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八 章 附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第 八 章 附則
第 62 條
涉外
民事,在本法修正施行前發生者,不適用本法修正施行後之規定。但其
法律效果
於本法修正施行後始發生者,就該部分之法律效果,適用本法修正施行後之規定。
第 63 條
本法自公布日後一年施行。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