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共 3 筆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8 條預覽 ↗
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令停止作業,並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 勞工執行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18 條預覽 ↗
雇主對以動力驅動之離心機械,應每年就下列規定機械之一部分,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一、回轉體。
二、主軸軸承。
三、制動器。
四、外殼。
五、配線、接地線、電源開關…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18 條預覽 ↗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審查化學物質安全評估報告後,得予公開之資訊如下:
一、新化學物質編碼。
二、危害分類及標示。
三、物理及化學特性資訊。
四、毒…
預覽
最近修正的法規
異動條文近一年 980 次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