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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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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於例假或休假日,因業務需要必須工友加班者,經徵得工友同意後,於該週期內調整例假或將休假日採輪休、補休或依休假日工作工資給付有關規定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事務管理規則第 353 條規定,當機關因業務需要必須要求工友在例假或休假日加班時,必須徵得工友的同意後,可以在該週期內進行調整,例如調整例假或採取輪休或補休的方式處理,或是按照休假日工作的工資給付方式進行補償。這條規定主要是為了處理機關在業務忙碌時需要員工加班的情況而設立,以確保工友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保障。 參考資料: 《機關事務管理規則》- 第 353 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11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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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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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事務管理規則第 353 條規定:「各機關於例假或休假日,因業務需要必須工友加班者,經徵得工友同意後,於該週期內調整例假或將休假日採…」(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事務管理規則第 35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