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駐衛員警,應受事務管理單位主管之指揮。
依照事務管理規則第268條,各機關駐衛員警應該接受事務管理單位主管的指揮。根據資料中提到的相關案例,該條款並未直接提及,因此無法在該資料中找到與參考資料有關的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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