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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五八五號行政判決預覽 ↗
‧‧」(被證一)並未區分損害賠償給付項目。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二年度訴更一字第四○號行政判決預覽 ↗
,其中所稱「已自犯罪行為人或其他應負賠償責任之人獲得損害賠償給付」一語,係指申請人依民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所得請求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給付而言,固應包含全部法定之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交字第494號行政判決預覽 ↗
,本件被告自應賠償給付原告800元」。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六十五號行政判決預覽 ↗
:::」並未區分損害賠償給付項目。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4年度重訴字第39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被告吳俞萱應賠償給付原告新臺幣80萬元及自民國113年11月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三七二號民事判決預覽 ↗
保險公司因前開失火案件,有火災保險金之賠償給付債權存在等情,於本院審理中自始至終均未嘗爭執,是被告景勝公司對被告中國保險公司有火災保險金賠償給付請求權之法律關係存在,在當事人間顯非有不明確之情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114年度交字第1397號行政判決預覽 ↗
,應更正為「二、訴訟費用新臺幣(下同)830元由被告負擔,被告應賠償給付原告300元。」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5年度司聲字第86號民事裁定預覽 ↗
㈡各當事人應賠償給付黃永澤之金額,其計算式為147,150元乘以各當事人土地之應有部分比例。㈢各當事人應賠償給付林岳錡之金額,其計算式為1,000元乘以各當事人土地之應有部分比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國字第2號民事判決預覽 ↗
方法院應賠償給付原告55萬元;㈡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高雄仁愛之家、林國慶、陳敬婷應連帶賠償給付原告55萬元;㈢王敬豪應賠償給付原告55萬元,依變更後訴之聲明,其訴訟標的金額增加為
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107年度抗字第37號刑事裁定預覽 ↗
㈢、抗告人賠償給付時間固有延遲,但業於107年3月22日賠償給付家樂福公司4290元。
板橋簡易庭102年度板小字第1032號民事判決預覽 ↗
4,000元,尚欠8,878元未賠償給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他字第5號行政判決預覽 ↗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賠償給付事件,業經判決確定在案,爰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等語。
士林簡易庭105年度士小調字第860號民事判決預覽 ↗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限原告於收受裁定送達5日內,應具體指明本件請求被告賠償給付之金額,並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所定費率,按所請求賠償給付之金額計算繳納裁判費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重附民字第1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被告李明翰應賠償給付原告公司伍佰伍拾萬元整,並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交字第504號行政判決預覽 ↗
明狀」,將上開「被告應賠償給付原告新臺幣50萬元」之聲明擴張為「被告應賠償給付原告新臺幣70萬元,及自109年6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遲延利息
士林簡易庭103年度士小調字第899號民事判決預覽 ↗
相關單據等),並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所定費率,按所請求賠償給付之金額計算繳納裁判費,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度補字第96號民事裁定預覽 ↗
查本件原告起訴聲明請求被告陳遠志賠償給付新臺幣(下同)600,000元及其法定遲延利息,又請求被告陳遠志、陳謝春花、陳遠榮連帶賠償給付600,000元及其法定遲延利息,另請求被告陳遠志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3年度保險字第191號民事判決預覽 ↗
僅得依該法第38條規定,在相當於該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而非逕向其保險人請求保險賠償給付至明,原告逕向其保險人即被告請求保險賠償給付
三重簡易庭97年度重簡字第1713號民事判決預覽 ↗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萬陸仟元及自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一日起至遷讓返還上開主文第一項所示房屋之日止,按月賠償給付原告新臺幣壹萬壹仟元。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7年度聲字第18號行政裁定預覽 ↗
司法革新生命尊嚴維護協會代表人甲○○聲請人甲○○相對人司法院代表人乙○○相對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代表人丙○○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間因賠償給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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