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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 5 條預覽 ↗
二個以上適用相同排放標準之固定污染源,其排放氣體經同一個排放口排放時,得於混合後之排放管道設置監測設施。 同一污染源之排放氣體經二個以上排放管道排放時,每一排放…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 15 條預覽 ↗
公私場所進行廢氣燃燒塔監測設施之校正測試程序、查核程序、檢查程序及維護應符合附錄十規定,並依下列規定進行監測設施之例行校正測試、查核、檢查及維護作業,且應作成紀…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 25 條預覽 ↗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可後,免設置排放管道監測設施,或得以其他監測設施替代:
一、屬緊急備用之發…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 35 條預覽 ↗
本辦法所定時間應以日曆天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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