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憲法訴訟法 第 7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宣告彈劾成立之判決,其評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主文並應諭知被彈劾人解除職務。
  2. 評決未達前項同意人數者,應為彈劾不成立之判決。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憲法訴訟法 第75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shiuning
2 year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宣告彈劾成立之判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