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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簡抗字第30號民事裁定預覽 ↗
二、再抗告意旨略以:相對人吳茂嘉之配偶林芝佑於國立臺中二中擔任教師,年所得有數十萬元,而林芝佑對配偶即相對人吳茂嘉依法有扶養義務且為生活維持義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4年度婚字第1136號民事判決預覽 ↗
欠債於現今社會言乃極為稀鬆平常之事,夫妻任何一方負債,他方應共謀解決之道,絕不可輕言仳離,惟本件被告非惟欠債而已,其嗜好賭博,長期未盡家庭責任,責令原告扛負家庭生活維持義務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6年度家訴字第1號民事判決預覽 ↗
,顯見被告二人對於原告有生活維持義務,而非生活扶助義務,是依此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僅得減輕其義務,而不得免除之,故被告2人應負扶養之義務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二年度簡字第五七○號行政判決預覽 ↗
Ⅱ、本案中上開四人之父既然均有收入其對子女之「生活保持義務」(維持持與自己相同之生活水準);何須由原告再盡程度較低之「生活維持義務」﹖又如果原告是提供該五人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二年度簡字第八七號行政判決預覽 ↗
b、本案中上開二人之父母既然均有收入其對子女之「生活保持義務」(維持與自己相同之生活水準);何須由原告再盡程度較低之「生活維持義務」﹖又如果原告是提供該二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6年度家訴字第1號民事判決預覽 ↗
四、原告主張其與配偶鄧水鴨有不能維持生活之情形,以及被告對其之扶養義務是生活維持義務,不受民法第1117條「不能維持生活」之要件限制云云,為被告所否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聲字第165號民事裁定預覽 ↗
況依民法對相對人負有生活維持義務之相對人配偶為高中之國文老師,年收入約數十萬元,相對人應無窘於生活且缺乏經濟信用情事,且有能力支出訴訟費用。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家暫字第7號民事裁定預覽 ↗
有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表在卷可參,參酌未成年子女現尚年幼,必要性之花費不若一般成年人為高,其生活照顧及教育所需,暨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所負非僅生活扶助義務,尚包括生活維持義務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一年度簡字第八六0號行政判決預覽 ↗
b、民事法學說上又將「扶養義務」分為二大類,一為「生活保持義務」;一為「生活維持義務」前者義務人對受撫養人所須提供之撫養內容,必須與自己生活具有一樣水準;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一年度簡字第八六二號行政判決預覽 ↗
b、民事法學說上又將「扶養義務」分為二大類,一為「生活保持義務」;一為「生活維持義務」前者義務人對受撫養人所須提供之撫養內容,必須與自己生活具有一樣水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家暫字第3號民事裁定預覽 ↗
3,000餘元,家中生活開銷每月約20,000餘元,醫療及意外保險費用丙○○、乙○○每年各約21,000餘元;而未成年子女之生活照顧及教育所需,非僅生活扶助義務,尚包括生活維持義務等一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4年度簡字第00604號行政判決預覽 ↗
而家長家屬間或一般親屬間之扶養義務內容,其扶養水準僅須到達「生活維持義務」即可。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3年度簡字第1412號行政判決預覽 ↗
而家長家屬間或一般親屬間之扶養義務內容,其扶養水準僅須到達「生活維持義務」即可。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二年度簡字第二二號行政判決預覽 ↗
茲說明如下:a、按民事法學說上將「扶養義務」分為二大類,一為「生活保持義務」;一為「生活維持義務」前者義務人對受撫養人所須提供之撫養內容,必須與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3年度婚字第310號民事判決預覽 ↗
年度高雄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為1萬4,419元,本院參考上開消費數據資料,並參酌現今物價、一般生活水準,及考量兩造經濟能力,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所負非僅生活扶助義務,尚包括生活維持義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簡上字第411號民事判決預覽 ↗
而因被上訴人日常開銷本即甚鉅,並罹有疾病需要龐大醫療費用,故此尚不能以被上訴人受母親資助證明並無由上訴人代為支出旅費,且出國旅遊並非生活保持義務或生活維持義務之範圍,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4年度簡字第00788號行政判決預覽 ↗
而家長家屬間或一般親屬間之扶養義務內容,其扶養水準僅須到達「生活維持義務」即可。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2年度婚字第195號民事判決預覽 ↗
年度高雄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為13,341元、14,419元,本院參考上開消費數據資料,並參酌現今物價、一般生活水準,及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所負非僅生活扶助義務,尚包括生活維持義務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三年度簡字第一三八四號行政判決預覽 ↗
而家長家屬間或一般親屬間之扶養義務內容,其扶養水準僅須到達「生活維持義務」即可。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簡字第00089號行政判決預覽 ↗
而家長家屬間或一般親屬間之扶養義務內容,其扶養水準僅須到達「生活維持義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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