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組織法 第 79 條
- 1.各級法院及分院於每年度終結前,由院長、庭長、法官舉行會議,按照本法、處務規程及其他法令規定,預定次年度司法事務之分配及代理次序。
- 2.辦理民事、刑事訴訟及其他特殊專業類型案件之法官,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由司法院另定之。
- 3.第一項會議並應預定次年度關於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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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法院組織法第79條要求各級法院每年度終結前開會,預定次年度案件分配、代理次序與合議庭配置,落實法定法官原則。
Q · 我的案子分到哪個法官,可以被人動手腳嗎?
依法院組織法第79條,各級法院在每年度終結前,要由院長、庭長、法官開年度會議,預先把次年度的案件分配方式、代理次序、合議庭配置全部定下來。實際分案再依預定規則加上電腦隨機進行。也就是說,在你的案子發生之前,分案規則就已經存在,連院長都不能單獨指定某案交給某法官,這正是法定法官原則要防的事。
白話解讀
你的官司會分到哪個法官,不是法官自己決定的,也不是法院院長隨手指派的。每年年底,全院的院長、庭長、法官會開一場會,預先把明年的案件分配方式定下來:誰主辦哪一類案件、誰是誰的代理人、合議庭三個法官怎麼搭配。這套規則的核心目的是杜絕「指定法官辦特定案件」的可能性,因為這就是憲法上「法定法官原則」的具體實踐。如果有人事先知道「這個案子會分給你」,整個司法獨立就被掏空了。所以這條看似行政事務的條文,其實是在保護你:保護你的案件不會被人為操控分配到特定法官手上。
法律定性
法院組織法第79條是法定法官原則的制度性規範,要求各級法院於每年度終結前,由院長、庭長、法官舉行年度會議,預先決定次年度的案件分配方式、代理次序與合議審判時的法官配置,藉「事前一次性決定」取代「事中個案指派」,保障審判獨立與當事人的法定法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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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的案子分到哪個法官是怎麼決定的?▾
依法院組織法第79條,每年年底全院的院長、庭長、法官開會決定下一年度的案件分配規則,實際分到誰通常依預定分案表加電腦隨機。各法院做法寫在該院公開的事務分配表中。內行人提示:若分案結果與分配表不符,是聲請法官迴避或事後上訴的關鍵理由,因為違反法定法官原則。
Q2為什麼智財或家事案件好像都分給特定幾個法官?▾
本條第二項授權司法院訂定民事、刑事訴訟及特殊專業類型案件的分配辦法。智財、家事、勞動、少年等專業案件需要專業法官審理,所以分配辦法允許集中分給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官,這是合法的。內行人提示:專業法庭的法官名單公開,律師接案前查一下可提前掌握審理風格。
Q3法院組織法第79條是什麼?▾
規定法院每年度終結前開年度會議,預定隔年案件分配、代理次序與合議庭配置,是法定法官原則的制度根基。
Q4什麼是法定法官原則?▾
案件須依事前一般抽象的規則分配給法官,禁止就個案指定特定法官,以保障審判獨立與訴訟權。
Q5什麼是事務分配表?▾
法院依年度會議決議製作、規範各類案件由哪些法官主辦及代理次序的公開文件,可在法院官網查詢。
Q6合議庭法官配置是什麼意思?▾
合議審判時三名法官的組合,依第三項在年度會議就預定,不是案件分到誰才臨時湊。
Q7我的案子分到哪個法官怎麼決定的?▾
依年度會議預定的事務分配表加上電腦隨機,規則前一年底就定好,院長不能單獨更動。
Q8怎麼查我案件的事務分配表?▾
到承辦法院官網查公開的事務分配表,或向法院聲請閱覽,比對承辦法官是否符合預定規則。
Q9審理中換了法官,怎麼確認合不合法?▾
比對該年度代理次序,新法官若依預定代理次序接替即合法;臨時指派則有疑義。
Q10懷疑分案被動手腳怎麼辦?▾
調閱年度事務分配表比對,不符可據以聲請法官迴避或在上訴中指摘違反法定法官原則。
Q11第79條 vs 第81條差在哪?▾
79條是次年度開始前一次預定,81條是年度進行中的事後變更,且變更受程序限制以防恣意。
Q12第79條 vs 第82條差在哪?▾
79條預定全年分案規則,82條處理法官個案不能執行職務時依預定代理次序的暫代。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art_79 | art_81 | art_82 |
|---|---|---|---|
| 處理時點 | 次年度開始前一次預定 | 年度進行中的事後變更 | 個案發生時的職務暫代 |
| 決定主體 | 院長、庭長、法官年度會議 | 依法定變更程序 | 依預定代理次序自動接替 |
| 規範目的 | 事前杜絕個案指派 | 保留必要彈性但受限制 | 確保審判不中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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