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
全國法規
智慧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智慧
熱門推薦
罰單破解實戰
—
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
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親授
看課程介紹
看課程
→
郵政法
第 二 章 郵費及郵票
閱讀
研究
精美
PRO
53
條
6
章節
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完整版(預設)
律師書狀附件版
學者:修法前後對照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完整版(預設)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
全文
速覽
PRO
法典地圖
點章節直達該段條文
第二章 郵費及郵票
§ 14–18
第 二 章 郵費及郵票
第 14 條
開啟
第六條第一項
限由中華郵政公司或受其委託者遞送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
主管機關
核定
後實施。
前項以外郵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
郵件之資費應適當反映成本及合理利潤。
第 15 條
發行製作與郵票類似及具交付證明票證之禁止
開啟
除中華郵政公司外,任何人不得發行、製作與郵票類似,且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
第 16 條
郵費交付之表示
開啟
郵費之交付,以郵票或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證明之。
郵票、含有郵票符誌之明信片或特製郵簡,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式樣、圖案及價格,報請
主管機關
層轉行政院
核定
後發行。
第 17 條
發行郵票之廢止
開啟
中華郵政公司於報請
主管機關
核定
後,將其發行之郵票
廢止
之。但應於一個月前公告,並停止該郵票售賣。
持有
前項廢止之郵票者,自廢止之日起六個月內,得向中華郵政公司換取新票。
第 18 條
污損郵票、明信片、郵簡之失效
開啟
污損之郵票,失其效用。明信片及特製郵簡上表示價格之花紋有污損時,亦同。
內文搜尋
法規結構
第二章 郵費及郵票
§ 14–18
全國法規
姓名找判決
公司查詢
法律人學院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