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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訴字第3011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又被告黃永佳偽造如附件一所示司機之署押,用以偽造私文書,其偽造署押之行為係偽造文書之部分行為偽造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198號刑事判決預覽 ↗
偽造之如附表一所示新竹國際商業銀行支票領取證伍份上偽造之「己○○」印文伍枚、如附表二至七所示之偽造支票貳佰玖拾柒張,及偽造之「丁○○」印章壹個,均沒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易字第762號刑事判決預覽 ↗
被告偽造印章後進而偽造印文均為偽造公文書之部分行為,又其偽造公文書後復持以行使,其偽造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3年度上訴字第537號刑事判決預覽 ↗
第49頁) 枚 如左列「偽造之署押 」欄所示偽造之署押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68號刑事判決預覽 ↗
其行使偽造有價證券之輕度行為,應為偽造有價證券之重度行為所吸收;且其偽造印章、印文、署名,屬偽造有價證券之部分行為,而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獲取對價之詐欺取財行為,則屬行使偽券之行為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186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又被告於如附表三㈠至所示各紙本票上偽造如附表三㈠至所示各該票載發票人署押之行為,均係偽造有價證券之階段行為;又其偽刻印章後復偽造有價證券並持以行使,其偽造印章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5年度上訴字第1839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被告等人偽造各安檢所(站)之進出港檢查印章、進而偽造印文及偽造檢查人員署押,為偽造公文書之部分行為,而其偽造之低度行為又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
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上訴字第5375號刑事判決預覽 ↗
被告偽造印章後進而偽造印文均為偽造公文書之部分行為,又其偽造公文書後復持以行使,其偽造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度簡字第4090號刑事判決預覽 ↗
、偽造公印文、偽造特種文書犯行部分,具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均為共同正犯;被告辰○○、壬○○2人先後多次偽造公印、偽造印章、偽造公印文、偽造印文、偽造特種文書等犯行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1872號刑事判決預覽 ↗
後,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判決如下:主文甲○○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叁年。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2年度易字第301號刑事判決預覽 ↗
被告等人偽造各安檢所(站)之進出港檢查印章、進而偽造印文及偽造檢查人員署押,為偽造公文書之部分行為,而其偽造之低度行為又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5年度上更(一)字第88號刑事判決預覽 ↗
被告所屬詐欺集團成員偽刻印章、偽造印文之行為,係偽造如附表一(一)所示私文書之部分行為,其偽造私文書後持以行使,偽造之低度行為已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審訴字第471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又被告於如附表一、二「偽簽署名之文書」欄所示申請書上偽造如附表一、二「偽造之署押」欄所示署押之行為,為偽造私文書之部分行為,又偽造私文書進而行使,偽造之低度行為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三二二號刑事判決預覽 ↗
至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六至十五「偽造物品名稱」欄所示之偽造國民身分證、偽造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偽造裕隆公司電子計算機開立專用汽車出廠與貨物稅完稅照證、偽造車牌、偽造行車執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186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又被告於如附表三㈠至所示各紙本票上偽造如附表三㈠至所示各該票載發票人署押之行為,均係偽造有價證券之階段行為;又其偽刻印章後復偽造有價證券並持以行使,其偽造印章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5年度上訴字第1839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被告等人偽造各安檢所(站)之進出港檢查印章、進而偽造印文及偽造檢查人員署押,為偽造公文書之部分行為,而其偽造之低度行為又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2年度易字第301號刑事判決預覽 ↗
被告等人偽造各安檢所(站)之進出港檢查印章、進而偽造印文及偽造檢查人員署押,為偽造公文書之部分行為,而其偽造之低度行為又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759號刑事判決預覽 ↗
被告3人所為各次偽造署押均為偽造私文書之階段行為,又其偽造私文書之低度行為,均應為行使偽造私文書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277號刑事判決預覽 ↗
⑵偽造之「鄭世揚」印文壹枚。 ⑶偽造之「臺北士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 壹紙。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抗字第1177號刑事裁定預覽 ↗
卡 卡及中獎之偽造統 ,均處有期徒刑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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