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以依法選出之國民大會代表組織之。
根據國民大會組織法第3條的規定,國民大會代表是由依法選舉產生的,他們負責組織國民大會。根據這個法條,國民大會代表的組織須依法進行,並且他們的選舉程序應該符合憲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的條文。至於具體的選舉程序和組織方式,可以參考國民大會組織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
國民大會以依法選出之國民大會代表組織之。
國民大會以依法選出之國民大會代表組織之。
立法理由本條未修正。
國民大會以依法選出之國民大會代表組織之。
立法理由本條文未修正。
國民大會以依法選出之國民大會代表組織之。
本條未修正。
本條文未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