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37海岸管制區之禁建限建

快速跳轉

海岸管制區之禁建,係指禁止一切建築物之建造;限建,係指限制原有建築物之增建、改建或限制建築物之高度或面積。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37條中的規定,海岸管制區禁建的意思是不允許在該區域內建造任何建築物;限建則表示對於原有的建築物,有限制其增建、改建的條件,或是限制建築物的高度或面積。 這項規定的參考資料為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37條本身。根據這項條文的規定,海岸管制區內並不允許興建任何建築物,屬於禁建範圍。對於原有的建築物,則可能有一些限制,例如不允許增加建築物的規模或高度,或是有限制建築物的面積。具體的限制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並需要參考其他相關的法規和規範。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 37 條規定:「海岸管制區之禁建,係指禁止一切建築物之建造;限建,係指限制原有建築物之增建、改建或限制建築物之高…」(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 3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