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願法 第 5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左列文書,受理訴願機關應拒絕前二條之請求: 一、訴願決定擬辦之文稿。 二、訴願決定之準備或審議文件。 三、為第三人正當權益有保密之必要者。 四、其他依法律或基於公益,有保密之必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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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左列文書,受理訴願機關🌂應拒絕前二條之請求:
一、訴願決定擬辦之📌文稿。
二、訴願決定之📌準備或審議文件。
三、為📌第三人正當權益有保密之必要者。
四、其他📌依法律或基於公益,有保密之必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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