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規之制定、施行、適用、修正及廢止,除憲法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 條規定了該法的適用範圍。根據這條法規,中央法規的制定、施行、適用、修正和廢止,除了憲法的規定外,都必須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進行。這意味著中央法規的制定、施行、適用、修正和廢止必須遵守《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而不得超越憲法的規定。
中央法規之制定、施行、適用、修正及廢止,除憲法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
立法理由中央法規制定標準法、法律廢止條例、及法律施行日期條例三法合併修正,稱為「中央法規標準法」,俾成為中央各機關制定、施行、適用、修正及廢止法規時共守之原則規定。
中央法規制定標準法、法律廢止條例、及法律施行日期條例三法合併修正,稱為「中央法規標準法」,俾成為中央各機關制定、施行、適用、修正及廢止法規時共守之原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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