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7年度訴字第1628號行政判決預覽 ↗
,而據該內政部函文之說明第二點記載:「……按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原住民使用原住民保留地以外公有土地預定增編原住民保留地會勘處理原則及行政院核定之增編原住民保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8年度裁字第1887號行政裁定預覽 ↗
原判決乃據以認定原始劃編之原住民保留地與嗣後由該核心範圍向外追加增編之原住民保留地,二者劃編之目的不同,是以無舉輕明重原則之適用;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草案,雖已就解編原始劃編之原住民保留地事項為規範
南投簡易庭(含埔里)109年度投原簡字第2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原住民保留地無償取得所有權、分配、收回之審查事項。三、申請租用、無償使用原住民保留地之審查事項。四、申請撥用公有原住民保留地之審查事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訴字第412號行政判決預覽 ↗
發管理辦法、原住民使用原住民保留地以外公有土地預定增編原住民保留地會勘處理原則及行政院核定之增編原住民保留地3年工作計劃、追加計畫、增編原住民保留地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260號民事判決預覽 ↗
因系爭土地未通過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程序,目前仍非屬原住民保留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原訴字第11號行政判決預覽 ↗
準此可知,原住民保留地之所有人或具原住民身分之原住民保留地合法使用人就原住民保留地申請禁伐補償金者,限於該原住民保留地為林業用地。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567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可見,原住民保留地就是經指定保留給原住民使用的土地,當土地經核定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時,就發生該筆土地的移轉承受人必須以原住民為限而屬於原住民保留地之效果,至於核定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之後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原訴字第3號行政判決預覽 ↗
㈡系爭土地自始至終均非山地保留地或原住民保留地,被告劃編應屬違法,系爭土地不成立原住民保留地之法律關係:1.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3條及第5條規定,所謂「原住民保留地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2787號民事判決預覽 ↗
,與臺中縣和平鄉公所訂立「原住民保留地租賃契約」,而承租如附件所示之原住民保留地。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7年度訴字第451號行政判決預覽 ↗
然查,依行政院原民會訂定之公有土地增編原住民保留地處理原則第7條規定:「經核定增編之原住民保留地,分配予原申請人。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原訴字第3號行政判決預覽 ↗
原告雖於97年間提出系爭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申請,惟該筆土地登錄為原住民保留地並登記管理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非因原告申請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並報經行政院核定之公有土地增劃編原
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105年度上易字第74號民事判決預覽 ↗
而為辦理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需要,另於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第11條明文規範辦理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程序如下:「㈠鄉(鎮、市、
南投簡易庭(含埔里)108年度埔簡字第178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依有關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6條雖規定原住民保留地所在之鄉公所應設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會員,惟並未規定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糾紛調處事項應提經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5年度上字第220號民事判決預覽 ↗
必須是原住民;②使用之土地必須是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3條所稱之原住民保留地;③該原住民保留地必須符合同法第9條規定情形之一。
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94年度上訴字第253號刑事判決預覽 ↗
,核與證人孫勇逸在原審審理時指證之情節相符,並有系爭原住民保留地使(租)用申請書、吉安鄉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審查吉安段2883-3地號等38筆增劃原住民保留地暨初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149號刑事判決預覽 ↗
俾能透過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程序,將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直接回復予原住民。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4年度判字第01266號行政判決預覽 ↗
至行為時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原住民保留地所在之鄉(鎮、市、區)公所應設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掌理下列事項:一、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糾紛之調查及調處事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原訴字第7號行政判決預覽 ↗
惟查,原住民保留地須經登記,且土地登記謄本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須註明「原住民保留地」字樣為其公示方法,是凡經登記為原住民保留地之土地,即受山坡地保育條例、原住民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612號行政判決預覽 ↗
至於原判決於描述系爭土地成為原住民保留地之淵源,縱以劃編一詞稱之,僅係未精確涵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之原住民保留地類型,難謂判決理由矛盾。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7年度訴字第1668號行政判決預覽 ↗
第6條︰「原住民保留地所在之鄉(鎮、市、區)公所應設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掌理下列事項:一、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糾紛之調查及調處事項。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8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