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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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所屬機關業務性質特殊者,得依其他法律或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另定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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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條,司法院及其所屬機關在提供政府資訊收費上可能有特殊情況,可以根據其他法律或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訂定另外的收費標準。然而,根據提供的上下文資料,並沒有提及具體的收費標準內容或相關案例,所以無法提供更具體的回答。
- 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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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