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所在區域或庭院隙地,得設計佈置公共藝術設施,種植花木或舖種草皮,並應經常修剪。
根據事務管理規則第226條的規定,各機關所在區域或庭院隙地可以設計佈置公共藝術設施、種植花木或舖種草皮。同時,機關應該定期進行修剪工作。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提升機關區域的美觀度,並維護良好的環境品質。例如,一個機關可以在其庭院種植花木,並在草皮上設置一些藝術裝置,以增加景觀的吸引力。同時,機關應該確保這些植物和草皮保持整潔和修剪,以維護良好的區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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