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1524號刑事判決預覽 ↗
此另觀職安法第五章「罰則」,均僅有處罰違反職安法第6條以下之行為,根本沒有任何處罰「違反第5條」之規定即知,職安法第5條僅係用以宣示、敦促雇主應履行同法第6條以下之「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65號行政判決預覽 ↗
㈢職是,李君非職安法第2條第1款所指之工作者或同條第2款之勞工,其擅自使用切菜機導致受傷之事實,自非職安法第37條所指之職業災害,被告認原告違反職安法第37條第2項規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勞安訴字第2號刑事判決預覽 ↗
因認蘇佐榮涉犯職安法第40條第1項之違反職安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致發生死亡災害罪及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罪;統立公司涉犯職安法第40條第2項之違反職安法第6條第1項第
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勞安上訴字第6號刑事判決預覽 ↗
為應受職安法第40條第2項之處罰外,並可據以論究負責人犯職安法第40條第1項之罪責。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366號行政判決預覽 ↗
、危害因素及職安法與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之相關防災措施,違反職安法第26條第1項規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744號行政判決預覽 ↗
⒉職安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職安法所稱各業,適用行業分類之規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字第971號行政判決預覽 ↗
,即非屬職安法第39條第1項第3款所定申訴,否則無異勞工可任意以申訴作為掣肘雇主之手段,此顯非事理之平,是本件自無從認定原告有違反職安法之事實。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163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又職安法第45條與第49條之裁罰要件事實,應由裁罰機關負客觀舉證責任,是上訴人應就被上訴人乃職安法第27條第1項責任主體之事實,負客觀舉證責任。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1058號行政判決預覽 ↗
)第4條所稱各業,為適用職安法之行業。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89號行政判決預覽 ↗
」等作為義務),與原處分引用之職安法第6條第1項第1項第3款,條號次並不同(並因此適用法條之不同,方有前處分進而援用職安法第45條第2款、原處分則援用同法第43條第2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字第79號行政判決預覽 ↗
其中,職安法第26、27條規範之主體為「事業單位」,係指「職安法適用範圍內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職安法第2條第4款規定參照)。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訴字第892號行政判決預覽 ↗
,原告則非屬職安法所稱之雇主等語。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字第802號行政判決預覽 ↗
㈢原告違反職安法第22條第1項及行為時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5條第1項規定:查原告經營保全業,依上開規定為適用職安法之行業(職安法第4條)。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90號行政判決預覽 ↗
2、依職安法第26條、第27條規範事業單位交付承攬時應負義務之結構,事業單位原則上負有職安法第26條事前危害告知之一般義務,僅於有共同作業情形,始負有職安法第27條第1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14年度上字第223號行政判決預覽 ↗
㈢依前引職安法第2條第5款規定,以及職安法第54條授權訂定的職安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本法第2條第5款所稱職業上原因,指隨作業活動所衍生,於勞動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可知,所謂職業災害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4年度訴字第283號行政判決預覽 ↗
,不限於受僱勞工,是原告作為對系爭工作場所具有管領力之負責人,為保障在系爭工作場所從事勞動之工作者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自應踐履職安法所定義務,而有職安法之適用。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114年度簡字第551號行政判決預覽 ↗
㈡原告是否應負職安法第6條第1項第5款之雇主責任?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13年度上字第329號行政判決預覽 ↗
亦非國營事業,應非職安法所指事業單位。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620號行政判決預覽 ↗
六、本院的判斷:(一)應適用的法令及法理的說明1.職安法是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而制定(職安法第1條規定參照)。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訴字第628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又依職安法第2條第4款規定,原告係依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組織準則而成立,且有僱用勞工從事工作,自屬職安法所稱之事業單位,適用職安法。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8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60 件
- 函釋
- 76,209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