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83.01.25

信用合作社理監事獎金發給辦法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2開分頁 ›
信用合作社具備左列各項條件者,得依辦法規定每年一次發給理監事獎金: 一、年度決算獲有盈餘且金額達全年度匪務收入百分之四以上者。 二、無累積虧損者。 三、四務經營無重大違規情事者。
3開分頁 ›
理監事獎金總額不得超過合作社各該年度決算盈餘扣除股息後餘額之百分之二十,至各理監事實際應發給之金額得由社務會按勞績決定之。
5開分頁 ›
理事主席常川駐社辦公及理事兼任職員領有固定薪津者,視仍得依本辦法規定受領獎金,但不得再依職員身分受領依合作社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之酬勞金。
6開分頁 ›
信用合作社依本辦法發給獎金時,理事應即停止受領同前條後段規定之酬勞金。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信用合作社理監事獎金發給辦法全文共 9 條,最新異動日為 83.01.25,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