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函釋命中
(73)法律字第 12875 號
為適應資料檔案之急速膨脹及資料處理科學化之趨勢,採用縮影系統管理檔案,以節省儲存空間及管理人力,固為未來檔案管理之必然方向。此證諸西德、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均已立法使縮影片取得相當法律地位,即為明證。惟查我國現行法律尚未就縮影片賦予法律上效力,實務上有關縮影片之證據能力,須由法院就具體案件,依自由心證個別認定之 (參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五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 。從而,在縮影片取代原始文件之法律地位未經合法確認前,原始文件縱已製成縮影片,似仍宜暫予保存,以備必要之查證。倘於該文件之保存年限未滿前遽予銷毀,是否妥當,尚有審酌餘地。
(70)廳民一字第 0649 號
建築執照為行政上許可建築之要件,與私法上權利取得乃屬兩事,固不得逕以之認定為原始取得之人,惟法院依自由心證認定事實時,仍不妨以之為證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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