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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灣臺南地方法院台南簡易庭九十三年營簡字第一七0號民事判決預覽 ↗
況動產抵押權與留置權併存相競和時,因動產抵押成立在先,留置權成立於後,依先物權優先後物權原則,動產抵押權應優先於留置權。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度重訴字第42號民事判決預覽 ↗
」,依上述法條之規定,對「留置權之占有」留置權之效力已大於動產抵押權人,舉輕以明重,留置權若不能優先受償,則留置權人即使占有留置物亦無實益,又何必以法條規定留置權人得優先占有留置物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651號民事判決預覽 ↗
況苟要求原告須擇未設定系爭動產抵押權之動產成立留置權,不啻係承認成立在後之動產抵押權擔保物權,優先於留置權,故留置權應僅得成立於未設定系爭動產抵押權之動產標的,顯與民法留置權及物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9年度苗簡字第374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另留置權之拋棄,係法律行為之一種,須留置權人以意思表示為之,尚不因債務人催告後仍不實行留置權,而發生擬制拋棄之效果。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429號民事判決預覽 ↗
權存在;縱認有留置權存在,該留置權亦無排除強制執行程序之效力等語置辯。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1年度上字第255號民事判決預覽 ↗
②上訴人在當時雖即已取得留置權,惟由上文所載文義並無上訴人拋棄依法取得留置權之記載,對於上訴人所有之留置權亦不生影響。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077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三)原告所列原證四之附件一之模具等,並非被告之物品,原告無從主張留置權。經查:1、留置權之成立,必須債權人主張留置權之動產係屬於債務人所有為要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31號民事判決預覽 ↗
查,被告雖主張附表一及附表二所示股票之留置權係被告間依合資協議書第5條第2項之約定而發生留置權效力,屬於意定留置權,惟依上開說明,留置權係法定擔保物權,並非經由當事人合意而設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抗字第3號民事裁定預覽 ↗
惟同法第939條規定「本章留置權之規定,於其他留置權準用之。但其他留置權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上字第1208號民事判決預覽 ↗
惟若要求被上訴人僅得擇未設定系爭動產抵押權之動產成立留置權,不啻承認成立在後之動產抵押權擔保物權,優先於留置權,致留置權應僅得成立於未設定系爭動產抵押權之動產標的,顯與民法留置權及物權優先效力之規範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1年度抗字第19號民事裁定預覽 ↗
相對人不得對該模具主張留置權;縱使相對人曾取得留置權,然相對人已同意將第三人竑偉公司之模具所有權讓與抗告人,則此應可視為相對人已不再主張留置權,有拋棄留置權之意思等語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951號民事判決預覽 ↗
申言之,需第三人就留置物聲請強制執行,且因強制執行之結果,將妨害留置權之留置權能(占有)時,留置權人始得依強制執行法第15條規定,提起異議之訴,訴請排除該強制執行;惟如拍賣擔保物而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1年度非抗字第404號民事裁定預覽 ↗
權,已經依法登記,故留置權人即債權人聲請許可拍賣留置物應提出相當之證據,以證明其有留置權,且該留置權有擔保債權之存在,倘留置權人不能為此項證明,或債務人即留置物所有人對此有爭執時
內湖簡易庭105年度湖簡字第301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留置權之性質為擔保物權,乃為擔保某特定債權而存在,當擔保之債權全部消滅,留置權即會因失其從屬性而當然消滅。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7年度簡上字第21號民事判決預覽 ↗
是依前情而取得占有者,與留置權其成立係為擔保債權,以占有為要件,一旦債權人返還留置物而喪失占有,留置權即隨之消滅,故占有人如對執行物享有留置權,原則上法院不得取交第三人保管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1年度抗字第18號民事裁定預覽 ↗
,以證明其有留置權,且該留置權有擔保債權之存在,倘留置權人不能為此項證明,或債務人即留置物所有人對此有爭執時,法院即不得為許可拍賣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抗字第1875號民事裁定預覽 ↗
則縱認民用航空法第37條第1項所規定場站使用費用為公法上債權性質,惟抗告人既係依民法之規定主張留置權擔保,該留置權並非公法上法律關係,而相對人亦係依民法第937條第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司拍字第304號民事裁定預覽 ↗
,聲請人主張依該法規第62條、第63條之規定行使留置權,乃援引錯誤。
板橋簡易庭104年度板簡字第1613號民事判決預覽 ↗
雖然被告沒有否認原告留置權之存在,但被告亦沒有承認或承諾原告留置權之存在。
潮州簡易庭110年度潮簡字第344號民事判決預覽 ↗
被告固以前詞置辯,惟依前揭說明,因系爭所有權狀正本僅為證明文件,不能作為民法第928條留置權之標的,是被告以系爭所有權狀正本作為留置權之標的,本不生民法第928條留置權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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