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 第 78 條
- 1.法官自願退休時,除依公務人員退休法遣撫卹法或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定給與一次退休金總額或月退休金外,其為實任法官者,另按下列標準給與一次退養金或月退養金: 一、任職法官年資十年以上十五年未滿者,給與百分之二十,十五年以上者,給與百分之三十。 二、五十五歲以上未滿六十歲者,任職法官年資十五年以上二十年未滿者,給與百分之四十,二十年以上者,給與百分之五十。 三、六十歲以上未滿七十歲,且任職法官年資滿二十年者,給與百分之六十,其每逾一年之年資,加發百分之八,最高給與百分之一百四十。滿二十年以上之年資,尾數不滿六個月者,給與百分之四,滿六個月以上者,以一年計。但本法施行前,年滿六十五歲者,於年滿七十歲前辦理自願退休時,給與百分之一百四十。 四、七十歲以上者,給與百分之五。
- 2.依前項給與標準支領之月退養金與依法支領之月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之每月優惠存款利息合計,超過同俸級現職法官每月俸給之百分之九十八者,減少其月退養金給與數額,使每月所得,不超過同俸級現職法官每月俸給之百分之九十八。
- 3.第二項退養金給與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考試院、行政院定之。
- 4.司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及懲戒法院院長退職時,除準用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規定給與離職儲金外,並依前三項規定給與退養金。但非由實任法官、檢察官轉任者,不適用退養金之規定。
- 5.司法院秘書長由法官、檢察官轉任者,準用前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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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法官法第78條規定實任法官退休除退休金外另給退養金,比例依年齡與年資計算,最高百分之一百四十。
Q · 法官退休能多領一筆退養金嗎?怎麼算?
依法官法第78條,實任法官自願退休時,除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或個人專戶制退撫法領取退休金外,另可請領退養金。比例依年齡與年資分級:六十歲以上未滿七十歲且年資滿二十年者給百分之六十,每逾一年加百分之八,最高百分之一百四十;七十歲以上僅給百分之五。但月退養金、月退休金與優惠存款利息合計,不得超過同俸級現職法官每月俸給的百分之九十八。
白話解讀
法官退休領的錢,跟一般公務員不一樣。除了退休金,還有一筆叫「退養金」的東西,是法官獨有的。為什麼?因為法官在職時不能兼差、不能投資特定行業、不能接受很多社會邀約,收入結構受限。退養金的本質是「補償法官審判獨立的代價」。本條的計算公式藏著一個關鍵密碼:年齡和年資越接近黃金組合(六十歲以上、二十年以上年資),加給比例飛快上升,最高可以拿到一次退休金的百分之一百四十。但七十歲以後反而只剩百分之五。為什麼?這個設計在誘導法官「在最該退的時候退」:六十歲後別賴著不走,七十歲後制度幾乎不再獎勵你留任。你下次聽到某位法官「在最高峰時退休」,背後可能不是個人選擇,是這條的精算結果。
法律定性
法官退養金是法官法第78條為實任法官設計的退休給與,獨立於一般公務人員退休金之外。其本質是對法官在職期間不得兼業、不得參政、終身審判壓力等身份限制的制度性對價。比例採年齡與年資雙軸精算,最高百分之一百四十,並以現職法官俸給百分之九十八作為每月所得上限,兼顧司法獨立保障與年金公平。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 退養金比例(%)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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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法官退休金真的能領一倍多?這合理嗎?▾
本條的退養金最高比例是百分之一百四十,但這是退休金總額上的加成比例,不是年薪的倍數,且第二項明訂月退養金加月退休金加優存利息合計不得超過現職法官俸給的98%。法官在職時不能炒股、不能兼任董事、不能接代言,退養金是補償這些放棄的收入機會的制度交換,不是白送的福利。
Q2大法官退休能領退養金嗎?▾
依第四項,司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及懲戒法院院長退職時準用退養金規定,但但書規定非由實任法官、檢察官轉任者不適用。學者直接出任的大法官退職時沒有退養金,只有政務人員離職儲金,因為退養金補償的是法官在職限制,學者時期未受該等限制,欠缺補償的法理基礎。
Q3法官退養金怎麼算?▾
依年齡與年資雙軸分級,60-70歲且年資滿20年給60%、每逾一年加8%、上限140%,70歲以上只給5%。
Q4退養金和退休金差在哪?▾
退休金依公務人員退撫法人人有;退養金是實任法官獨有,補償其不得兼業、不得投資等在職限制的機會成本。
Q598%所得上限是什麼意思?▾
月退養金加月退休金加優存利息合計,不得超過同俸級現職法官每月俸給的98%,超過要扣減退養金。
Q6退養金給與辦法由誰訂?▾
依第三項,由司法院會同考試院、行政院定之。
Q7法官要怎麼請領退養金?▾
符合第1項各款年齡年資 → 提自願退休聲請 → 核計年資 → 套用比例 → 98%上限調整 → 核定。
Q8退養金比例怎麼一步步算出來?▾
先定基本款(年資20%/30%),再依年齡級距加成,60-70歲年資滿20年從60%起每逾一年加8%,封頂140%。
Q9年資尾數不滿一年怎麼處理?▾
滿20年以上之年資,尾數不滿六個月給4%,滿六個月以上以一年計(加8%)。
Q10怎麼判斷自己屬於哪個給與級距?▾
以退休生效日的實際年齡和任職法官年資對照第1項四款,落在哪個區間就適用該款比例。
Q11法官退養金 vs 一般公務員退休金哪裡不同?▾
一般公務員只有退休金;法官多一筆退養金作為在職限制對價,但受98%所得上限與一般公務員齊平化。
Q12六十歲退 vs 七十歲退,退養金差多少?▾
60-70歲區間最高可達140%,一過七十歲直接掉到5%,制度刻意誘導在黃金區間退休。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年齡區間 | 任職法官年資 | 退養金比例 |
|---|---|---|
| 任一年齡 | 10年以上未滿15年 | 20% |
| 任一年齡 | 15年以上 | 30% |
| 55歲以上未滿60歲 | 15年以上未滿20年 | 40% |
| 55歲以上未滿60歲 | 20年以上 | 50% |
| 60歲以上未滿70歲 | 滿20年 | 60%(每逾1年+8%,上限140%) |
| 70歲以上 | 不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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