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法官遷調改任辦法19

快速跳轉

依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為地區調動時,應由司法院院長擬具與擬補職缺同額之遷調人員遷調名單,提請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不受第十四條期間之限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官遷調改任辦法第19條,當法官因為地區調動而需要調任時,司法院院長需要提出一份與擬補職缺同額的遷調人員名單,並提交給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這一程序不受第14條規定的期限限制。 在此條規定中,司法院院長需要提出遷調名單,並提交給審議委員會。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是一個負責審查法官遷調的機構,其成員由司法院指定。這個委員會負責審議遷調名單,並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評估和決策。 根據相關資料,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在審查遷調名單時,會考慮不同因素,如法官的專業知識、工作表現和個人能力等。該委員會根據這些因素,來決定是否批准法官的遷調申請。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法官因為家庭因素希望調任到另一個地區,他需要提交申請並提供相關資料給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該委員會會審查這些資料,並考慮這位法官的個人情況和適應能力,來決定是否批准他的調任申請。最終的決定權在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手中,他們會依照法律和相關規定進行審查和決策。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法官遷調改任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法官遷調改任辦法第 19 條規定:「依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為地區調動時,應由司法院院長擬具與擬補職缺同額之遷調人員遷調名單,提請司法院…」(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法官遷調改任辦法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