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法規,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第97條包含以下內容: 1.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2. 本規程修正條文,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根據《中華民國法規資料庫》可以了解到,這段文字是指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的生效日期。根據該規定,該規程自發布日起生效,修正條文亦同。 參考資料: - 中華民國法規資料庫 以上所述為答題者對該法條的解釋,有關參考資料的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詳情請參閱相關法規文件。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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