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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60 年台上字第 1317 號

日期 60 年 04 月 15 日

判例要旨

(一) 訟爭房屋,被上訴人既係購自日產清理處,自屬依法律行為而取得,倘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不能徒憑一紙日產產權移轉臨時證明書,即認其業已取得訟爭房屋之所有權。

(二) 地上權為土地他項權利,其登記必須於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同時或以後為之,如土地未經辦理所有權登記,即無從為地上權之登記。故依據民法第七百七十二條準用取得時效之規定,聲請為地上權之登記時,並不以未登記之土地為限。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60 年台上字第 1317 號判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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