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0.06.30 訂定) 第 24 條

憲法法庭應於受理聲請案件後,於憲法法庭網站公開聲請書及答辯書;憲法法庭認有必要時,得提前公開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24條,憲法法庭在受理聲請案件後,必須將聲請書和答辯書公開於憲法法庭的網站上。如果憲法法庭認為有必要,也可以提前公開這些文件。該規定確保了這些文件的透明度和公開性,讓公眾可以了解案件的內容和訴訟雙方的主張。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