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法官進修考察辦法16

快速跳轉
  1. 1.選送進修或考察人員應於進修或考察期滿後三個月內提出研究報告,由服務機關送請權責機關(單位)辦理審程序。如以外文撰寫者,應附具中文譯本。
  2. 2.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終止進修或考察者,如已從事進修或考察期間未達選送期間二分之一,無須依前項規定繳交研究報告。
  3. 3.第一項研究報告,依下列規定進行審核: 一、外語學習之研究報告,由法官學院就進修內容、學習成效等進行審核。 二、選送進修或考察期間未滿六個月之研究報告,由司法院相關廳處就核准之計畫執行內容、對司法業務或提升法官專業知能之效益等情形進行綜合審核。 三、選送進修或考察期間六個月以上之研究報告,依前款審核方式初審,初審及格者,應進行專業審核;初審不及格者,免送專業審核,逕以初審結果認定為不及格,並依第四款規定辦理。 四、前三款審核結果,應報送選送審查委員會審議後,由司法院院長或授權之主管核定。但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審核及格或經專業審核及格者,得免報送該會審議,逕辦理核定事宜。
  4. 4.前項第三款之專業審核,應聘請具有實任十年以上資歷之法官、副教授以上學者或專家二人為專業審核委員,就研究報告之內容進行審核。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官進修考察辦法第16條的規定: 1. 選送進修或考察人員在進修或考察期滿後三個月內應提出研究報告,該報告需由服務機關送請權責機關進行審核程序。若報告以外文撰寫,則需附上中文譯本。 2. 如果依照第14條第2項的規定而終止進修或考察的人員,在進修或考察期間未達到選送期間的一半者,則無需依照前項規定提交研究報告。 3. 第一項提到的研究報告,根據以下規定進行審核: a. 外語學習的研究報告,由法官學院檢視進修內容、學習成效等進行審核。 b. 進修或考察期間未滿六個月的研究報告,由司法院相關廳處綜合審核核准計畫執行內容,並考慮對司法業務或法官專業知能提升的效益等情況。 c. 進修或考察期間超過六個月的研究報告,需進行初審,合格者接著進行專業審核;不合格者則不需要進行專業審核,直接以初審結果判定為不合格,並按照第四款的規定處理。 d. 前三款的審核結果應該報送選送審查委員會審議,由司法院院長或授權主管核定。不過,依照第一款和第二款規定的審核通過或經專業審核通過的人員,可以免去報送該委員會審議的步驟,直接進行核定。 4. 前述第三款中的專業審核,需要聘請具有實際任職十年以上經驗的法官、副教授以上的學者或專家兩人擔任專業審核委員,對研究報告的內容進行審核。 以上解釋的參考資料: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法官進修考察辦法第 16 條規定:「選送進修或考察人員應於進修或考察期滿後三個月內提出研究報告,由服務機關送請權責機關(單位)辦理審…」(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法官進修考察辦法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