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理事會依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策劃業務,監事會監察業務及財務。
漁會會員(代表)、理、監事之行使職權,應限於會議時為之。
漁會總幹事秉承理事會決議,執行任務,向理事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