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本院為稽核監督採購事宜,成立採購稽核小組,其設置要點及作業規定另訂之。
根據立法院處務規程第32條,該條規定上述採購稽核小組的設置和作業細則將另外制訂。該條未提供具體的內容,因此無法針對該條進行逐條釋義。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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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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