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訴願法 第 5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各機關辦理訴願事件,應設訴願審議委員會,組成人員以具有法制專長者為原則。
  2. 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由本機關高級職員及遴聘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擔任之;其中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3. 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及審議規則,由主管院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rexlaw
10 month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各機關辦理訴願事件,應設訴願審議委員會,組成人員以具有法制專長者為原則。 II 「🛕訴願審議委員會」(內部單位)委員,由本機關高級職員及遴聘「🥷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例如法律系公法教授)擔任之;其中「🥷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1/2。 III 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及審議規則,由主管院定之。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27 內部單位
xiii
3 years ago
警察類科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27:內部單位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