889號、106年度審易字第48、714、716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4885、4889號、106年度審易字第48、714、716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4885、4889號、106年度審易字第48、714、716號  判決日期 106年3月14日 106年3月14日 106年3月14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4885、4889號、106年度審易字第48、714、716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4885、4889號、106年度審易字第48、714、716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4885、4889號、106年度審易字第48、714、71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6年4月10日 106年4月10日 106年4月1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是  備註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6926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6926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6927號   編號1、2前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105年審易字第4885號等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編號3、4前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105年審易字第4885號等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編號1至6前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以106年度聲字第1323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編號  4 5 6 罪名  持有第一級毒品罪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05年10月18日 105年10月16日 000年0月00日下午為警採尿回溯120小時內某時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30442號等 新北地檢105年度毒偵字第9111號 士林地檢106年度毒偵緝字第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案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4885、4889號、106年度審易字第48、714、716號 106年度審易字第241號 106年度審訴字第125號  判決日期 106年3月14日 106年3月17日 106年3月20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案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4885、4889號、106年度審易字第48、714、716號 106年度審易字第241號 106年度審訴字第125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6年4月10日 106年4月11日 106年4月2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否 備註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6927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8108號 士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2448號   編號3、4前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105年審易字第4885號等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編號1至6前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以106年度聲字第1323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編號  7 8 9 罪名  加重竊盜罪 竊盜罪 加重竊盜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10月 犯罪日期  105年10月5日 105年8月4日 105年9月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3418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433號 士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3404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6年度審易字第2043號 106年度易字第956號 106年度上易字第2359號  判決日期 106年10月25日 106年12月20日 106年12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6年度審易字第2043號 106年度易字第956號 106年度上易字第235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6年11月28日 107年1月15日 106年12月2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是  否  備註  士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6508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5708號 士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052號
編號  10 11 12 罪名  竊盜罪 竊盜罪 傷害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2年 犯罪日期  105年9月3日 105年10月9日 105年10月1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士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2587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31431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3143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6年度訴字第234號 106年度訴字第256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45號  判決日期 106年12月28日 106年11月23日 107年3月1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6年度訴字第234號 106年度訴字第256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45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7年1月29日 107年1月22日 107年3月2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是  否  備註  士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566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6426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6425號
編號  13 14 15 罪名  竊盜罪 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加重竊盜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5月 犯罪日期  105年9月4日 105年9月8日 000年0月下旬某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士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4654號等 士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4654號等 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5595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案號 107年度審簡字第59號 107年度審簡字第59號 107年度審簡字第207號  判決日期 107年3月19日 107年3月19日 107年8月21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案號 107年度審簡字第59號 107年度審簡字第59號 107年度審簡字第20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7年4月19日 107年4月19日 107年9月1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士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048號 士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048號 士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6228號   編號13、14前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以107年度審簡字第59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
編號  16 以下空白  罪名  加重竊盜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犯罪日期  105年9月2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836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7年度上易字第1596號    判決日期 107年10月3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7年度上易字第159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7年10月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備註  新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6719號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658號於民國 112 年 11 月 30 日裁判,案由為聲明異議,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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