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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73法官之職務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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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法官現辦事務所在之法院院長或機關首長應於每年年終,辦理法官之職務評定,報送司法院核定。法院院長評定時,應先徵詢該法院相關庭長、法官之意見。
  2. 2.法官職務評定項目包括學識能力、品德操守、敬業精神及裁判品質;其評定及救濟程序等有關事項之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法官法第 73 條規定法官每年年終由院長辦理職務評定,評定學識能力、品德操守、敬業精神及裁判品質四項,報司法院核定。

Q · 法官是終身職,那他每年還會被考核嗎?

會。每年年終院長要做職務評定

依法官法第 73 條,法官每年年終由其所在法院院長辦理職務評定,從學識能力、品德操守、敬業精神、裁判品質四面向評分,報司法院核定;院長評定前須先徵詢該院相關庭長、法官意見。終身職保障的是不被任意免職,不是不受考核。

白話解讀

你以為法官是「終身職」,做了就一輩子,沒人能評他好壞?錯了一半。法官確實受憲法保障不被任意撤換,但每年年終他的院長要對他做「職務評定」,從學識能力、品德操守、敬業精神到裁判品質四個面向打分數,報司法院核定。這個評定結果直接影響他的晉級、獎金,甚至累積到一定程度會觸發更嚴重的後果。換句話說,法官的「鐵飯碗」其實有一個你不知道的內部考核系統在運作。為什麼這件事跟你有關?因為這是司法系統內部「壞法官會不會被處理」的第一道機制。一個品德有問題、態度散漫、判決品質低落的法官,他的院長有義務在每年年終把這件事寫進評定。這個制度運作得好不好,直接決定了你下次走進法庭,遇到的是什麼樣的法官。

法律定性

法官法第 73 條規定的職務評定,是由法官所在法院院長於每年年終,就學識能力、品德操守、敬業精神及裁判品質四項,對法官進行的常態化內部考核,須先徵詢相關庭長、法官意見並報送司法院核定,構成司法系統內部問責的基礎機制。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法官真的每年都被考核嗎?評不好會怎樣?

對,每年年終,法官現辦事務所在的法院院長要做職務評定,評定良好的次年晉級加獎金(法官法第74條),評定不良的會影響晉級。但實務上評定為「良好」的比例極高,幾乎是常態。內行人提示:真正會把法官帶進司法問責程序的,是評鑑或懲戒,不是職務評定;職務評定比較像「日常表現紀錄」,累積到出問題時會成為評鑑或懲戒的背景資料。

Q2我覺得某位法官態度很糟,可以投訴嗎?

可以,但走的不是「職務評定」這條路。你可以向該法院的政風機構申訴,或向法官評鑑委員會提出評鑑請求(要符合法官法第35條的請求人資格)。一般民眾不能直接啟動評鑑,但可透過律師公會或書面陳情。內行人提示:你的陳情雖不會直接觸發評鑑,但會被該法院蒐集,成為院長年終做職務評定時參考的「相關意見」之一。

Q3法官法第 73 條是什麼?

規定法官每年年終由所在法院院長辦理職務評定,評學識、品德、敬業、裁判品質四項並報司法院核定。

Q4法官職務評定的項目有哪些?

共四項:學識能力、品德操守、敬業精神及裁判品質,缺一不可。

Q5什麼是法官的職務評定?

由院長每年年終對法官的常態化內部考核,影響晉級與獎金,是司法內部問責的第一道機制。

Q6法官職務評定跟法官評鑑一樣嗎?

不一樣。職務評定是對內的常態考核,法官評鑑(第 30 條以下)是對外開放的監督機制。

Q7我覺得某位法官態度很糟,可以反映嗎?

可向法院政風機構申訴或書面陳情,這些意見會被蒐集進該法官年終職務評定的相關意見。

Q8法官評定不良會怎樣?

會影響晉級;相對地評定良好者次年晉級並加發獎金(法官法第 74 條)。

Q9怎麼知道某位法官去年評定如何?

個別分數涉及個資不公開,但可要求司法院公開整體分布統計,屬公共資訊。

Q10對不適任法官,民眾可以走哪些管道?

政風申訴、書面陳情、或透過律師公會等有資格者向法官評鑑委員會提出評鑑請求。

Q11職務評定 vs 法官評鑑差在哪?

職務評定對內、由院長每年辦理;法官評鑑對外、限有資格請求人啟動,結果可移付懲戒。

Q12職務評定 vs 法官懲戒差在哪?

職務評定是日常考核影響晉級獎金;懲戒是對違失的處分,可達免職、撤職、減俸。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職務評定(§73)法官評鑑(§30以下)法官懲戒(§50以下)
制度性質內部常態考核對外開放監督違失之懲處程序
啟動者院長每年年終主動辦理限有資格之請求人監察院或司法院移送
對外公開個別分數不公開結果可公開判決公開
效果影響晉級、獎金報由監察院或移付懲戒免除、撤職、減俸等

職務評定(§73)

制度性質
內部常態考核
啟動者
院長每年年終主動辦理
對外公開
個別分數不公開
效果
影響晉級、獎金

法官評鑑(§30以下)

制度性質
對外開放監督
啟動者
限有資格之請求人
對外公開
結果可公開
效果
報由監察院或移付懲戒

法官懲戒(§50以下)

制度性質
違失之懲處程序
啟動者
監察院或司法院移送
對外公開
判決公開
效果
免除、撤職、減俸等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裁判官の人事評価に関する規則(最高裁判所規則、2004 年)
韓國법원조직법상 법관 근무성적평정 및 법관인사규칙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法官考核相关规定(法官考评委员会)
德國Deutsches Richtergesetz (DRiG) § 26 Dienstaufsicht 及法官職務考評(dienstliche Beurteilung)
法國Ordonnance n° 58-1270 (statut de la magistrature) — évaluation de l'activité professionnelle des magistrats
美國美國聯邦法官(U.S. Const. Art. III)採終身職無常態績效考核;部分州設 Judicial Performance Evaluation (JPE) 制度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相關函釋 3

立法沿革 1

(1000614 制定)

法官現辦事務所在之法院院長或機關首長應於每年年終,辦理法官之職務評定,報送司法院核定。法院院長評定時,應先徵詢該法院相關庭長、法官之意見。   法官職務評定項目包括學識能力、品德操守、敬業精神及裁判品質;其評定及救濟程序等有關事項之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立法理由照協商條文通過。,

  • 核定名詞
  • 裁判名詞
(1000614 制定)

照協商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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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法官法第 73 條規定:「法官現辦事務所在之法院院長或機關首長應於每年年終,辦理法官之職務評定,報送司法院核定。法院院長評…」(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法官法第 7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法官法第 73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