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應將宿舍製成平面圖,編訂宿舍號碼,連同宿舍正面攝影照片,登記存查,並於宿舍大門外,懸掛本機關宿舍編號名牌。
根據事務管理規則第 261 條,各機關應將宿舍製成平面圖,編訂宿舍號碼,連同宿舍正面攝影照片,登記存查,並於宿舍大門外,懸掛本機關宿舍編號名牌。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宿舍的管理與分配能夠明確且有效進行。機關應該將宿舍製成平面圖,以便在宿舍分配或管理時能夠準確地辨識和指定宿舍號碼。此外,懸掛宿舍編號名牌於宿舍大門外,有助於提供清晰的標示,以便部門內部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能夠容易地辨認宿舍,並進行需要的管理工作。例如,這樣的規定可以防止宿舍混淆,並幫助宿舍人員更快地找到自己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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