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待遇應按規定支給之,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均自報到之日起支,離職之日停支。
根据事务管理规则第354条,工友的待遇应按照规定进行支付。除非法令有其他规定,支付应从报到的日子开始算起,而离职的当天则停止支付。这意味着,工友的待遇支付应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计算,具体支付日期的确定会受到规定的影响。根据该规则的规定,如果工友符合其他法律规定,那么待遇支付会受到这些法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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